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兽亚克西 发表于 2010-3-11 12:20

juanwu2007 发表于 2010-3-11 12:21

只要孩子的父亲承认是他的孩子,就可以。

josi 发表于 2010-3-11 12:23

不过听说过程很麻烦,在中国生小朋友,要做很多纸张的,会搞得你头都大了,其实还是在这边生好,不用两过跑来跑去,出钱请人照顾月子就好了。

45c 发表于 2010-3-11 12:23

要结婚吧。。。

神兽亚克西 发表于 2010-3-11 12:25

神兽亚克西 发表于 2010-3-11 12:27

josi 发表于 2010-3-11 12:30

如果你一定要回去,首先一定要取得孩子爸爸的同意,并且他会配合你做一切纸张,最好先到RATHAUS问一下,或者去外国人管理局咨询一下,当然记他陪着你一起。比较需要什么证明什么的,好不至于你到时候人在国内不方便

神兽亚克西 发表于 2010-3-11 12:31

45c 发表于 2010-3-11 12:47

那我回国之前和他一起去办个证明,他承认是他的孩子,我就可以回国待产了是吗?没有时间限制的吧 ...
神兽亚克西 发表于 2010-3-11 11: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看看你拿的是什么签证了,留学长居只能六个月吧。。。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0-3-11 12:51

非婚生子要去做一个Vaterschaftanerkennung,当时我们去申请那个一次性补助,说了半天,对方居然问我们结婚没{:5_387:}说结婚的话就不用做那个Anerkennung了。
lz也可以去Schwangerschaftberatungsstelle咨询一下,各个城市叫法不一样,不过那个什么pro familien的倒是到处都是

na 发表于 2010-3-11 12:53

这么复杂还是在德国生吧。

小茜vs小粉猪 发表于 2010-3-11 13:42

在国内生孩子不是需要准生证的么?没结婚也能办么?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3-11 13:58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0-3-11 14:41

楼上大多数说的是未婚情况下的非婚生子,在已婚情况下,丈夫要做Vaterschaftsaberkennung,生父才能做Vater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3-11 12: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1:}会错意了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0-3-11 16:11

楼上大多数说的是未婚情况下的非婚生子,在已婚情况下,丈夫要做Vaterschaftsaberkennung,生父才能做Vater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3-11 12: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所以非婚生子女或假结婚、名义丈夫非生父的女子的小孩常选母姓。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3-12 15:51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3-12 15:52

元昊他姐 发表于 2010-3-12 18:32

和老德不结婚生孩子,不光小孩可以入德国籍,孩子妈都能把身份解决了
我认识一个黑人就是这样的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0-3-12 20:10

如果孩子的母亲在结婚时已经改成LG的姓了,孩子也可以选母姓么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3-12 14: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般情况下小孩出生后自动得到其父母缔结婚姻时选择的共同姓氏。也见过一位德国男士结婚时选用中国老婆的姓氏。估计该男士自己的姓名会造成负面印象(已结、离婚三次以上)故弃用本姓。如父母保持原姓,则双方可商定小孩采用父姓还是母姓。离婚后,女方可恢复原姓,小孩也可顺改姓母姓,但须征求男方同意,除非男方不承担抚养责任。新生儿的姓名必须在出生后一个月内选定。父母离婚后如改姓氏必须在三个月内办完,否则手续会十分繁琐。

绿苹果核 发表于 2010-3-12 20:22

和老德不结婚生孩子,不光小孩可以入德国籍,孩子妈都能把身份解决了
我认识一个黑人就是这样的
元昊他姐 发表于 2010-3-12 17: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可以简化。甚至不用同床,只要德国人认你的小孩就行,你自动当上德国人的妈。所以前几年有些妇女为了居留,让自己的孩子“认贼为父”,找个酒鬼或Penner认孩子,男方也因此有了收入,共赢!现在有的地方也开始把关了。

MR_XZ 发表于 2010-3-13 12:23

国内现在生孩子查得很严的,你没准生证连住院都难。

mausreis 发表于 2010-3-13 14:32

可以,连生了孩子前往德领馆说明要来德国认爸爸都可以拿到签证,爸爸不忍的话法院会强制做亲子鉴定。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0-3-13 14:41

又跑到这儿丢人来了。大家别帮她出出馊主意了,做人有点骨气行吗?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from=notice&tid=1103871

mausreis 发表于 2010-3-13 14:45

LSD,来法律版只谈法律比较好。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0-3-13 15:11

本帖最后由 baiyangshu 于 2010-3-13 14:15 编辑

LSD你想看看LZ在哪儿是怎么骂人的吗?她根本就值得别人帮她。我佩服的她紧啊!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103871&extra=&page=402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103871&extra=&page=403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103871&extra=&page=404
得了,她已经被封了,想看特看不到了。

yeyuanjun 发表于 2010-3-13 15:48

无语

wer1973 发表于 2010-3-13 16:35

生活中的确有这种人的存在,在法兰有个女的,挺着肚子回国跟老公离婚。可孩子生了,德国人又不跟她结婚,居留倒是有。
对这种人很无语。

baiyangshu 发表于 2010-3-13 17:50

生活中的确有这种人的存在,在法兰有个女的,挺着肚子回国跟老公离婚。可孩子生了,德国人又不跟她结婚,居 ...
wer1973 发表于 2010-3-13 15: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啊,法兰这女人咋好意思呢,你说国内那老公得多伤心啊。说难听点,贱。同情她心里很不情愿,可恨可怜。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3 19:41

LSD,来法律版只谈法律比较好。
mausreis 发表于 2010-3-13 13: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20:}

法版的风格不同于婚版
这里重点是就事论事,提供咨询意见,乐意帮忙
婚版的重点是盖高楼,质疑8卦混战,乐意拍砖

sayici 发表于 2010-3-14 03:28

本帖最后由 sayici 于 2010-3-14 03:00 编辑

法版的风格不同于婚版
这里重点是就事论事,提供咨询意见,乐意帮忙
婚版的重点是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3 18: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楼主进退两难的现状,已经很可怜了,虽然她在别的贴回骂了脏话,但真的很讨厌那个帖里先骂人的某些人,更有些人不仅在那用尽刻薄恐吓和诽谤的手段,还要跑到法律版来堵别人咨询的路,{:5_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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