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üte
发表于 2009-12-8 12:41
完全错误!
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动产不动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德中法律同样规定。因为购置款项,也就是买房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贷款,也是共同债务。
写一个人的名字,只是物权人在卖房的时候可以不取得对方的同意,房款拿来照例是要均分的。但是真的离婚的,谁还乖乖把一半的钱给对方啊。未写名字的一方有债权请求权。
但是,但是,现在国内的公证处和房管局也不是白痴。凡是卖房,现在都要拿户口本,上面写的一清二楚,是单身还是已婚,已婚的一定要对方亲自来。写个条子也是没用的。至少上海是这样的。这样就可以规避单方卖房产生的纠纷。hlh117 发表于 2009-12-8 12: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来啦有什么用?签字?还是告诉他房子卖多少钱?
hh2
发表于 2009-12-8 12:49
但是,但是,现在国内的公证处和房管局也不是白痴。凡是卖房,现在都要拿户口本,上面写的一清二楚,是单身还是已婚,已婚的一定要对方亲自来。写个条子也是没用的。至少上海是这样的。这样就可以规避单方卖房产生的纠纷。
hlh117 发表于 2009-12-8 12: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根据我26楼贴的北京房产专业律师的说法,至少北京的公证处和房管局也是白痴。凡是卖房,不管单身还是已婚,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你的名字,你就可以卖,根本不用对方出面,根本不管单方卖房产生的纠纷。
恐怕大部分都是这样情况,因为网上律师解答基本都是这样说的。上海应该不会例外吧?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12-8 12:54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12-8 12:56
ikawufang
发表于 2009-12-8 12:58
一个朋友的事。男方婚后按揭在中国买的房子(大概快还完了),说自己不写名字也无所谓,只写女方名字就好了,反正是共同财产逃不掉。我总觉得好像不对吧?不知道这在中国法律和德国法律中,是怎么样界定的呀?婚后买 ...
ditu 发表于 2009-12-8 00: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会吧,现在国内买房子结婚了的必须写夫妻双方的名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自己没结婚才写自己的名字,至少我07年买房子的时候是这样的,由于我老公没回中国就写得我父母的名字,后来办房产证的时候加了我和我老公的名字也就是这个房子是4个人的共同财产,我老公说等以后回国了就把我父母的名字去掉{:5_371:}
hh2
发表于 2009-12-8 13:01
我觉得是单方面卖房完全可以,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是那么自私想转移财产阿。如果真有人这么做,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诉。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12-8 12: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想不通,明明是共同财产,什么情况下不告知对方而单方面卖房,而同时又不是那么自私想转移财产呢?{:5_389:}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12-8 13:02
江南春
发表于 2009-12-8 13:09
男的是一个Top manager, 很强势的一个人, 有了三, 想离婚, 但是要孩子。 两个人上了法庭, 法庭说除非孩子母亲主动放弃, 不然孩子归妈妈。 回到家, 男人不打算搬走, 开始对女人搞心理折磨, 具体怎么样我 ...
DLIII 发表于 2009-12-8 12: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还真有点看不懂,德国有Frauenhaus的,女的完全可以带着孩子去那里的。怎么把自己处于如此的劣势的境地。
江南春
发表于 2009-12-8 13:24
这个帖子的主人公,就是个好品质的老公呀,自己花了钱却大大咧咧不写名字,自己又不过是个普通打工的。但不知道他找的是不是一个好品质的老婆。
人品是很主观的东西,靠不住的。这个时间和那个时间也不一样。 ...
ditu 发表于 2009-12-8 12: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道理,应该是找到好品质的另一半,无论男女。
国内的法律就不要太寄予厚望了。
Blüte
发表于 2009-12-8 13:46
我觉得是单方面卖房完全可以,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是那么自私想转移财产阿。如果真有人这么做,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诉。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12-8 12: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 公证处不是法庭, 它有什么权利管你们的财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