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4 23:47
LG抹不开面子是其一
他小MM心机很深,也可能逼急了说:付房租.
可付着付着,就不付了
可偶感到最难过的是,感觉偶LG象凤凰男!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9-9-15 00: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怎么办啊
如果是房子问题,只要不跟他MM签Mietvertrag,让她正式住进来,她以后没机会在那房子里留着的。她不走,法院和警察局会让她走的。但是签了合同,就不容易了。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9-14 23:48
咋办捏{:5_334:}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5 00: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和SF一样,等临近的时候,我踢你们一脚,帮你们加个柴,如何?
现在我真没能力帮{:5_367:}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9-9-14 23:48
可以理解。 不过真到了那个时候, 就不该是你们一个人承担了,其他子女也应该有份儿。
WegezumGlück 发表于 2009-9-15 00: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道理是这个道理
可也得遇上讲道理的XDJM啊
再加上偶LG对钱的脾气和态度~~~~哎{:4_287:}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09-9-14 23:49
没事儿,我比较习惯名花儿有主的。。。{:5_367:}
FHKM919 发表于 2009-9-15 00: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小心大刀听见!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9-14 23:49
还有,王语嫣以前叫王玉燕,金庸怎么会取这么song的名字,幸亏后来改的还不错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9-9-14 23:50
嫩俩的名字都在grundbuch里的话,他想买卖赠予都得要你签字才可以的呀
其实,我很想给你出个馊主意:你让你LG给他妈买来住的这个房子就只写你一人的名字。这样,无论买卖还是赠与,只得你一人签字。
可我不知道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5 00: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两个人名字比较可行
他,小样儿,可敏感了
FHKM919
发表于 2009-9-14 23:50
可我估计她不习惯呀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5 00: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61:}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9-14 23:50
道理是这个道理
可也得遇上讲道理的XDJM啊
再加上偶LG对钱的脾气和态度~~~~哎{:4_287:}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9-9-15 00: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每次看到你LG这样的人,就很想打他们一顿{:5_361:}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4 23:50
他是挺不容易的,见一个爱一个,对每一个还都是真心的。{:4_297:}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9-15 00: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像俺过去一同事{:5_38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14 23:51
这个没用啊,如水精所说,人家赖着不搬走,怎么办?叫警察叔叔?奶奶的老公肯定下不去那手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9-15 00: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没有租房合同的话,想赖着走也没底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