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edance 发表于 2009-11-17 15:52

请教一下,去柏林大使馆登记结婚需要单身证明吗? 附了张登记照哦!

本帖最后由 jessiedance 于 2009-11-17 14:57 编辑

请教一下,去柏林大使馆登记结婚需要单身证明吗? 如果需要,怎么办理呢,是到所在城市的移民局吗?
附张登记照,谢谢大家,哈哈!

一只翅膀 发表于 2009-11-17 16:08

{:4_293:}能整出这样的照片真是不易阿……
ms去警察局就能开了,还要在大使馆自己递交申明和填表格的说…………8过偶8是很清楚,等更明白的筒子们来回答罢……

yongyuan 发表于 2009-11-17 16:10

衣服不错{:5_320:}

jessiedance 发表于 2009-11-17 16:36

要去当地的警察局办理吗,手续如何,当天能不能取呢,只有一天时间准备了,19号去柏林登记。

spider127 发表于 2009-11-17 16:36

这照片太赞了!!!!!!!!
好创意!!!!!!!!!!!

Vagantli 发表于 2009-11-17 17:14

去柏林大使馆的网页看一下就可以了啊,如果要的话,也是去rathaus办啊

eddia 发表于 2009-11-17 17:15

这是 p 的吗?很可爱的说~

eddia 发表于 2009-11-17 17:20

光被照片吸引了,忘了回答mm的问题

我是在慕尼黑办的,不过想来应该大同小异。单身证明是在你anmelden城市的Rathaus办理,你就去那里说你要一个 ledig bescheinigung就行了。就是一张纸,不要钱,立刻就能取的。

恭喜mm哈~{:5_335:}

jessiedance 发表于 2009-11-17 17:23

不是P的,自拍的{:2_231:}

最后一个吻 发表于 2009-11-17 17:27

{:5_387:} 挺好玩的
不过结婚照不是免冠的吗

爱财 发表于 2009-11-17 17:27

帅哥美女{:4_307:}

走过四季 发表于 2009-11-17 17:28

好酷!!!赞一个。也祝福一下。{:4_295:}

Mausino 发表于 2009-11-17 17:32

祝福!!!

gghit 发表于 2009-11-17 17:47

祝福楼主   好登对呀

jessiedance 发表于 2009-11-17 18:17

{:5_387:} 挺好玩的
不过结婚照不是免冠的吗
最后一个吻 发表于 2009-11-17 16: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这样吧

volvic0228 发表于 2009-11-17 18:25

请教一下,去柏林大使馆登记结婚需要单身证明吗? 如果需要,怎么办理呢,是到所在城市的移民局吗?
附张登记照,谢谢大家,哈哈!
2843677
jessiedance 发表于 2009-11-17 14: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红很革命
恭喜恭喜

mm6864 发表于 2009-11-17 18:47

是在Rathaus开证明的,我们这是缴费的每人4,5欧

Liv 发表于 2009-11-17 19:04

不是P的,自拍的{:2_231:}
jessiedance 发表于 2009-11-17 16: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0:}

小五妈 发表于 2009-11-17 19:06

好有创意的照片啊{:3_251:}

十月十日 发表于 2009-11-17 19:13

本帖最后由 十月十日 于 2009-11-17 18:14 编辑

为适应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04年

1月1日起,我驻外使领馆实行新的婚姻登记暂行办法。

一. 在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结婚登记的条件:

1. 申请人须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在德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

2. 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中国驻德使领馆自愿提出申请。

3. 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4.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 申请登记结婚须提交的材料:

1. 有效护照及在德合法居留原件及复印件;

2. 离婚无配偶的当事人尚须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若有关

判决书系国外法院作出且离婚另一方为中国公民,属缺席判决或

判决时离婚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须提供我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

外国法院判决的民事裁定书;

3. 男女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表格)

4. 结婚当事人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5张(5cm*3.5cm);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本人申请结婚登记,谨此声明:

  本人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身份证件(种类、号

  码): 经常居住地:

  婚姻状况: (未婚 / 离婚 / 丧偶)

  对方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身份证件 (种类、号

  码): 经常居住地:

  婚姻状况: (未婚 / 离婚 / 丧偶)

  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

  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自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与 结为夫妻。

  本人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

  律责任。

  声明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办理时间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4个工作日后颁发结婚证及结婚公证书(德文)。

  四、收费标准:80欧元

办理未婚或未达婚龄公证须知

1、 申请人须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在德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并亲自到我馆申请;

2、 申请人在德期间未婚声明书一份,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如系回国与中国公民结

婚,还需填写与当事人无血缘关系声明书。

3、 申请人递交本人在德居住地外国人管理机关出具的居留证明(Bescheinigung aus dem Melderegister)。

办理未再婚公证须知

1、 申请人须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在德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并亲自到我馆申请;

2、申请人须提交离婚证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须有生效书)原件。由外国

法院判决离婚的,其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须事先办妥国内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3、 原配偶死亡证明;

4、 申请人在德期间未再婚声明书一份,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如系回国与中国公民结

婚,还需填写与当事人无血缘关系声明书。

5、申请人递交本人在德居住地外国人管理机关出具的居留证明(Bescheinigung aus dem Meldereg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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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使馆没有要求单身证明啊。。。

最后一个吻 发表于 2009-11-17 19:19


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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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edance 发表于 2009-11-17 17: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19:} 太逗了,你家相公一脸正气,MM一脸幸福
恭喜恭喜{:5_335:}

viviever 发表于 2009-11-18 22:33

照片太赞了, 恭喜LZ{:5_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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