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法律版的高人支招!请有才,艳阳高照都来看看---DYC事件
。。。甚至天涯了,才在2月6日不得不把钱转给大牛。+ 四处溜达 发表于 2010-2-8 16: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那你也要告诉说汇错钱的那个是什么时间汇的。 艳阳大哥,为什么好久不出现了,难道是太忙,,,,,强烈呼唤艳阳大哥,,,,艳阳大哥你在哪里啊,,,, 草民路过,只能帮忙顶.关注中.... 为什么钱还没拿到呢?难道转帐单是造假的? 那你也要告诉说汇错钱的那个是什么时间汇的。
g7n3 发表于 2010-2-9 21: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牛的原帖里有,是1月28 大牛的原帖里有,是1月28
四处溜达 发表于 2010-2-10 13: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了,看见了。我的意思是你的帖子里有结束时间没开始时间,一看我以为这事好几个礼拜了。其实2月6日转回来不算很晚的,这事原本就是大家没信任度,一个太拖,一个太急。运气不好的话今天大牛的钱可能还没到账呢。我也是很久才习惯德国这种慢慢的做事风格,大牛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缺乏耐心,一个也是没体会到她人的焦急,太拖。我想这是个误会吧。 是了,看见了。我的意思是你的帖子里有结束时间没开始时间,一看我以为这事好几个礼拜了。其实2月6日转 ...
g7n3 发表于 2010-2-10 15: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原来你觉得时间还不够长吗?
你的想法很善良,可惜赵姐不是,你到qq去看看她或是她lg发的贴,撒的谎以后,我们再来讨论。 到关键时候了, 就不见法律版高人了
{:5_334:} 回复 80# 四处溜达
不是我善良不善良,就这银行转账来说一来一回的这点时间真不算长,只是一开始就认为对方不会退回款项才觉得漫长。这中间你一言我一语的不会有什么好话不看也罢。
你把帖子发在这说是请教法律问题,我看这里面没什么法律问题,就是大牛同学6日那天真去报案了,我敢说也没案好立的,警察叔叔或阿姨一定那你等几天再说,因为第一回复里不是说看见款项会退回来的吗,现在争论不就是在时间长短上吗,那多久是合适的,这中间的细节,只是各人的处事习惯,也可以上升到道德标准,可还是和法律没什么关系。 这个ZM现在把钱打回来了,那就没责任了
最多大家只能在道义上谴责她,但是法律上,貌似她很清白。。。
至于另外的,收了钱不发货什么的,倒是也很纠结,可以看看聊天记录是否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