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热钱 发表于 2010-2-25 13:38

我去发帖了,还没回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2-25 13: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傻问题:你家没有信任的律师?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2-25 13:39

我的傻问题:你家没有信任的律师?
我爱热钱 发表于 2010-2-25 13: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律师也未必知道这个的吧?
有律师朋友,但是不是做这个的啊
那位律师打经济官司的

飘在异国 发表于 2010-2-25 13:39

回复 175# stella_0183


    那我到那儿去看看先{:4_291:}

我爱热钱 发表于 2010-2-25 13:40

律师也未必知道这个的吧?
有律师朋友,但是不是做这个的啊
那位律师打经济官司的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2-25 13: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律师朋友再认识某位通外国人法的呢?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2-25 13:41

本帖最后由 stella_0183 于 2010-2-25 13:45 编辑

律师朋友再认识某位通外国人法的呢?
我爱热钱 发表于 2010-2-25 1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1:}
老实说,除非自己家里的人
要不我觉得重要的事,人家律师未必觉得严重得很
哪会真的那么去帮你找人啊打听啊?
最多也许人家认为,那你每半年回来一次吧
搞不好还会说,失效就失效吧,反正你总能回德国的
回来后重新办总一样的
那我能把我的顾虑跟他讲吗?

律师再说是LG那边的关系,跟他总亲近多点
万一不好,还出个什么搜点子,或者话里点点我LG
我以前吃过亏的,他们德国人很阴的
以前就有LG的朋友,叫LG和我结婚了一定要签财产协议的
不过那时候我LG没签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25 13:45

我爱热钱 发表于 2010-2-25 13:50

老实说,除非自己家里的人
要不我觉得重要的事,人家律师未必觉得严重得很
哪会真的那么去 ...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2-25 1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引用的那段条文,是把德国籍人士的配偶与居留满15年的外籍人士并列。你这种情况,外办应该出具证明的。有了证明,就不用费心费时费事费钱半年回来一次了。这些和律师讲,他会理解。

至于你私人的小九九,当然不能说啦!{:5_387:}

ccll 发表于 2010-2-25 13:50

老实说,除非自己家里的人
要不我觉得重要的事,人家律师未必觉得严重得很
哪会真的那么去 ...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2-25 1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和你老公感情好的话,你这个顾虑应该不会发生啦,
你老公犯不着这么傻,这么好的家庭这么可爱的孩子不要,重新外面又找一个,等几年过的还是现在的柴米油盐的日子,脑子锈坏了吧。除非你们之间感情有危机了,才会被第三者侵入。
所以,我说啊,你不用顾虑太多的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2-25 13:57

各位JM,我太激动了{:5_395:}
刚才外管局给我打电话了
说上午电话过,她一直没消停,也到处查法律条文到处问
现在结果是这样的:
配偶是德国人的情况下,不存在15年限制
所以她让我明天去取那个bescheinigung
那个费用是10欧


谢谢大家,谢谢楼里所有JM们{:5_341:}
以后大家有机会来北京找我玩
我请吃饭{:5_347:}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2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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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终于有明确结果了,各位JM可做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