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5 00:10
要是老头把钱都捐了,我估计跳脚跳得更厉害的是他儿女,看他们要钱的劲头就能有推断。那么老太太呢,估计也死心了。这道理很简单。打个比方吧,你好朋友结婚了,她告诉了所有人,就是没告诉你,你心里怎么想?要是她 ...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0: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话真有道理。。。{:3_246:}
kkitty
发表于 2009-11-5 00:10
個人意見
爭取啥還是有各道德跟法律底限的
今天在德國 老先生繼承的遺產 很遺憾的 法律上就是不屬於老太太的
老太太要爭當然也可以 但是就不能免於被批判了~~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法律把每件事都规定好了,就不需要律师了,正因为很多事情都是具体事情具体分析,所以才建议老太找律师,看到刚才的帖子,说明,遗产增值部分的确有老太一份,如果按照大家说的,告诉老太不要争了,那岂不是连法律规定的都白白送人了!所以说,老太争得有理!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5 00:14
我覺得大家如果覺得不應該批評老太太 那也應該用同樣標準對待老先生的兒女
今天基本上也沒證據說 那筆錢是人家子女硬要走的
先一口咬定子女不肖也不太對吧~~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现在是老太太找人上来发帖问,大家的话她都有可能看见。我感觉八卦,或者背后推测,都不是不可以,但是得有个度,当事人有可能看见的情况下,你猜测一下人家是什么人,有什么动机已经算是有点那个了,如果把猜测当事实,干脆讽刺上了,就我个人的标准,我觉得有点过分。另外你看大家说起老教授来也还是挺客气的,所以说讲公平不是你那么讲的。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0:19
我覺得大家如果覺得不應該批評老太太 那也應該用同樣標準對待老先生的兒女
今天基本上也沒證據說 那筆錢是人家子女硬要走的
先一口咬定子女不肖也不太對吧~~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我没说他子女不肖。他要是捐了,他儿女跳脚是必然的。但是,我向来不觉得,要钱谈钱就是SHAME。人的本能。其实你反过来想,法律也没规定,老头继承的遗产,就一定要分给子女啊。他也有权不分给子女,全捐出去,甚至给家庭外的人都可以。所以,其实儿女的处境,和老太太是一回事。就是因为同等条件下,老头该给的人都给了,就是没给她,所以她才气不过。这里有些人说的,二婚,子女是血亲之类的,都是中国人思维,似乎老太太没达到这些条件,所以排除在外。老外对这个没多大概念,就是老头没处理好身边人,包括子女和老伴,弄得每个人都气急败坏的。人墨多克,比老头有钱多了吧,分的钱也不是几百万了,虽然邓文迪不能分遗产,但人把她后路都安排好了。那就得了,没纠纷了。这就是俩老头的差距。
Butterfliege
发表于 2009-11-5 00:23
大家说得这么激动, 这么逼真, 感觉都象知情人一样. 我觉得主要是那个贴说得不清不楚, 一些钱的归属问题都是大家后来自己推测出来的. 还有, 30年夫妻感情是浓是淡, 外人怎么看得清, 那老爷子分钱给子女心里亮不亮畅谁也不知道. 老爷子认可不认可孩子们对他的态度都是他分钱挺重要的条件. 德国人的子女观跟中国人不一样, 不是一天到晚回个娘家就是好孩子了. 我想, 如果, 他子女真不孝, 那老爷子也不会把钱都给他们. 德国不有不少老头老太六亲不认, 甚至把钱留给宠物也不给自己亲生子女的. 总之是有太多疑点太多可左可右的问题了.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5 00:33
大家说得这么激动, 这么逼真, 感觉都象知情人一样. 我觉得主要是那个贴说得不清不楚, 一些钱的归属问题都是大家后来自己推测出来的. 还有, 30年夫妻感情是浓是淡, 外人怎么看得清, 那老爷子分钱给子女心里亮不亮畅谁 ...
Butterfliege 发表于 2009-11-5 00: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这么热闹反正是因为有人说得太逼真。{:5_367:}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35
这钱,你能说“不属于自己”,也能说是“属于自己”的。法律没规定一定要给老太太,但是老头是有分配权的。老头该分的人都分了,就是没分给30年相伴的那个人,换你你怎么样?你能想,好吧,就当这钱老伴已经捐了; ...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0: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老實說 要是真換是我 我最多就唸唸吧了(搞不好連唸唸都不會:P)
我家傳統一向不惦記別人的財產的{:5_396:}
該是我的就是我的 不是我的 強求也求不來
不過我基本上也不會找有小孩的
這樣比較不自找煩惱
{:5_360:}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0:41
本帖最后由 avemozart 于 2009-11-5 00:45 编辑
老實說 要是真換是我 我最多就唸唸吧了(搞不好連唸唸都不會:P)
我家傳統一向不惦記別人的財產的{:5_396:}
該是我的就是我的 不是我的 強求也求不來
不過我基本上也不會找有小孩的
這樣比較不 ...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你说得也对,找个有小孩的是会有不预期的麻烦。但是有一点我不能认同,就是这钱是不是就能定性为“别人的财产”。我说过多次了。其实这钱,你没有办法定性。因为老头有支配权,他给了,就是老太太的,没给,就不是她的,只是个选择的问题。而不是,这钱怎么样也不是老太太的,但她胡搅蛮缠,非要去算计这钱。现在问题就出在,其实她跟子女是同等条件(因为老头的遗产,并非因为子女就自动继承的,也需要老头决定分配,)好吗,老头该分的都分了,就是把她圈出去了,她不满是正常的。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47
恩,你说得也对,找个有小孩的是会有不预期的麻烦。但是有一点我不能认同,就是这钱是不是就能定性为“别人的财产”。我说过多次了。其实这钱,你没有办法定性。因为老头有支配权,他给了,就是老太太的,没给, ...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0: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那就是我門對定義的不同了
我覺得 只要我沒有支配權的錢 基本上就是別人的財產
不是我的
既然基本定義不同 當然對結果的看法也會不同囉~~~
{:5_456:}
結論: 我這兩天真是太閑了{:5_336:}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49
如果法律把每件事都规定好了,就不需要律师了,正因为很多事情都是具体事情具体分析,所以才建议老太找律师,看到刚才的帖子,说明,遗产增值部分的确有老太一份,如果按照大家说的,告诉老太不要争了,那岂不是连 ...
kkitty 发表于 2009-11-5 00: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9:}
可是原帖老太太要爭的是原來遺產的75%啊~~~{:5_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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