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了散了 发表于 2009-9-10 17:05

tttt

本帖最后由 爱了散了 于 2011-4-5 14:38 编辑

tttttt

babypig 发表于 2009-9-10 17:10

抢个沙发,啥也不懂的人飘走~~~~{:4_291:}

那就这样吧 发表于 2009-9-10 17:13

听听 看

Berlinxiong 发表于 2009-9-10 17:29

德国离.
最后搞的就是两败俱伤.
有点积蓄也得先填了律师和法庭费了.

玉米面窝头 发表于 2009-9-10 17:39

{:6_417:}

xxbbii 发表于 2009-9-10 18:59

不懂帮顶

qiqiqiqiw123 发表于 2009-9-10 19:00

看样子是lz要离。
回国离,也快。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9-10 19:43

{:5_383:}是有点麻烦哈

xulan9cn 发表于 2009-9-10 20:42

入籍是在结婚后,理论上应该以中国的婚姻法为准则吧。LZ最好问使馆工作人员。

lillifee 发表于 2009-9-10 20:54

{:3_241:}

小七七 发表于 2009-9-11 02:03

天哪!好曲折!

gwyneth 发表于 2009-9-11 03:09

我也认识一对,男人结婚后入籍,然后离婚,因为女方有工作,没付任何赡养费

UID123321 发表于 2009-9-11 03:27

999后的伤感

wer1973 发表于 2009-9-11 06:35

我也认识一对,中国结婚,德国入籍并离婚。按德国法律离的,女的得了国籍也有工作,还得了10几万欧吧。
(听说的哦,确实数字不详)
女的在大学,男的在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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