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di 发表于 2009-10-20 16:05

和德国老公结婚不到2年闹离婚,签证怎么办?

和德国老公结婚不到2年,现在闹离婚,而且他已经通知了外管局他想和我离婚,我的签证该怎么办?谁懂啊?

dfische 发表于 2009-10-20 16:11

和婚版说的差不多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0 16:42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032264&extra=page%3D1

希望这个贴跟lz没关系

dunhuang 发表于 2009-10-20 17:15

怎么又来了,自己好好琢磨琢磨吧

dildo 发表于 2009-10-20 17:20

{:3_245:}

rosemaryhe 发表于 2009-10-20 17:28

既然你LG都通知外管局了,鉴于各地外管局做法不一,建议你自己去问问清楚,一旦离婚你的居留怎么延续为好,如果对自己的德语没信心,可以带个德语好的朋友甚至翻译一同前往,他们有责任跟你解释清楚(在你能正确理解德语的前提下),所以不要怕,好好去问清楚,事实上各个外管局处事不一,还是去当地问个明白比较保险.
另外常识性的,你们还没有离婚,即使分居,你也可以留在德国,你目前的居留并没有失效,对你来说,如果想留下来,应该尽快去找个能报高税的工作,只有你能自食其力,才有可能在你LG抛弃你之后也不很被动!

hillde 发表于 2009-10-20 17:34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032264&extra=page%3D1

希望这个贴跟lz没关系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0 16: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希望要落空了。

morion 发表于 2009-10-20 19:43

真没出息,怎么就没坚持住呢,再好好伺候下吧

无声傲歌 发表于 2009-10-20 20:04

你有一年时间找新老公……

小惠姐 发表于 2009-10-20 21:49

LZ这不是昨天已经发过了么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21 13:09

大家说话都客气点儿,楼主不但婚姻失败了,连带着还要失去在自己希望生活的地方的权利,多问问又怎么了,不想浪费口水就别回帖,没公德心。楼主,你只要听我说就行,跟丫死磕,不同意离婚,托他3年,要他三年分居抚养费,以此作为威胁,看他是愿意等结婚满两年在办离婚,还是要耗上3年外搭抚养费,要学会将法律变成自己的武器,其他回帖的人只会把你当作一个案例来分析后果,没有真正的策略来帮你,所以说:
信油锅,没得说!!!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1 13:35

大家说话都客气点儿,楼主不但婚姻失败了,连带着还要失去在自己希望生活的地方的权利,多问问又怎么了,不想浪费口水就别回帖,没公德心。楼主,你只要听我说就行,跟丫死磕,不同意离婚,托他3年,要他三年分居抚养费,以此作为威胁,看他是愿意等结婚满两年在办离婚,还是要耗上3年外搭抚养费,要学会将法律变成自己的武器,其他回帖的人只会把你当作一个案例来分析后果,没有真正的策略来帮你,所以说:
信油锅,没得说!!!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21 13: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你快看,有牛人给你出好主意了,你就赶紧照办吧,将来这事情要是办成了,一定记得回来跟大家说一声哦

irvine 发表于 2009-10-21 13:57

你有一年时间找新老公……
无声傲歌 发表于 2009-10-20 20:04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听起来像学生毕业后的一年找工作签证。。。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21 14:13

7# rosemaryhe

我就喜欢你这种人,很乐于助人,很可爱,而且屁都不懂,当老婆一流。
另外常识性的,楼主拿的是家庭团聚签证,顾名思义居留的目的是与配偶共同生活,如果分居那么居留的目的就不存在了,如果没有满两年就没有独立的居留权利,找到收入再高的工作也没用,除非回国重新申请工作签证。要是楼主听你的了,到处找工作报税,到时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失是不是你负责?光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是不够的,你还得有一个理智的大脑,好好面壁思过,然后写份检讨发上来。

kurve 发表于 2009-10-21 14:31

在德国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一年,所以搂主至少还有一年的时间想办法。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1 16:19

7# rosemaryhe

我就喜欢你这种人,很乐于助人,很可爱,而且屁都不懂,当老婆一流。
另外常识性的,楼主拿的是家庭团聚签证,顾名思义居留的目的是与配偶共同生活,如果分居那么居留的目的就不存在了,如果没有满两年就没有独立的居留权利,找到收入再高的工作也没用,除非回国重新申请工作签证。要是楼主听你的了,到处找工作报税,到时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失是不是你负责?光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是不够的,你还得有一个理智的大脑,好好面壁思过,然后写份检讨发上来。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21 14: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目前的团聚签证带有无限制工作许可(除自雇外),所以如果lz在这里找到工作了,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更不用回国折腾,直接去上班就行了,当然记得先去拿税卡和rentversicherung号码

我不敢说我说的完全对没有错,lz翻番自己签证上条款,或者问问外管局就知道了,八九不离十的

德国小市民 发表于 2009-10-21 16:29




lz目前的团聚签证带有无限制工作许可(除自雇外),所以如果lz在这里找到工作了,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更不用回国折腾,直接去上班就行了,当然记得先去拿税卡和rentversicherung号码

我不敢说我说的完全对 ...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1 16: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工作许可时建立在团聚签证的基础上的,没有签证哪来许可?

