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笨鱼
发表于 2009-9-22 20:14
楼主你好:我查了一下,现在已经看不到证据了,如果他再发,请向我发短信投诉。
live 发表于 2009-9-22 10: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的帖子都不见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如果再有人肆意骂我的话,我会向论坛管理团投诉他,我相信论坛管理团也能依据论坛规则秉公处理。
玛丽的隔壁
发表于 2009-9-22 21:43
{:5_371:}是有点让人大跌眼镜的。。。。
大笨鱼
发表于 2009-9-23 12:08
{:5_371:}是有点让人大跌眼镜的。。。。
玛丽的隔壁 发表于 2009-9-22 22: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呀。05年注册的老人,竟然像马甲一样上来就开骂不带停的。又是删帖子,又是改标题骂人的。还把帖子权限设成255,让我回不了贴。
不过无所谓了,反正帖子都删了,没有证据了,就当事情没发生好了。
活在德国
发表于 2009-9-23 13:01
本帖最后由 活在德国 于 2009-9-23 14:23 编辑
上dolc的上万人,我为什么单骂你,不骂别人。
你要是再发类似“LZ再发这样的贴就是找抽型”类似的话,我还要骂你,不信你就试试。我发的那贴帖没违反版主规矩,放了很多天。所有人都批评文章作者,只有你上来就说“LZ要是再发这种,就是找抽型”你抽谁啊,你以为你是谁啊。这种话就是骂人在先,你还恶人先告状。
我辛辛苦苦找和德国有关的帖子发上来给大家娱乐,你在底下冷言冷语骂人,你这种人最可恶。我十分怀疑你是独轮运分子来破坏爱国论坛德国热线的。
别人骂先我一句,我要回10句,所以那些先骂人的独轮运分子要想好了。
药房老板
发表于 2009-9-23 15:55
要赢得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别人! {:5_390:}
大笨鱼
发表于 2009-9-23 19:02
本帖最后由 大笨鱼 于 2009-9-23 20:08 编辑
上dolc的上万人,我为什么单骂你,不骂别人。
你要是再发类似“LZ再发这样的贴就是找抽型”类似的话,我还要骂你,不信你就试试。我发的那贴帖没违反版主规矩,放了很多天。所有人都批评文章作者,只有你上来就说“LZ要是再发这种,就是找抽型”你抽谁啊,你以为你是谁啊。这种话就是骂人在先,你还恶人先告状。
我辛辛苦苦找和德国有关的帖子发上来给大家娱乐,你在底下冷言冷语骂人,你这种人最可恶。我十分怀疑你是独轮运分子来破坏爱国论坛德国热线的。
别人骂先我一句,我要回10句,所以那些先骂人的独轮运分子要想好了。
活在德国 发表于 2009-9-23 14: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本来不想再和你一般见识了,你倒还来劲了。你说我骂你,所以你骂我就理直气壮。那你为什么不投诉我,让管理员处理我。反而倒是你,又是把帖子删了,又是改标题骂人,还把帖子权限改成255,甚至连其他无关的帖子都删了。你倒是真能折腾呀。那我倒要问问了,既然你就这么有理,干嘛要把帖子删了,你这不是做贼心虚是什么。你自己没度量就直说,别找借口。你骂我我怎么就没回嘴,照你的理论,我回骂你更是理直气壮了。自己违法规则就别找借口。
活在德国
发表于 2009-9-23 19:08
本帖最后由 活在德国 于 2009-9-23 20:10 编辑
本来不想再和你一般见识了,你倒还来劲了。既然你就这么有理,干嘛要把帖子删了,你这不是做贼心虚是什么。你说我挑衅你,所以你就骂人。你自己没度量就直白说,别找借口。你骂我我怎么就没回嘴,照你的理论,我 ...
大笨鱼 发表于 2009-9-23 20: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删帖是因为你的挑衅言论,严重影响到新闻版秩序。新闻版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是大家的,不是你来撒野挑衅的。据说你们法轮功有自己的论坛,尽管过去玩好了。
你先骂人你倒说我没度量,我没听错吧。你不是告状来了么。
大笨鱼
发表于 2009-9-23 19:28
本帖最后由 大笨鱼 于 2009-9-23 20:54 编辑
楼主你好:我查了一下,现在已经看不到证据了,如果他再发,请向我发短信投诉。
live 发表于 2009-9-22 10: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ive你好。
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1,发帖时候右下角有明显的提示。骂人:1次-删-2次-封。请问这是不是论坛规则?如果是的话,那么请问其中提到的1次,是指发帖一次,还是说骂架一次?就处罚中的封,是指禁言,还是指封账号?活在德国发帖骂我4次,修改贴子标题骂我2次,请问其行为是否已经违法论坛规则?
2,那个帖子现在是已经完全被删了。但是在昨晚上并没有完全被删,而是只有帖子的一部分被删了。按照后面活在德国的回帖,是他删了这些帖子。那么请问他为什么有权限删帖子?他一不是斑竹二不是管理员,只是一个普通ID用户,为什么有权限可以删帖子。而且不仅仅是他的贴子,包括我和其他人的帖子都被删了。一个5页的帖子被删的只剩下1页。如果是论坛管理团授予他删帖的权限,那么请问是不是也授予了他可以肆意骂人的权限?就我所知,法治的一条就是知法守法。难道作为作为论坛管理团队的成员,就可以有特权自己不遵守论坛规则,肆意践踏论坛规则么。
3,你回复我说,因为你已经看不到证据了所以无法进行处理。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认为,只要没有证据,就不算违反论坛规则,就不会受到处罚。那么之前删帖是不是就可以被认为是在销毁证据了,也就说只要有权利销毁证据,就可以肆意违反论坛规则?如果这样也可以的话,那么是不是可以肆意骂人,然后把帖子修改了就当什么事情没发生了。现在文字证据是没有了,可是我有当时的截屏,上面清清楚楚显示了活在德国明目张胆的修改帖子题目骂我。请问这算不算证据?如果不算的话,那么请问什么才能算是证据?
本来我不想再追究这件事了。但是现在活在德国反而越发猖狂了。我记得很清楚,他回帖说骂我是在替我爹妈教育我。那口气就好像一个地痞流氓黑社会恶霸,打完人以后嚣张的对被打者说,我这是在替你爹妈教育你。请问是什么可以让他如此张狂,藐视论坛规则,可以肆意骂人而不用担心受到处罚?况且我父母对我的家教从来都是以理服人,就我所知教育人的方式也只有摆事实讲道理,骂人绝不是在教育人。所以对于活在德国认为骂人就是在教育人呢,我只能怀疑是否因为其家教使其有了如此观点。
最后,我希望论坛管理员能够依据论坛规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对此事进行处理。
大笨鱼
发表于 2009-9-23 19:32
要赢得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别人! {:5_390:}
药房老板 发表于 2009-9-23 16: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话请直白点,别玩虚的。
我只知道骂人是不尊重人,没看出来不骂人的是不尊重人。请问就你的观点,骂人是尊重人呢,还是不骂人是尊重人呢?
活在德国
发表于 2009-9-23 19:35
晕,先骂人的还有理了,对大笨鱼这种独轮运id就要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