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eli 发表于 2010-3-12 17:37

要求不用那么高,凭良心我们自己孩子家务能做多好呢?

chong790911 发表于 2010-3-12 17:45

对大家教育孩子的质问>
我是非常同意不能惯着的. 但是他在kita从9点4点回来, 中间就吃两根面条, 几片水果*老师说的), 我也想小孩饿了就会吃的, 可3个月他都这样. 有次我劳工出差, 我接他回来赶紧给他做饭. 发现他坐沙发上一声不响看电视, 还窃喜他学乖了,不皮了. 等面做好, 去叫他吃, 发现他一个人在默默地流泪, 整个脸通红. 一量体温,40.5. 慌的我不知怎么办,后来还是打电话给爷爷奶奶, 他们找来的polizeiarzt,...
就是这件事后, 我才坚决要劳工退了这家kita的, 他还在那犹豫, 又送了20多天, 到圣诞节回中国, 孩子估计真受不了, 才两次120送医院,,,
大家说说我这不是惯孩子吧,
事后我还想着如何和kita交涉呢, 都说德国重视孩子, 我看连中国都比不上了.....

viviever 发表于 2010-3-12 17:50

要求不用那么高,凭良心我们自己孩子家务能做多好呢?
xueli 发表于 2010-3-12 17: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哪跟哪呀, 出钱招人, 初衷不是给人养他们的孩子吧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3-12 17:51

对大家教育孩子的质问>
我是非常同意不能惯着的. 但是他在kita从9点4点回来, 中间就吃两根面条, 几片水果* ...
chong790911 发表于 2010-3-12 17: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搞不懂,你有啥那么重要的事情
孩子不能照顾安排好非要去做的?
自己生出来的孩子当然自己负责
推给社会?推给学校?那要父母干嘛?

DLIII 发表于 2010-3-12 17:56

我就搞不懂,你有啥那么重要的事情
孩子不能照顾安排好非要去做的?
自己生出来的孩子当然自己负责
...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3-12 17: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

孩子生下来, 当妈妈的就要为他负责。 就算送KITA, 每天接送都应该和老师交流孩子的信息, 看看孩子有没有身体不适, 问问有没有和小朋友打架, 每天玩了些什么之类。 LZ你那天接孩子的时候, 没有发现孩子不舒服吗? 如果没有, 高烧就是回家之后的事情。 你两口子也真是的, 都这么发烧了, 就算要接着送, 也应该在家里休养到身体完全康复之后才送。

xueli 发表于 2010-3-12 17:59

这哪跟哪呀, 出钱招人, 初衷不是给人养他们的孩子吧
viviever 发表于 2010-3-12 17: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觉得如果人家孩子家务能做到一般就不错了。

DLIII 发表于 2010-3-12 18:01

还有呀, 孩子送KITA, 家长也要随时待命, 一旦孩子不舒服了, KITA会打电话叫家长接回孩子, 一方面让孩子回家休息, 另外一方面保护其他孩子防着传染。 所以, 在德国, 一旦当了父母, 一般都是起码得有一个人要顾家庭, 很难全天上班了。

冰凝月色 发表于 2010-3-12 18:07

我没说aupair是24小时待命保姆阿
aupair不是专职保姆,不是专门做家务带孩子的,大家都知道
家庭找 ...
shyshy 发表于 2010-3-12 17: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就是一份工作,老板不好,员工也可以炒老板,老板对员工不好,也可以炒员工鱿鱼。
合同上写的非常清楚,14天的kundigungsfrist,双方都有这个条件。
AUPAIR的确是24小时待命的,我那个家庭,妈妈经常要出差,4点就出门去机场了,她出门前5分钟,我跑到楼上去睡,以免宝宝有事听不到。然后我早上把他弄起来,哄着穿好衣服,给他弄好早餐,送他去BUS站。
至于毁约之后留下来就看各自情况了,这个就是个工作,找到下家,就可以留下来,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没必要担心,只要不满1年就可以。找不到,有APS可以申请留学签证。
MM只是觉得论坛里毁约的AUPAIR求助留下来比比皆是,你估计没碰见不好的家庭
前面我说了,KUNDIGUGNSFRIST是14天,在这14天里,双方的工作合同还有效。我一个朋友遇到过一个家庭,那个家庭没有和AUPAIR相处的经验,然后双方在试了3个月后,同时提出解除合同,但是那个家庭就是妈妈不好,爸爸人好但是做不了主,那个妈妈当天就把她的行李扔出去,让她第二天就走人!当时她只好给下一个家庭提前打电话,那家来人把她提前接过去,她才不至于流落街头
还有一个MM,她每周的工作时间绝对超过30个小时了,300多平的haus,家里要求天天吸尘天天洗地。其实这些都已经超出合同范围了,但是她和宝宝感情很好,也就不想换,大概做到10个月的时候,家里都不允许她去读语言班了,她只好解约,但是这家妈妈连最后一个月的工钱也没给她,因为不满意她提前解约。
会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毁约,这个不能说绝对的。
就像我来这个家庭前,就和他们说了,我1年后要读大学,肯定要读intensiv的语言班到能考DSH的程度,当时家里妈妈很好,帮我查了信息,说她那里有,我可以去。这样我就去了,我们本来相处很愉快的。但是我读到B1结束后,发现那里就没有B2,C1的INTENSIV的语言班了,我不能继续读了。就只能离开了啊,但是我提前1个月就和他们说了,留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去找下一任。

evayanny 发表于 2010-3-12 18:08

susan625 发表于 2010-3-12 18:24

婚版出现过很多例子的
这种事情防着点总比措手不及好
shyshy 发表于 2010-3-12 08: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这话说的对。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呢,等出事了就啥都晚了。
再说互惠生里急功近利的人比例的确是比较大,这是事实,还不让人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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