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mmsL.D.N. 发表于 2010-1-31 00:23

年限的话,要看这个女人当初是按照德国国内的移民法律拿的居留,还是按照欧盟法律拿的居留。

风样男儿 发表于 2010-1-31 01:00

那个女人是为了真的爱情嫁给那个男人,不是为了居留。她现在那么希望自己能留下来的原因,是因为那个男人已经拿去了她所有的一切。她现在怎么能回去面对国内的朋友和家人呢? 她在嫁给他之前的生活状态一直要比嫁给他之后要好。因为在嫁给她之前她在中国还有个艺术培训学校,为了那个男人放弃中国的所有的一切。
那个女人一直都没有在任何公司就职,是自由艺术工作者。依靠自己的特长争取生活费用,多余的钱都不停的帮那个男人还债了。
但她还是很坚强的,刚刚去了她家,帮她了一些忙,她还总是快乐的心情面对我,和我交谈。但是她的侄子(也就是我的好朋友)和我说。她姑姑都是选择在一个人的时候哭的。其实她现在特别无助。。。。。

PimmsL.D.N. 发表于 2010-1-31 01:06

本帖最后由 PimmsL.D.N. 于 2010-1-31 00:09 编辑

那个女人是为了真的爱情嫁给那个男人,不是为了居留。她现在那么希望自己能留下来的原因,是因为那个男人已经拿去了她所有的一切。她现在怎么能回去面对国内的朋友和家人呢? 她在嫁给他之前的生活状态一直要比嫁给他 ...
风样男儿 发表于 2010-1-31 00: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这英国男人太有魅力了
不过楼主你既然发贴问的是关于居留的法律问题,干嘛要为她需要现在的居留理由辩护?
她到底为何跟这个男人的理由,并不影响她何时能拿到长期居留呀

你帮人问的时候还是最好搞清楚当事人的状况

她的配偶是英国人,有德国永居,她的居留就可能有两种法律适用,这你知道么?

风样男儿 发表于 2010-1-31 01:08

可能是以为他们都是从事艺术的工作者。所有有比较多的共同话题。

ii120mph 发表于 2010-1-31 14:49

感觉还有好多内情呢

总有个疑问,回去就是一无所有,留在德国就是啥都有了吗?

Bobbyschatz 发表于 2010-1-31 15:02

国内人言可畏,能理解楼主朋友的姑姑为什么要留下来。留下来自己也能养活自己。
在德国好像离婚不是那么容易吧,先拖着不离,再慢慢想办法。

cdrsir 发表于 2010-1-31 15:18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要坚强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31 16:44

靠,这种事情怎么总发生在中国女人身上
imation 发表于 2010-1-30 10: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排这个,同问。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31 16:45

中国女人都不傻的
xumeng 发表于 2010-1-30 11: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错,只是有些时候精过头而已。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31 16:46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芯蕾 发表于 2010-1-30 12: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丫被封了?

{:5_387:}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31 16:46



肯定还有隐情, 男的女的都不是傻子。
DLIII 发表于 2010-1-30 13: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是dliii有脑子。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31 16:47

{:5_386:}每每看到这种贴子就心寒啊
忻妮宝贝 发表于 2010-1-30 19: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quo
在国内工作过的人估计也算就沙场了吧?怎么就着智商?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自找的 ...
frei-xyz 发表于 2010-1-30 20: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话糙理不糙。

Hero2008 发表于 2010-1-31 16:50

那个女人是为了真的爱情嫁给那个男人,。。。
风样男儿 发表于 2010-1-31 00: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向伟大的爱情默哀。

{:5_354:}

完美人生 发表于 2010-1-31 18:26

还是有事要去问好的律师。领了社会救济,就很不好办。因为她是自由职业,收入证明又不好办,想证明自己能养活自己也困难。

风样男儿 发表于 2010-2-1 20:34

那个女人同意离婚,然后那个男人问,我们怎么分东西,。那个女人说,我带来的东西,我都带走,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那个男人说,不可以,我们必须把所有的东西都一份为二的分配。,因为那个男人根本没有任何东西,唯独送那个女人一架卧式钢琴,这个架钢琴也是牛毛出在牛身上的。然后那个女得说,这架钢琴是你送我的,。我想把他带走。然后那个男人居然说道:我有说过这个送给你吗?你有什么证剧可以证明我说过这句话吗?那个女人和我说,他现在简直不敢相信他是那样的一个双面人。所以啊。。。。交朋友真的要小心一点了。。很多时候女人容易相信男人的一些谎话。(我说这句话可能会被同胞兄弟们砍,其实我也满喜欢常常小骗女孩开心的,但是没有这么狠的心肠了 )她说当初刚认识的时候,那个男人和她总是不停的计划这他们美好的未来,不得不让她很快得深深得爱上了他。可结婚了之后就就判若两人。

