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steiner 发表于 2009-9-27 01:40

中国企业请博尔特代言”破绽多 疑是自我炒作

焦点

    博尔特拒绝3亿美元?

    本报讯 昨天有网站称,据牙买加媒体报道,博尔特收到某中国企业的邀请,在未来几周内将签订一份总价值惊人的合同。据该报透露,这份合同包括代言费+股份+独家经销权,除了每年数百万美元的代言费,博尔特还将得到该公司价值上亿美元的股份。自称为博尔特的中国经纪公司AMG的CEO威廉姆斯透露,“保守估计,签约5年博尔特至少可以赚到1.15亿美元,最多可能超过3亿美元。”

    5年3亿美元的代言收入,达到国际知名体坛巨星的最高水平。这本是个常人眼里难以抵挡的诱惑,但昨天又有媒体报道称,博尔特通过其经纪公司声明,他并不打算同中国公司签订合同。该声明称:虽然有中国企业向他们发出代言合作邀请,但是博尔特与彪马公司的合约2010年才到期,明确限制了飞人与彪马公司竞争对手的广告合作——这笔最高可达3亿美元的代言收入不会进入博尔特的腰包。

    透视

    哪家企业有这实力?

    不是疯子就是炒作!

    【点睛】此大手笔出自哪家中国企业?自称是博尔特中国经纪公司的AMG秘而不宣,记者于是采访了与博尔特经纪团队保持密切合作的上海某公司。该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如果这消息不是故意炒作,就是这家企业疯了。”

    说法一:中国企业疯了?

    5年最高可达3亿美元的代言合同,被该上海某公司称为“疯狂的合同”:“博尔特再红,但他在中国范围内依然比不上刘翔。世界田坛日前广告身价最高的仍是刘翔,他在鼎盛时期的代言费比现在伊娃5年750万美元高很多。3亿美元,可以和鼎盛时期的6个刘翔签合同——如果这事情是真的,那么这个企业真的有点疯了。”

    上海某公司分析:“从博尔特因为彪马合同而拒绝签约的说法看,这家中国公司只能是国内某体育品牌。具备这个实力的,只能是与中国和多个外国篮球队有着密切合作的一家中国公司。”

    说法二:把飞人当“悍马”炒作

    当然,作为与博尔特海外经纪团队保持密切联系的上海公司,其负责人更愿意相信这是一个“腾中收购悍马”的翻版。“上亿美元的代言价格,和当前国际田坛的市场行情相差太远,完全不是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根本不像一个有实力、有底蕴的中国企业的选择,更像是个暴发户。”

    该负责人认为,“我们跟博尔特团队保持多方面接触,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AMG公司在做飞人的经纪。我们公司尽管没有垄断博尔特在中国市场的全部业务,但是在某些领域已经做到了独家,换句话说,如果存在AMG这个巨大的竞争对手,我们不可能不知情。虽然有些公司从国外直接找到博尔特的经纪人,拿一些单子向他们推销,不过,其中最大的可能还是希望以博尔特的知名度进行自我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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