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 发表于 2009-10-26 14:49

大家帮我分析下这个情况!

我现在住在一个三人WG里面(都是中国人),房子从看房子开始我弄的,包括办网,去Stadtwerk办电,一切是我自己办的,但是我们三个人同时跟房东签合同。当时办网的时候正好遇到有活动,ALICE送了一张100欧的Gutschein。现在我的同屋说我这100块要跟他们平摊,因为他说这个网是我们一起用的。我觉得不是很合理,大家怎么认为呢??希望听听大家的意见。

猪卡卡 发表于 2009-10-26 15:30

平摊不平摊自己决定咯,如果签的网正常情况下就带这个Gutschein,那你应该跟其他人平摊,但如果不带,他们就没有权力叫你把“马路上捡到的钱”分给他们了。至于你前面提到看房子申请房子签房子,有关系吗?要不要叫他们平摊你的路费和饭费啊?何必呢。。。(别人领不领这个人情纯属个人品质问题,自己太介意的话就显小气了,毕竟他们是和你一起住的,也不算是陌生人)

仙人掌拍仙人球 发表于 2009-10-26 16:57

这个gutschein能干嘛用 {:4_296:}

spider127 发表于 2009-10-26 17:04

本来就是一个能者多劳的社会
同居的3个人都平分网费了
gutschein平分也是合理的
如果lz没告诉两外两个人 自己独享了 也没什么不合适的
既然lz多劳了 那不如就拿34欧的那一份好了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6 17:48

2# 猪卡卡


我也知道这么斤斤计较很烦人,我本来无所谓的。但是,那个提出平摊的人,在住进来以后跟我们斤斤计较。我们的房租包含一部分冷水的费用,但是一般都会出现NACHZAHLUNG,他提出,如果出现NACHZAHLUNG,每个月5.5吨水以外的部分他不负责。我们另外两个人平时用水也很省,我们也没有浪费。但他甚至还做到,去看他自己洗一次澡用多少水,总而言之,他就是认为自己用水最省,因为他的做法,我才会在这里发这个帖子。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6 17:49

3# 仙人掌拍仙人球


在SATURN当钱花...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6 17:51

4# spider127


呃......我才到德国一年,那个人到德国6年了。能者多劳这个词不太恰当吧?!岂不他很无能??

spider127 发表于 2009-10-26 18:10

3# 仙人掌拍仙人球


在SATURN当钱花...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6 16: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呀 原来有这么大的用处啊
我还以为只能顶网费什么的
那就不一样啦 而且我之前也没看到你说那个“抠门”的邻居的事迹
不过这种人肯定也是有小便宜必占的jp咯~
想不想给大家分 这个主动权完全在你啊
要是想独占 你直接说已经花光了不就得了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6 18:19

本帖最后由 無可 于 2009-10-26 17:28 编辑

8# spider127


呵呵~~现在东西还没拿到手呢。我之前住过WG,但是没遇到过这样的人。他还就此事,自己写了个合同,让我们签字,合同里还说,厨房和厕所的暖气他也不用,如果出现费用,他绝不负责。我不知道大家遇到这件事会怎么想。我自己是无所谓,因为我大不了也就不用,并不影响我。

spider127 发表于 2009-10-26 18:33

8# spider127


呵呵~~现在东西还没拿到手呢。我之前住过WG,但是没遇到过这样的人。他还就此事,自己写了个合同,让我们签字,合同里还说,厨房和厕所的暖气他也不用,如果出现费用,他绝不负责。我不知道大家 ...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6 17: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觉得无所谓的话 就随他去吧
要是有受不了的再和他交涉
碰到这种室友我挺能理解的
久而久之 多大方的人都受不了
那个代金券的问题 也可以如此处理
其实我觉得你心里好像已经打算好怎么做了
只不过上来看看大家有什么评价 呵呵
按你心里想的去做吧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6 18:38

10# spider127


是啊 我心里是有个打算
但是因为我就来了一年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不知道大家都会怎么处理 我怕我万一处理不当 对谁都不好
才想来看看大家的看法 呵呵

仙人掌拍仙人球 发表于 2009-10-26 19:05

8# spider127


呵呵~~现在东西还没拿到手呢。我之前住过WG,但是没遇到过这样的人。他还就此事,自己写了个合同,让我们签字,合同里还说,厨房和厕所的暖气他也不用,如果出现费用,他绝不负责。我不知道大家 ...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6 17: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找了这么个人合租阿
这不是给自己添堵么 {:4_297:}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6 19:55

12# 仙人掌拍仙人球


网上找的 当时没想到是这样的人 而且急着找房子 再说 我以前认识在德国7、8年的人都很好
我以为能遇到好人呢 失策~~~

mza 发表于 2009-10-28 11:24

在房屋的合同是三人的簽署那所謂的nachzahrung就不用煩屋主只看合同所以沒有所謂的私下合同
除非你是二租那就要再議   至於GUTSCHEIN辦網的是你希望你不是口頭上說三分最好還是有憑據
你可說那100歐是你的成擔風險費一但有人不付款   你一定需自付   這錢就是你的補助

