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 发表于 2010-1-26 09:22

中国出台法律规定 食用猫肉狗肉罚款5000元拘留15天(图)

本帖最后由 东方今报 于 2010-1-26 09:24 编辑

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在征集意见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对“动物福利”提出质疑。对此,法律专家经过讨论,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2010年4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

1月25日,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表示,《动物保护法(专家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4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收到300多封电子邮件和400多个电话,大部分意见比较客观,但也有一些市民表示无法接受“动物保护”以及“动物福利”的提法。“他们觉得目前最重要的是先保障人的福利。”常教授说。

鉴于此,项目组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项目组认为,“反虐待”的说法更容易被市民所接受,因此新起草的法律将贯彻反虐待的原则。目前,该法律专家建议稿已基本完成。

常教授透露,《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分为九章,大致包括反虐待动物的主要制度,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多类动物的反虐待措施,动物医疗、动物运输、动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值得关注的是,“禁食猫狗肉”写进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

“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么丰富,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常教授说。

记者了解到,《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

据了解,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等支持“反虐待动物法”立法,此法出台有望消除贸易壁垒,提高我国羊绒、羽绒等产品的进出口量。

常纪文教授表示,暂缓制定“动物保护法”,是根据现实情况所作的决定,从长远来看,“动物保护法”仍然需要。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0-1-26 09:35

{:4_278:}

clcym 发表于 2010-1-26 09:51

太好了,法规越来越完善了~~~
那帮高丽棒子非哭死~~~哈哈

iCanFly 发表于 2010-1-26 10:53

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实施

随心屿 发表于 2010-1-26 11:00

希望早点立法啊

Mika他爸家乡特产是狗肉,Mika他奶奶最喜欢吃狗肉{:5_350:}

dizzyun 发表于 2010-1-26 11:03

题目忽悠人 应该是 拟定出台法律规定

§思念§ 发表于 2010-1-26 12:13

这个要支持,希望能早点通过。

chain1983 发表于 2010-1-26 12:22

禁吃猫狗肉这条的估计没法通过…………至少在某些地区……而且这区域挺大{:4_303:}
上次回国的时候亲戚请吃饭,点了狗肉火锅……(还大夏天的
我一筷子都没动,也不能给人家脸色看,可作为客人不吃主人点的菜还会被亲戚怪不懂事……
郁闷{:4_292:}

天使与海豚 发表于 2010-1-26 12:28

好,可算看到曙光了,大力支持

一只翅膀 发表于 2010-1-26 12:48

曙光曙光……热烈盼望这个法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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