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妹妹
发表于 2009-12-8 11:23
没房,没钱,没烦恼{:5_379:}
josi
发表于 2009-12-8 11:35
偶感觉是这样的哈,如果离婚按德国这边的法律就算上面没有男方的名字也应该是一家一半的,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也要看在公证处双方是否就这方面有过补充说明,比如没有被写上名子的男方是否仅是做为租住者,在以后出现情况下是否放弃争夺房子的权利什么的。话说如果不离婚,就只有产权证上有名字的那个人可以有房屋的决断权,也就是说女方有权力不通过男方卖房子或者是出租房子等等。以上说法前题是房子位于德国,并在德国购买和公证。
这是偶认识的一对德国夫妇说的,男的父母家有房子并且已经讲明等二老百年之后这房子将留给这男的。女的没有继承到房子就想自己买,但是男方却不愿意共同承担买房子的钱,于是去公证的时候就写明男方仅做为租客,女方是该房产的唯一持有人。
在中国的情况咱就不了解了,但中德两国都是大陆法,想来应该差不多吧,不过具体情况还是咨询下律师好些。
话说德国这边虽然买房子抽税太可怕了,但是各项规定明确,买卖双方都放心。
testhula
发表于 2009-12-8 11:35
这就是防备一个人偷偷地把房卖了,把钱转移了,钱是没写姓名的,藏枕头里都找不到了
娃娃妈 发表于 2009-12-8 10: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7:}
testhula
发表于 2009-12-8 11:41
德国一样。 就算有法律, 还有心理战呢, 我见过活例子, 女方最后为了求得安宁不至于发疯, 什么都不要了, 逃出家门。 男的还对孩子们说, 你们的妈妈是坏妈妈, 看, 她不要你们了。
DLIII 发表于 2009-12-8 10: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97:}
freeman
发表于 2009-12-8 11:43
德国一样。 就算有法律, 还有心理战呢, 我见过活例子, 女方最后为了求得安宁不至于发疯, 什么都不要了, 逃出家门。 男的还对孩子们说, 你们的妈妈是坏妈妈, 看, 她不要你们了。
DLIII 发表于 2009-12-8 10: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看的我都有心理阴影了。。。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12-8 11:49
dewmorn78
发表于 2009-12-8 12:01
据我所知,国内婚前买的算婚前,婚后买的是两个人的,不管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婚前如果一个人出的属于一个人的,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两个人的。但是如果真牵扯到德国人和中国人的话,真到时候因为财产打官司的话很麻烦。
ditu
发表于 2009-12-8 12:01
偶感觉是这样的哈,如果离婚按德国这边的法律就算上面没有男方的名字也应该是一家一半的,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也要看在公证处双方是否就这方面有过补充说明,比如没有被写上名子的男方是否仅是做为租住者,在以后出 ...
josi 发表于 2009-12-8 11: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如果离婚按德国这边的法律,但房子是在中国的,上面没有男方的名字,女方合法卖掉了钱转移了,就没办法了吧。这个国际官司怎么打。
DLIII
发表于 2009-12-8 12:02
818,咋整的?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12-8 11: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男的是一个Top manager, 很强势的一个人, 有了三, 想离婚, 但是要孩子。 两个人上了法庭, 法庭说除非孩子母亲主动放弃, 不然孩子归妈妈。 回到家, 男人不打算搬走, 开始对女人搞心理折磨, 具体怎么样我记不太清楚, 只记得我当时听那个女人说的时候, 感到schockiert。 女人也不能独自带孩子离开, 因为离婚程序还没有判决。 最后女人独自离开, 另外租房, 回来想看望孩子, 已经没门。 男人说女人主动放弃孩子, 最后赢得孩子监护权。 男人的好律师, 当然也功不可没。
最狗血的是, 男人对孩子说“你们妈妈不好, 她不要你们了”, 然后推出自己的三, 说“我给你们找来一个好妈妈。。。”
ditu
发表于 2009-12-8 12:03
本帖最后由 ditu 于 2009-12-8 12:05 编辑
看了那么多贴子。感觉"防"只是一种策略,但不是什么好方法。擦亮眼睛找个好品质的老公是正道。
江南春 发表于 2009-12-8 11: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帖子的主人公,就是个好品质的老公呀,自己花了钱却大大咧咧不写名字,自己又不过是个普通打工的。但不知道他找的是不是一个好品质的老婆。
人品是很主观的东西,靠不住的。这个时间和那个时间也不一样。法律就是来填补这个靠不住的,所以才要公平。问题是这上面法律在被需要的时候,似乎有利人品靠不住的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