PimmsL.D.N. 发表于 2009-9-10 13:59

团聚签证本身没有多次往返功能的么?

lannxin 发表于 2009-9-10 14:00

这个延签,好像团聚过来的人基本没有什么可做的,主要还是看你老公的居留许可和资金情况
只要他能继续合法居留,而且你们有足够的存款证明,好像就没有大问题了

evayanny 发表于 2009-9-10 14:01

lannxin 发表于 2009-9-10 14:05

最开始拿的签证,是允许你来德国
来了以后三个月之内要去换居留许可(如果条件符合的话)
换了以后拿着居留许可就可以往返了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9-10 14:06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9-10 14:07

lannxin 发表于 2009-9-10 14:09



连上帝都不能做到的,外管局能凭这一纸协议办到么{:5_317:}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9-10 15: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他们自己也知道,无非就是走走过场嘛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9-10 14:10

有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吗??我郁闷着要是她不能给我延期我怎么办.还有MM办居留需要什么手续呢??
carmen8233 发表于 2009-9-10 14: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啥一定要找这个女的啊?换个人问问不行么?不行就直接找他们上司去问。。。这女的是不是没办过家庭团聚签证的经验啊。。。

PimmsL.D.N. 发表于 2009-9-10 14:11



应该不一样的Titel,探访签证是一定要限期离境,团聚则可以留在德国。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9-10 15: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团聚发放的年限有规定么? 还是等于永久居留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9-10 14:14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外国人管理局的!气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