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心屿 发表于 2010-2-11 10:06

Finanzamt的账单,

朋友一家与09年2月末搬回国。我会帮他们收信。

昨天收到一封Finanzamt的信,说是在审核08年的税务时,发现一些情况,现在需要他补交1000欧+ 的Einkommenssteuer(而且还缺一个Erklaerung), 300欧的催款费,150欧的Solidaritaetszuschlag,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税不都是自动交、然后申请才给退税么?为什么让他们补交?他们以后不会回来工作了,但可能回来旅游,这钱如果不交,会影响签证么?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0-2-11 10:12

税是按照税卡预交的,在报税的时候,多退少补。你朋友需要补交。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0-2-11 10:17

你是代收他们的信件,还是如实地转告他们,由他们自己来决定好了。税务的问题在德国不算小事,被存有侥幸心理,被自己添麻烦。

随心屿 发表于 2010-2-11 10:28

已经告诉他们了,唉,都快过年了,前几天给他们一个四百多欧的催款单。德国人办事效率真低。

晒太阳 发表于 2010-2-11 10:37

本帖最后由 晒太阳 于 2010-2-11 10:38 编辑

拿5级6级税卡打工的人有报税的义务,多退少补

redbird71 发表于 2010-2-11 13:28

nachzahlen!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0-2-11 16:32

LZ可带着收到的Bescheid直接去主管Finanzamt说明实际情况。收入税补交免不了,但“300欧的催款费和四百多欧的催款单”在这种情况下不合理,可以申请减免的。只有在当事人收到官方的补交通知后逾期不交才能罚款。你可出示他们Abmeldung和离境的证明。他们回国工作的旅费也是可以退税的。另外,由于他们以后不会回来工作了,他们已缴纳的养老金也可申请退回。

AceB8 发表于 2010-2-11 17:11

是关于 selbständige 或 geschäftsführer 的 eimkommsteuer 吗?

arvidma 发表于 2010-2-11 19:58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Finanzamt的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