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0 16:12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9-10 17:14 编辑
探访签证 和团聚签证,在德国 是一回事情么 {:5_389:}
PimmsL.D.N. 发表于 2009-9-10 14: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一样。
前一个是短期签证,后一个是居留。德国关于这个是有不同叫法的,短期的叫visum,长期的一般叫Aufenthalterlaubnis,或者Niederlassungserlaubnis,这后一个就是永居了(当然也是有限制的,比如一般情况下每年最少在德国住半年以上)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0 16:16
团聚发放的年限有规定么? 还是等于永久居留
PimmsL.D.N. 发表于 2009-9-10 15: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团聚签证不等于永居。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0 16:19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9-10 17:26 编辑
我就是说嘛,,但那个女人说当时我写申请表的时候写那个留德目的写错了.现在不知道能不能帮我们办理居留.但她之前应该审核过才发签证给我的啊,现在她就让我们等回复
carmen8233 发表于 2009-9-10 16: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因为我之前没办理过,我填的是来德探望我老公.)她说我应该填来和我老公一起住之类的.天啊,,可是我在广州德领馆面签时没有说我填错了啊?!
那应该就是这么回事儿了,你去广州申请探望,人家并不管你是不是真实目的是探望,只要你符合条件,他们会给你发探亲访友签证,这个签证到期时的确是必须要回国的。但你的目的其实是团聚,那你当时应该填团聚或者如外管局所说,填跟你丈夫一起住。这样你拿到的就是三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入境后在德国换团聚签证。
这个不怪外管局,确实怪你自己填错了。所以你别气外管局了。外管局不一定能把探亲访友签证换成团聚的,因为你来德目的改变,按法规是要回国重签的。
Berlinxiong
发表于 2009-9-10 16:24
楼主把你现在快到期签证上的德文抄上来看看.
大家就知道了.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9-10 16:29
你说:(因为我之前没办理过,我填的是来德探望我老公.)她说我应该填来和我老公一起住之类的.天啊,,可是我在广州德领馆面签时没有说我填错了啊?!
那应该就是这么回事儿了,你去广州申请探望,人家并不管你是不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0 17: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但是楼主说她搞过一次探亲访友签证,所以额觉得她应该分得清探亲访友签证跟家庭团聚权签证的区别吧。。。
PimmsL.D.N.
发表于 2009-9-10 16:37
不一样。
前一个是短期签证,后一个是居留。德国关于这个是有不同叫法的,短期的叫visum,长期的一般叫Aufenthalterlaubnis,或者Niederlassungserlaubnis,这后一个就是永居了(当然也是有限制的,比如一般情况下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0 17: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58:}和英国差不多
freeman
发表于 2009-9-10 16:40
没看懂。德国的签证都是多次往返的啊{:5_390:}
还有什么和你lg一起住,难道你们没住一起吗?
看来lz对德国的签证还是不了解。不行就回去重新办吧。
PimmsL.D.N.
发表于 2009-9-10 16:40
本帖最后由 PimmsL.D.N. 于 2009-9-10 17:42 编辑
有。团聚签证不等于永居。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0 17: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还是和英国一样。。。。
所以我就在想,这个lz是不是能够把 护照上的“签证”的德文名称说说清楚,
这么用中文不清不楚地描述,别人不请不楚地理解
越搞越糊涂不是。。。
我还很奇怪,为什么要侧重什么“多次往返“, 那个用短期换了长期的居留,难道还不允许多次往返 {:5_390:}
PimmsL.D.N.
发表于 2009-9-10 16:43
本帖最后由 PimmsL.D.N. 于 2009-9-10 18:03 编辑
你说:(因为我之前没办理过,我填的是来德探望我老公.)她说我应该填来和我老公一起住之类的.天啊,,可是我在广州德领馆面签时没有说我填错了啊?!
那应该就是这么回事儿了,你去广州申请探望,人家并不管你是不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0 17: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55:}最烦自己都搞不清自己状况的人问的问题了
工作人员说“到期前得回国”,无法在德国境内转其他种类的签证,有逗留权,无居住生活权,这正是探访签证的特点嘛。
Liv
发表于 2009-9-10 16:55
凌波真耐心呀!{:7_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