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ense
发表于 2009-9-25 20:56
LZ在论坛里随意公布他人电话号码,给别人造成被骚扰后果……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0: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3_247:}
infors
发表于 2009-9-25 20:57
俺有一问题:
LZ声称这个女生陷害你,那么她动机是什么?人做事情总要有个动机吧。你说你有确凿证据证明是她陷害你,那么你的确凿证据是什么?
顺便提醒你一句:你在这里公布人家的姓名电话号码,是违法的,是给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0: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建议LZ把电话号码去掉吧,否则确实有Anstiftung zum Telefon-Mobbing的嫌疑...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0:57
{:4_302:} 你知道了。。。不会焖在心里吗?。。。真是的。。。不跟你玩了。。。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9-25 20: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可没无聊到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儿都不知道就去给人家打电话。也许你好心,准备让这个人来看看?
真来了,我感觉那可真有热闹可看了,估计你一定高兴。
sophyandjulia
发表于 2009-9-25 20:57
20# 凌波不过横塘路
我也一直问自己,她的动机是什么,第一:她已经不在这个公司工作了,我和她没有利益冲突,她这样做为什么?第二:我只是一个实习生,对她没有威胁...我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确凿证据,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老板告诉我说,他听一个中国人说....而汉堡我根本不认识任何中国人,关于实习的事情,只有这个中国女人知道,因为是我去实习之前她打电话给我询问了我一大堆关于我实习的事情...第一次电话我基本没来得及问她什么问题...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9-25 20:59
我也不知道,我想也想不明白他俩到底什么关系,这个中国女人一句话,老板就和我解除合约了!?这简直....我永远没法想通啊我
sophyandjulia 发表于 2009-9-25 20: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现在安静下来。。。给你老板写个信。。。说你当时由于愤怒。。。都不能说话了。。。同时你还感觉到了侮辱。。。现在告诉他。。。你很珍惜你找到的工作。。。他听谁说的。。。能不能Face to face的谈谈。。。不想留下那么糟糕的影戏。。。德国人的英文也不是太好。。。你最好用德文写。。。还要把你写你感觉他侵犯了你的隐私。。。他用人来侦探你。。。这是德国违法的。。。
cosimo
发表于 2009-9-25 21:00
我不同意ls那些说不能公布电话号码的,这个Jp真的告lz的几率有多大?lz还在国内呢!
这个世界就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不过公布电话号码意义不大,德国换个电话号码太容易了。
我觉得公布她的名字和公司名字是关键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9-9-25 21:01
36# 北半球
我个人感觉,侮辱她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老板。
如果确实那个女的使坏,老板相信,那么老板耳根太软
如果不是那个女的使坏,那就是老板故意找借口解雇你,却绕这么一大圈,老板很无耻
无论是那种情况,老板都不是好东西,鉴定完毕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9-25 21:01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9-25 21:01
我可没无聊到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儿都不知道就去给人家打电话。也许你好心,准备让这个人来看看?
真来了,我感觉那可真有热闹可看了,估计你一定高兴。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0: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什么啊。。。我就想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坏人。。。你乱说什么。。。什么我高兴。。。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9-25 21:02
sophyandjulia
发表于 2009-9-25 21:02
还有一个问题:
老板跟你谈话时,使用录音笔的目的是什么?为了取证? 且不说他这么取证是否合法,他想跟你在面对面交谈中取证什么?他既然想让你走,如果走不是你的本意,你自己的陈述难道能够成为他让你走的合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0: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你的这些问题我也问过我自己,也问过我周围的朋友,我周围朋友也没有办法想通,我自己更想不明白!我朋友说:你老板那么做其余理由都没法想通,那只有一种原因,就是他拿这种架势来威胁你,让你赶紧离开公司...因为本来他因为这个荒谬的理由解雇你已经是不讲道理的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1:03
20# 凌波不过横塘路
我也一直问自己,她的动机是什么,第一:她已经不在这个公司工作了,我和她没有利益冲突,她这样做为什么?第二:我只是一个实习生,对她没有威胁...我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确凿证据,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老板告诉我说,他听一个中国人说....而汉堡我根本不认识任何中国人,关于实习的事情,只有这个中国女人知道,因为是我去实习之前她打电话给我询问了我一大堆关于我实习的事情...第一次电话我基本没来得及问她什么问题...
