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11-17 20:47

testhula 发表于 2009-11-18 15:09

帮刀刀顶!{:5_335:} 不知道说啥。。。。

lilie3838 发表于 2009-11-18 15:16

去看了,我听来的就是那个viviever mm说的版本。

小五妈 发表于 2009-11-18 18:43

真长见识.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1-18 19:21

我查了中国的,还是觉得中国的继承顺序比较让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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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alles_lachen 发表于 2009-11-18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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