宽宽 发表于 2010-2-1 20:45

这个太知音了,既然女艺术工作者是为了爱情来的,爱情没了就回去吧。。。。。

morion 发表于 2010-2-1 23:28

朋友啊

kkitty 发表于 2010-2-2 13:39

这种事情,找律师比在这哭哭啼啼好多了,既然这男的不仁,女的还何必呢!找个律师问个明白,自己有什么权利,也可以找当地的妇女救助组织,人多力量大!不要那么傻乎乎的,说自己什么都不要了,凭什么啊!我最讨厌一碰到什么事,就说是自己命不好什么的,连挣扎一下都不愿意,跟别说反抗了!她给这男的欢乐那么多钱,也是有据可查的,怕什么!可以告这个男的婚姻诈骗!

zf_helen 发表于 2010-2-2 13:50

还有这种贱人{:5_309:}

Reisender 发表于 2010-2-2 17:23

很简单。在德国找个工作,拿工作签证...
如果爱人没了,又没工作,还待德国干嘛?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0-2-2 17:38

每个人都号称自己有爱情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0-2-2 17:45

不过依中国的法律(德国的不知道),婚前债务不是婚后共同债务,婚后夫妻一方给另一方的“借款”,只要能提供借条就有法律效力,离婚后也有权向“欠债人”索要偿还。这是这次回国正好看一新闻报道说的。
如果德国也有类似规定,完全可以向她lg索要退还。如果他们没签借条的话,不知是不是还可以向他讨要一半的金额,不是说婚后的财产增值是共同财产嘛

luv3721 发表于 2010-2-3 13:02

灌水马甲 发表于 2010-2-3 16:57

无语!多大的人了,一点脑子不长!

heroin 发表于 2010-2-4 03:31

搞音乐的吧?既然是为了爱情就当作回忆吧 太多的计较往往会更加迷失   安静下来想想可以在德国申请学校读书 ~~德国的艺术专业本来就很好 但是入学也同样非常困难 所以建议还是回国吧 从头开始 毕竟她本身就是自由的工作者 有一技之长 在国内会一切都好起来的 ~~~

Alice777 发表于 2010-2-4 03:52

真是傻女人啊,同情一下
可爱万岁 发表于 2010-1-30 10: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心爱一个人为他付出是傻吗?只能说,运气不好,遇到了一个坏男人。不知道怎么帮忙,只能祝她可以渡过难关{:4_306:}

OverTheRainbow 发表于 2010-2-4 13:53

本帖最后由 OverTheRainbow 于 2010-2-4 13:01 编辑

嗯,大家来想想辙哈,我想想。。。想想。。。
她结婚4年了,婚姻满两年的家庭团聚签证就可以拿到工作许可了,记得是可以被雇佣和自己独立经商的。申请工作许可的信件模板,法律板里有人提供总结,快去,先办这个。
婚前婚后财产分割我不懂,嘿嘿,请教专业人士吧。不过离婚的话,男方要付赡养费的,这个要求一定要坚持。
关于工作,德国这边有华人学校,申请看看需不需要老师什么的,或者德国的钢琴吧什么的,先努力找一个,哪怕临时的过渡一下,最好是能给出个工作证明,MINIJOB的工作合同应该就可以吧?
房子是租的还是你们两个人买的?尽量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子的支出是大头。
如果从那个家搬出来,可以联系当地FRAUHAUS等妇女组织,有免费住房可以提供的,不过这个也许算社会救济,将来如果想入籍,会有不好影响。

所知道的也是皮毛,关于离婚还是要找律师的,一定要。
以德报怨是以讹传讹,真正该做的是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OverTheRainbow 发表于 2010-2-4 14:01

鉴于此英国人低劣人品和言行,可以控告他婚姻诈骗的,现在要做的就是保留好手上的证据以及尽可能再多的多搜集证据。
哎,说到这儿,我也怀疑是不是我在这儿站着说话不腰疼,{:5_329:}
人家4年的婚姻,以女方这样的付出,让她现在这样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战,估计这个小女人做不出。
原谅我的犀利,实在是天蝎女生嫉恶如仇,哈哈。。。最好不要让我们恨铁不成钢啊{:5_313:}

OverTheRainbow 发表于 2010-2-5 13:59

如果她英语还凑合的话,刚看到汉莎在招空服人员,对德语的要求很低,只要求流利普通话和英语。
让她去试下申请吧,这个月18号前申请截止。去就快
http://www.aopc.de/beLH/scripts/preview/online/index.cfm?lang=EN&EsaID=8990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0-2-5 23:26

“上周才提出离婚,而且很突然”,也许只是一般夫妻吵架过了些头,说了过激的话,过两天就会好的。
即使真离婚,还得分居一年后才能办理。
与德国籍的人结婚,配偶居德三年以上,有正式居留持其它国籍的,其配偶要在德国满五年,就可不依赖配偶独立申请居留。申请长期居留需提供德语证明和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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