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退税(商品税)
本帖最后由 老太爷2008 于 2010-1-29 16:20 编辑昨个送太座回国,憧憬着让她退一把“消费税”。
之前身边多是不成功的案例,她在芊芊也看过一些贴。
总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按流程去办理。
之前去了外管局,在那给她办了户口注销。
和外管局官员说了情况,问能不能给开一个“彻底离境”证明。
官员说:你拿着这个注销件就行,上面有她搬家的目的地“中国”。
昨个先在行李托运处办理。
税警说:你这不行!你的签证是长居,还有一个多月有效期。还能再回来。
我说:外管局说的。凭这张绿纸就行!
税警说:不行!
我就怒了(据太座说,我脸色很难看):你说不行,外管局说行。那到底谁的说法合理?
你说不行,那你告诉我,该怎么办吧?我很困惑啊,今天你一定要告诉我该怎么办!
税警(对着)太座说:那我就帮你一次。把箱子打开......
事后,太座说我脾气太爆,惹得税警不高兴,人家是看她的“求情”的目光才开的恩。
我说:我不在乎退不能退,我在乎的是他们的执法“程序”。
为什么一个法制国家,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理手续?
如果想“Kiang”别人的钱,明说好了。
................
今早太座来电说:在里面没退成,看来还是托我的脾气。
我说:平安到了就好,几百块欧是小钱。和回国的大Happy比起来,不足挂齿。
我也不想做恶人,我只是发现和德国“橡皮图章”们打交道,就是得嗓门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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