小小想法希望有幫助

Spiesser 发表于 2009-10-28 16:38

怎么可能不用分担厨房厕所的暖气费啊!?
怎么找个这样的同屋。马上让他走人,换人同租好了。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8 20:51

14# mza


哦 多謝你的意見 那個GUTSCHEIN因爲到目前沒收到 只是之前沒住進來的時候 我們有一次說到可能需要買網綫 我當時就順嘴說了一句 到時可以用GUTSCHEIN買 住進來後 我們的網綫都自己解决了 那個同屋提出平攤 我當時只是應了一句 別的幷沒有太細說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8 20:53

15# Spiesser


我們(我和另外一個同屋)現在已經答應不用那兩個暖氣了 實在沒辦法 不能成天在這種問題上糾纏 呵呵

mza 发表于 2009-10-28 21:05

14# mza


哦 多謝你的意見 那個GUTSCHEIN因爲到目前沒收到 只是之前沒住進來的時候 我們有一次說到可能需要買網綫 我當時就順嘴說了一句 到時可以用GUTSCHEIN買 住進來後 我們的網綫都自己解决了 那個同屋提出 ...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8 19: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時候人是該有點計較的
做人太慈可能會有後患
想的太少
也有可能失的比別人多

我只是有感   不合還別在意好嗎??

mza 发表于 2009-10-28 21:07

15# Spiesser


我們(我和另外一個同屋)現在已經答應不用那兩個暖氣了 實在沒辦法 不能成天在這種問題上糾纏 呵呵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8 19: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說那兩個有爭議的暖氣都有記表囉??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8 22:47

18# mza


我做人就是不太愛計較這些 大家相處 有時候太斤斤計較會搞得大家很不舒服 可是 自從搬進這個房子 三個人中 就那個同屋提出了最多的要求 當然 有些要求是可以理解幷且接受的 這個我不否認
我們上次因爲水暖的時候鬧得挺僵的 我和另外一個同屋 我們都不會在這裏久住

無可 发表于 2009-10-28 22:52

19# mza


嗯 屋子裏每個暖氣都有記表 但是上次房東解釋NACHZAHLUNG的時候有說過 那個暖氣的費用 是每個人房間裡的40%加上公用的60%(大概是這麽個比率 具體的百分比記不清了) 所以如果出現NACHZAHLUNG 房東計算出來的並不隻是每個人房間裡用的暖氣 因此 才會出現有爭議的暖氣 而我們現在已經被"逼"得保證冬天不管多冷都不用那兩個暖氣 同屋才把暖氣的事情從那份"所謂"的合同上删除 只保留水費的問題

mza 发表于 2009-10-30 11:51

這兩年水電瓦斯都漲很多
Nachzahlung 基本上都會增加很多
就算你們省了那兩個暖氣   最後的Nachzahlung 也會讓你們睜大眼的
可以的話   就算親兄弟帳也會算不明
想辦法搬出自己住吧
或者   找找跟你一樣比較不計較的人同屋吧

無可 发表于 2009-10-30 20:20

22# mza


嗯 我肯定会搬走的 呵呵

Claudie 发表于 2009-11-1 21:04

本帖最后由 Claudie 于 2009-11-8 18:02 编辑

如果你們是一起搬進去的,我覺得平攤100歐的gutschein很合理啊

無可 发表于 2009-11-2 17:40

24# Claudie


首先 我比他先搬进来 其次 我之前并没有提出任何处理这100欧的决定 而是他先提出来的

xianwubo 发表于 2009-11-2 19:35

谁签的网络谁有权利支配那100欧,不需要给其他人分摊的。

FionMonkey 发表于 2009-11-4 17:11

我觉得既然是平分网费的,也该平分gutschein

不知lz跟同屋什么关系,是只是同屋还是朋友。如果只是同屋关系的。把钱算清楚还是很必要的。不要占人便宜,也不要太让人占自己便宜就完了~
朋友关系的话,不要把钱看太重,多点少点无所谓的。

xueli 发表于 2009-11-6 19:03

网是谁的名字签的这100欧属于谁,楼里贴广告跟邻居分网他也管不着,不同意可以不用这个网让他自己去签一个。

spider127 发表于 2009-11-6 19:07

网是谁的名字签的这100欧属于谁,楼里贴广告跟邻居分网他也管不着,不同意可以不用这个网让他自己去签一个。
xueli 发表于 2009-11-6 18: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啊 这比我想的借口好多了 就是正当理由啊

無可 发表于 2009-11-6 21:49

28# xueli


@.@~~~感觉听着口气有点冲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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