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bow929
发表于 2010-1-27 19:24
唉,何必再三强调感情好呢?反而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了。。。{:5_339:}
dexio
发表于 2010-1-27 19:32
苟富贵易相忘。
莱茵
发表于 2010-1-27 19:39
苟富贵易相忘。
dexio 发表于 2010-1-27 19:3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找更富贵的
玲王奈
发表于 2010-1-27 20:02
怪不得现在那么多离婚的,感情那么好的还像防贼一样{:5_386:}
用寂寞勾引谁
发表于 2010-1-27 20:14
这种事还是问律师吧
Tanne
发表于 2010-1-27 23:04
感慨啊!感情很好应该想不到你的我的吧!{:5_355:}
这个铁定的共同财产。
kkitty
发表于 2010-1-28 01:20
本帖最后由 kkitty 于 2010-1-28 01:27 编辑
大家现在感情好,都说不应该这么分生的,但是10年20年后呢?估计楼主也害怕,如果被甩,40,50岁了,生活没保障,如何是好!所以,现在未雨绸缪,也未尝不是坏事。毕竟男人40岁,50岁还是很容易找个35岁,45岁的女人。女人40,50岁,选择就少很多了。手里有点产业,日子应该过的不那么委屈。所以,大家真的不必纠结————感情好和财产的问题。大家假设下,如果,楼主和老公共享这份财产了,万一有一天男的有外遇,女方还要从自己口袋里分钱给狗男女,nnd,这不气死了吗!!!
yanghiro
发表于 2010-1-28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