irvine 发表于 2009-10-21 16:31




lz目前的团聚签证带有无限制工作许可(除自雇外),所以如果lz在这里找到工作了,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更不用回国折腾,直接去上班就行了,当然记得先去拿税卡和rentversicherung号码

我不敢说我说的完全对 ...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1 16:19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在团聚签证有效的时候,可以工作(如果带工作许可)。结束了就没有了。团聚转工作签证是变更居留目的,通常是要回国重新签的。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1 19:47



是,在团聚签证有效的时候,可以工作(如果带工作许可)。结束了就没有了。团聚转工作签证是变更居留目的,通常是要回国重新签的。
irvine 发表于 2009-10-21 16: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对,居留目的变更是要回国签,但现在lz已经在德国,离婚估计也得办一段时间,如果能找到工作就可以去上班到离婚,然后找个律师在这里直接办换签证的事情,还是有一定成功率的。就像很多这里毕业的人开公司,照理也应该回国签,但找律师直接办下来的很多的。

德国小市民 发表于 2009-10-21 20:01

看来楼主就是此贴的发帖人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032264&extra=page%3D1

carla 发表于 2009-10-21 20:06

如果你的签证已经快到期了,虽然你老公已经通知外管局,但我想无论如何他们还得再给你一年的签证。因为即使你要离婚,办手续也得一段时间。如果你德语很糟,也是比较麻烦。外管局那边你最好也能去控诉一下,为什么离婚?可以问问他们的意见。虽然是外国人,但他们也会同情弱者,给你些建议。你也可以明确你还能在德国留多久?另:如果不能让他回心转意,你就赶紧找下家吧,如果还想留在德国的话。

德国小市民 发表于 2009-10-21 20:09

20# ii120mph


德国老公已经通知外管局了,楼主的工作许可会不会被收回去?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21 22:08

17# ii120mph

我严重怀疑你的中文阅读能力,你把我的话标成蓝色是不是表示你根本看不懂这句话,楼下的小市民已经解释过了。既然你不肯定你说的一定对,那就拜托你把手塞进裤裆里,不要放在键盘上害人。我就纳了闷了,为什么这么多人不能真正的认识自己。

ii120mph 发表于 2009-10-21 22:34

20# ii120mph


德国老公已经通知外管局了,楼主的工作许可会不会被收回去?
德国小市民 发表于 2009-10-21 20: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工作许可是附在她的团聚签证上的,不是一个通知就能被收回去的,要么就整个团聚签证无效,那也得正式离婚了以后,lz不会那么傻得就这么同意离婚的,肯定会死拖

taotaoo 发表于 2009-10-21 23:19

愿望是当油锅 !!{:5_335:}{:5_381:}

rosemaryhe 发表于 2009-10-21 23:26

7# rosemaryhe

我就喜欢你这种人,很乐于助人,很可爱,而且屁都不懂,当老婆一流。
另外常识性的,楼主拿的是家庭团聚签证,顾名思义居留的目的是与配偶共同生活,如果分居那么居留的目的就不存在了,如果没有 ...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21 14: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听你说的好像更有道理,关键就在这个两年,如果一定要共同生活的两年的话,那么确实不能现在就分居,除非LZ不想要德国居留了。
告诉LZ的(虽然她好像不来了):要想拥有不跟老公的独立签证,必须有在德国的两年事实婚姻,这个是外国人法的规定。
回复油锅的:你打头第一句的前一半我脸皮一厚就照单全收了,后半句不敢当,得问问LG去啦.

rosemaryhe 发表于 2009-10-21 23:28

大家说话都客气点儿,楼主不但婚姻失败了,连带着还要失去在自己希望生活的地方的权利,多问问又怎么了,不想浪费口水就别回帖,没公德心。楼主,你只要听我说就行,跟丫死磕,不同意离婚,托他3年,要他三年分居抚养 ...
愿望是当油锅 发表于 2009-10-21 13: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回复我支持,希望你说的办法有用!

xiaoji80 发表于 2009-10-21 23:29

才结婚1年多,又没小孩,很难办。

如果LZ有BB,可以看在小孩的份上容忍你居留,还有可能性留在德国。

如果婚了三年以上了,也会考虑给你容忍居留的。

要么LZ你能有份交税的工作,可以改成工作签证。

要么LZ你能有学生身份,即找个学校改成学生签证。

要么LZ你2万5千开公司的名义留下来。

要么LZ你说个不能回国的理由,变成难民留下来。这条最不建议。

关键LZ你找个中文律师咨询下吧。

sinogirl 发表于 2009-10-22 00:07

希望LZ能顺利度过难关。想得到专业的建议最好咨询律师。

h7d8 发表于 2009-10-22 02:43

Lz不必担心居留,可以先找个律师和你的老公或你的老公的代表律师谈离婚协议,在这期间你的居留是毫无问题的,但离婚可以拖延的时间总是有限的,具体的办法你的代表律师会帮你想的,这具体要看你老公有没有油水,你老公蛮有钱话,那你的代表律师是会有办法保障你的合法权益的。当然还有你继续留在德国的愿望。但最终还是要看你在德生活的能力,如果你认为没这个能力的话,也不必强留。不然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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