sophyandjulia 发表于 2009-9-25 20: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还是根据线索猜测,根本就不能叫证据。动机什么的你都不清楚,没有证据,就敢断言是她在陷害你,而且还把人家拉到网上来示众,这么做也太不靠谱了吧。如果她已经给你这帖子拍照留念,如果她跟你较真,她可以告你的。
qingcheer
发表于 2009-9-25 21:03
本帖最后由 qingcheer 于 2009-9-25 21:05 编辑
如果你真的想要做这份工,去找老板谈,把话讲清楚。
如果你觉得受到侮辱,不想在那里继续,就开始准备下一个申请什么的。
不必过于纠缠在苦苦思索她为何要陷害你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意义。
就好像你非要问有些人为什么心理扭曲,为什么为什么?
接受现实,然后考虑如何处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1:04
我不同意ls那些说不能公布电话号码的,这个Jp真的告lz的几率有多大?lz还在国内呢!
这个世界就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不过公布电话号码意义不大,德国换个电话号码太容易了。
我觉得公布她的名字和公司名字是关键
cosimo 发表于 2009-9-25 21: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就别给楼主乱打气了,到时候吃官司的是LZ不是你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9-25 21:05
我可没无聊到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儿都不知道就去给人家打电话。也许你好心,准备让这个人来看看?
真来了,我感觉那可真有热闹可看了,估计你一定高兴。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0: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发现你们的头脑里。。。想的都是比较恐怖的东西。。。把对方想得很坏。。。那种仇恨的心里。。。永远无法消除。。。永远想着别人就是很坏的。。。要伤害人的。。。你真的想太多了。。。谢谢你又教了我这个。。。发现某些中国人的心里真的比较坏的想法多。。。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1:05
赞同。法律空子还是可以钻的。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9-25 21: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钻法律空子的前提是,懂法律
sophyandjulia
发表于 2009-9-25 21:06
俺有一问题:
LZ声称这个女生陷害你,那么她动机是什么?人做事情总要有个动机吧。你说你有确凿证据证明是她陷害你,那么你的确凿证据是什么?
顺便提醒你一句:你在这里公布人家的姓名电话号码,是违法的,是给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0: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你提醒,如果换做你,你会如何做呢?{:5_363:} 老板说解约就解约,这个女孩再也不接电话...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1:07
你说什么啊。。。我就想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坏人。。。你乱说什么。。。什么我高兴。。。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9-25 21: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凭LZ的一番哭诉,你就断定这个电话号码的主人是个坏人,你好塞雷{:5_37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1:09
我发现你们的头脑里。。。想的都是比较恐怖的东西。。。把对方想得很坏。。。那种仇恨的心里。。。永远无法消除。。。永远想着别人就是很坏的。。。要伤害人的。。。你真的想太多了。。。谢谢你又教了我这个。。。 ...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9-25 21: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了嫩这番话,俺就一个感觉:这娃脑子结构真特别
庄十三爷
发表于 2009-9-25 21:09
就凭LZ的一番哭诉,你就断定这个电话号码的主人是个坏人,你好塞雷{:5_37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1: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213 起来,就是一辈子啊。
dajiahao
发表于 2009-9-25 21:10
是的,因为录音笔的事情,我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一下子蒙了,还有人在旁做笔录!?这简直就是对我的侮辱!!这也是为什么我一刻也不想在那个公司呆下去的原因.老板说事情搞清楚以后再说,我说事情一定要搞清楚,但是搞清 ...
