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款及产权的问题
有人知道以下事情怎么处理吗。我由于结婚接管了和老公一起还Haus贷款的事情。我老公说如果在Grundbuch里将他前妻的名字换成我的名字的话,我就要出好几千欧元的过户费。而且我还不能占50%的份。因为我工资收入是他的一半。
为了省钱(我们是gemeinsamkonto)他想在Grundbuch里只有他一人的名字,然后我们去公证处再公证一下我所占的百分比。这样公证的文件是否有与名字在Grundbuch里相同的法律效力。还贷与房屋产权是很严肃的事情。我不想以后落的什么也没有。请高人指点。 这么严肃的问题最好是要去问相关方面的律师, 呵呵,路过。 你老公算得也太细了,真会保护他自己,到底如何写, 建议你问问律师再决定,充分保护你的权益。 你老公这样算的真的是很精,估计是吃过一堑,长了一智。就是对后来的人不太公平了。不过过日子,旁人谁都说不清的。 一般来说,公证过了产权百分比以后,产权人和他相应的份额就会登记到Grundbuch上去的。 而且离婚后,前妻的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3-15 10: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不能有前妻的名字呢,除非前妻的部分被楼主老公买过来了。如果老公和前妻共有这个房子,就可以有前妻的名字.
如果现在这个房子是LZ老公一个人的,
那这房子对LZ来说,算老公的婚前财产,所以什么都不公证的话是LZ老公一个人的。
如果公证律师给公证,证明这个房子x%是LZ的,我觉得应该有效的,以为他们的责任就是保证公证的东西合法。我现在的疑问是,如果公证过了,这个东西有LZ的x%,名字就应该被写在Grundbuch上。我觉得这个几千欧省不了。而且如果LZ老公的房子不是价格很低的话,公证费也不便宜的。Notar就靠这个赚钱。 离婚时要做财产分割的,因为他们的房子还在由楼主LG还贷款,我想应该是前妻放弃产权,拿到相应的钱,从 ...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3-15 16: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对阿,我怎么连离婚财产分割都忘记了{:5_350:} 。那Grundbuch上怎么还会有他前妻的名字呢,而且我记得我们的Grundbucheintragung怎么才500多欧,难道我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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