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3-14 21:35

本帖最后由 stella_0183 于 2010-3-14 21:37 编辑

S,
婚版的八婆们给35出的主意完全靠谱, 跟律师的结论差不多
zuzuzu 发表于 2010-3-14 21: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律师信的意思其实就是说
从法律来说,生父可以拒绝做DNA测试的
而只要不能确定生父的身份,就可以拒绝付抚养费的?
其实,象那个女人的情况,应该是孩子生下来就自动算是婚姻里丈夫有监护权了
除非是她LG提出质疑,才可以重新判断?
那就是说,这件事挺扯皮的,只要两个男人扯来扯去
那个女人和孩子情况也比较麻烦?

我理解得对不对?希望高人指点啊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3-14 21:36

大S, 你先消消气.
yanghiro 发表于 2010-3-14 21: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种人,不会入我眼的
这些个资料,其实看看,也提高自己

zuzuzu 发表于 2010-3-14 21:41

我看律师信的意思其实就是说
从法律来说,生父可以拒绝做DNA测试的
而只要不能确定生父的身份,就可以拒 ...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3-14 21: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理解是
孩子的生父不是必须承认父子关系的.
但是, 也不能排除法庭强制检验血缘关系.
35的情况如属实的话, LG不育, 自然不会认这孩子,
那么只要35把BF的姓名透露给法庭, 该男就会被强制执行,
所以不承认是没用滴, 抚养费是要付滴.

evayanny 发表于 2010-3-14 21:42

evayanny 发表于 2010-3-14 21:43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3-14 21:43

我的理解是
孩子的生父不是必须承认父子关系的.
但是, 也不能排除法庭强制检验血缘关系.
35的情况如 ...
zuzuzu 发表于 2010-3-14 21: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即使哪怕在国内?也能走这一程序?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3-14 21:45

挺可怜一傻妞,也不知道现在发展到第几拒了
evayanny 发表于 2010-3-14 21: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其实就是被老皮在扯皮{:5_386:}

酸牛奶 发表于 2010-3-14 21:45

什么情况?{:5_389:}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0-3-14 21:46

据说先要去游海峡去台湾,
去不成分了
又复合要结婚
shyshy 发表于 2010-3-14 21: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怀孕了没?

zuzuzu 发表于 2010-3-14 21:47

又去法律版看了下35的问题, 能否入德国国籍,
发现众八婆轰轰烈烈地干上啦{:5_319:}

如果孩子生父必须认孩子的话, 那么孩子就会有双重国籍,
35一定会让孩子入德籍,
那么她作为孩子母亲长居肯定能搞定, 数年后, 估计入籍问题也不大了吧.{:5_390:}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查看完整版本: 在法律版那位信教的圣母进来做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