sophyandjulia 发表于 2009-9-25 20: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学生就是比较单纯,其实还是经历的少,国内有的单位工作面试,甚至硕士博士生的面试都要有录音的,录音没有什么的,照实事说话,不要想太多的解释
Hoard
发表于 2009-9-25 21:11
我觉得那个老板不好。其实楼主应该公布那个公司的名字,而不是那个中国女生的。
那个老板说,你想得到免费的住房,我倒觉得这是德国人的话,而不是中国人说的。
dajiahao
发表于 2009-9-25 21:11
为了楼主好,大家最好不要去打这个电话,否则,又中了那个jp的计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1:12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9-25 21:16 编辑
谢谢你提醒,如果换做你,你会如何做呢?{:5_363:} 老板说解约就解约,这个女孩再也不接电话...
sophyandjulia 发表于 2009-9-25 21: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会发这样的无用贴。如果老板解约合法(合不合理另一说),我用不着跟他再多说,再找别的位置就是。至于这个女孩,我既然没有证据肯定她陷害我,自然也不会跟她纠缠下去,这是浪费我自己的时间精力。接电话一事,你想过没有,如果她在这中间并没有起你所断言的作用,那么第一次接电话她给你解释过后,你认为她还会再接你后面打去的电话么?换了你是她,你不会觉得自己被对方纠缠?
dajiahao
发表于 2009-9-25 21:14
我不同意ls那些说不能公布电话号码的,这个Jp真的告lz的几率有多大?lz还在国内呢!
这个世界就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不过公布电话号码意义不大,德国换个电话号码太容易了。
我觉得公布她的名字和公司名字是关键
cosimo 发表于 2009-9-25 21: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对待jp就应该公布一下,让大家认识一下,敢做就应该不怕大家说。
dajiahao
发表于 2009-9-25 21:17
你这还是根据线索猜测,根本就不能叫证据。动机什么的你都不清楚,没有证据,就敢断言是她在陷害你,而且还把人家拉到网上来示众,这么做也太不靠谱了吧。如果她已经给你这帖子拍照留念,如果她跟你较真,她可以告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9-25 21: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都不用实名,她怎么告?
告其实对本论坛有好处,可以提高知名度。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9-25 21:18
sophyandjulia
发表于 2009-9-25 21:18
26# redoder
谢谢你的建议,走之前谈赔偿的事情,我就是吸取了第一次找我录音的教训,我比较镇定的说了我要求的赔偿.(而且这次老板依旧录音!?,这到底为什么?!)
我面试的来回车费都是我自己出的,加上这次来工作的车费...等于我来回走了两次汉堡...老板很无耻!开始说给我25欧,让我搭便车回去!?
我说不可能,我说最少100欧(我没有经验,朋友说要的太少了...),最后给我了120,老板把我打发了...(我自己出的车费加上所有花销,绝对超过250欧...钱是一方面,关键让人心情特别难受,能理解吗?)
但是我到现在也想不通,本来好好实习,结果现在变成这样!?
celinecy
发表于 2009-9-25 21:19
{:5_390:}LZ,虽然是偶建议嫩到法律版发帖求助的,可是偶可没建议嫩人肉人家哈。最好还是删掉,做事冲动对嫩不利的。
看嫩自己描述的临场反应,偶的判断是嫩处事很不老到,甚至有可能就在上班的头两天就让老板不高兴了,他只是没说,但是已经不想继续用你了。那个女的打电话什么的,甚至有可能一开始的确是好意,但是你可能并没有给人家留下太好的印象。刚好此人RP又不好,于是老板来问的时候就没说什么好话。而老板正好需要这么一个找茬的借口,于是借题发挥更加夸大些,让自己出师有名。然后就成这样了...
sophyandjulia
发表于 2009-9-25 21:20
33# infors
谢谢你. 我已经去掉一个号码了.真让人生气啊,中国人这样对中国人...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