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73 发表于 2010-2-4 12:27
你所说的小钱是在商场罚的50欧元。可能还要接到警察局的罚款还不知道是多少钱。但是延签的话可能要你的德国的无犯罪的纪录。不会飞翔的翅膀 发表于 2010-2-4 12:32
如果你是从德国去了中国7个月发生这种事情我表示同情 现在我只是表示鄙视 倒底当时什么动机 估计只有你自己最清楚 买个包还放包里! 你怎么不把你的旧包放到新里里面!?w.k73 发表于 2010-2-4 12:37
可能外管局和警察局是联网的,去续签他们可能要看不管你是大的犯罪还是小的犯罪。用我的事情我想提醒同胞们,以后在超市和商场千万要注意,可能一个小的动作就会引起误会和被冤枉。这个教训太惨了太深刻了。w.k73 发表于 2010-2-4 12:46
因为这个包在一楼,我总可以在转转的权利吧。买不买是另外的事情。而且有谁说明在一楼不能上楼上。再个说卫生间在楼上,只是暂时把包放进购物袋。这是犯法吗还有我还没有出这个商场的门。还在楼上。!NIDO 发表于 2010-2-4 13:04
应该不算呀!看在超市里有很多人都把东西先放在自己的包里的!然后再去付款,也没有人管呀!是不是还是因为是是亚洲面孔的问题!ailuna 发表于 2010-2-4 13:10
很显然,说被冤枉只不过是托词。愿赌服输吧!w.k73 发表于 2010-2-4 13:14
我也听人说有的商场保安他们只是多抓小偷多罚款,他们也能拿很多的钱,所以,可能保安只看你只要有一点错误他就抓。可以拿钱呀!再说我也是外国人,他们认为好欺负。w.k73 发表于 2010-2-4 13:19
我去超市买东西一般都是推小车,如果我背了一个包我去交款时都要给收银人员看一下包。这些我都知道。但是在大商场里谁知道德国有这么多的规定。w.k73 发表于 2010-2-4 13:23
申明一下,我在一楼拿包去楼上要买的包一至在我的手里,在3楼还看看的时候也没有把包放进我的袋里,只是要去卫生间的时候刚把包放进袋里,保安就出现了。melodysilver 发表于 2010-2-4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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