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rger
发表于 2010-3-17 19:38
嗯,这是我们那也有,不过没这么胆大,是买通了火葬场停尸的,小时候听爸爸说的,从那以后我都没在国内吃过 ...
Antja 发表于 2010-3-17 18: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天哪,怎么破的案?
偲菍媞冄
发表于 2010-3-17 19:38
对,我们那也是买通停尸间的。
东镇女巫 发表于 2010-3-17 18: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女巫我真的吐了{:5_330:}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42
我随看随转哈
下面再转一个:女刑警的故事
在多数人眼中,刑警是一个叫人心生惊畏而又充满神秘的职业。提到刑警,一方面能让人联想到杀人、抢劫、爆炸、投毒等等恐怖血腥的案件和种种让人匪夷所思的阴谋圈套;另一方面则又让人感到无比钦佩,那一个个迷离叵测的案件总会在缜密的推理中被肢解成明晰的段落,并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恢复本来的面貌。然而,我要告诉你,错了!现实中的刑警破案并没有想象的那样刺激离奇,绝大多数刑事案件都是随机性的发生,并通过冗长的走访、调查、摸排而破获的,真正的破案过程绝不好玩,绝不恐怖,绝不神奇,有的只是疲劳、繁琐、枯燥。
下面我要讲的这个系列故事,是从我十年刑警生涯中提炼出来的真实案例,这些案件没有灵异的成分,没有恐怖的堆砌,完全是客观的描述。我只想告诉大家,罪犯不是神,警察也不是神,破案的关键只有两点:线索、证据。
由于种种可以理解的原因,本文对所涉及人物和地点作了虚构处理,案情则尽量保持原生态。
第一个案件:藏尸袋里的报纸
某年5.1 刚过,我所在城市的垂钓协会组织了一场钓鱼比赛,100多名垂钓爱好者齐聚在贯穿本市的太子河两岸,上饵甩杆,忙得不亦乐乎。听说第一名的奖金是5000 元,这也不算是小数目了。
当天上午的比赛中,一个50多岁的老工人无意钓起一个红白蓝塑料编织袋,出于好奇打开一看,里面竟是血肉模糊的人体组织,当场吓得心脏病突发,被送进医院。大赛组织者和参赛者乱作一团,比赛被迫临时取消。
接到报警,我们刑警队赶到了现场。疏散了围观的群众后,就见一个水淋淋的红白蓝塑料编织袋扔在河边,袋口大敞,里面血呼呼一片,各种人体组织零零碎碎地一应俱全,引得苍蝇竞相而来。经过拍照固定后,我们开始进一步的勘验。
经检数,尸体被肢解成27块,凶器怀疑为锐利金属器具。尸体被分割的很零碎,头部严重损毁,但各器官均在,可以判定为女性。同时,还在袋内提取出若干块砖头和一些报纸,初步推断为沉尸时压重和运尸时防止血液沁润所用。由于发现尸体时人员聚集,脚印车辙等潜在线索已经无法辨认。
见没有什么遗漏,队长便让法医回去进行详细尸检,同时分派人手去附近摸排线索,并将当时在场的几个群众领回队内仔细询问。
忙活了一整天,案情没有丝毫进展,晚上开案情分析会的时候,大家都比较沮丧,只能枯坐在办公室里抽着闷烟。
大队长比较体恤民警,说既然没有什么线索,今天就先到这里吧,晚上我请大家吃个饭吧。众人累了一天,便纷纷表示赞同。
法医老刘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我刊有上一期的福彩中奖号码的报纸在哪呢。我说那天的报纸我早扔了,谁还记得那东西,好像是五一那天的晚报吧。老刘突然想起装尸体袋子里的报纸恰好就是五一的晚报,于是就取出血淋淋的报纸翻看起来。
一个副大队长(女)刚好从边上走过,看见我和法医老刘翻着血淋淋的报纸,刚要说我们几句,突然她又抢过报纸,仔细地端详起来。我凑趣地说,您也买上期彩票了。
副大队长没有理我,大声叫来其他人。指着报纸上一处不甚明显的印记说,大家快看这是什么。众人围过来后,她指着报纸说:我父亲退休后,在外面摆了个报摊,五一那天我们全家去老爷子吃饭,我儿子就拿着老爷子准备卖的报纸乱画起来。这个圆乎乎的东西,就是我儿子用铅笔隔着报纸描拓出来的一元硬币图案啊。大家看了看,果然还真是一个铅笔涂抹之后留下来的一元硬币图案。看着还有点铅印的感觉,难怪大家一开始都没留意。
大家都很兴奋,案情有眉目了,嫌疑人一定是当天买报纸的人。可是问题来了,根据那个副大队长所说,她父亲的报摊每天要卖出 300多份晚报,而且谁也不会刻意留意哪个买报人的具体长相啊。大家又是一阵失落。
突然,教导员拍了拍脑袋,说这张报纸他看过。原来五一当天他作为我局代表参加了市市政法委组织的一个表彰大会。这种会自然是扯淡,台上的废话连篇,台下的昏昏欲睡,于是有的人提前就带了报纸、小说在会场上偷偷看起来。
当时坐在他旁边的是司法局的一位代表,那人就带了一份当天的晚报。教导员也借过来看了几页,其中有一页就带有这个硬币图案。当时他还以为是报纸加印上去的呢,没想到竟然是副大队长的儿子隔着报纸在描拓出的硬币图案。
案情至此变得明朗起来。经请示局长后,立即派人将司法局的那个人带回了队里。这人见我们倾巢而出,立即表示:我明白你们来干什么,我什么都说。
通过他的供述,我们得知死者是他的情人,曾屡次逼他离婚,并且还说不离婚就找司法局领导让他身败名裂。这个人刚好正处于事业上升期,而且老婆还是当地一位领导的千金,离婚是万万不成的。在那个女子多次威逼之下,终于痛下杀手。选择的日子恰好就是五一当天参加完表彰大会两人约会的时候。并且顺手将买来的报纸塞进了装尸袋里。
就这样,这起恶性杀人碎尸案宣告破获。半年后,这名司法局干部被法院判处了死刑。
日期:2009-12-28 19:12:00
第二个案件:保险柜里的男尸
这是多年前的一个案件。当时我刚在警校读书,假期来分局实习。由于没有执法权,每天只能做些整理档案、归拢证据的杂活。那年夏天全市公安机关展开夏季攻坚战役,每天刑警队仅一个副大队和几个内勤在位,其余的人全部深入一线。
某天中午刚吃过饭,指挥中心打来电话,说我市某纺织厂发现一具男尸,当地派出所已经派员前往,要我们也立即出警。由于人手全部在外,在家的一位刑警副大队长就带着我和两位法医赶往现场。
在纺织厂内保科长的引领下,我们一干警员来到发现尸体的财务科办公室。这间办公室不大,也就10个平方,三张老式办公桌分占三个墙脚,一个巨大的保险柜立在另一个墙角,属于那种老款的,不带密码功能,仅能用钥匙开启和锁闭。
死者是一名20多岁的男性,衣着普通,全身蜷缩地斜靠在保险柜最下层的一个比较宽松的区域里。通过初步尸检,判定为非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活生生闷死的,死亡时间初步断定为头天的下午17时左右。
此时,问题出现了,有四点:
1、通过调查财务科三名成员(张科长,男,41岁;马会计,女,23岁;刘出纳,女,35岁)和其他厂方人员,没有一个人认识死者,暂时说明死者是外来人员。
2、保险柜的钥匙由财务科张科长一人保管,没有备用,而死者死亡的时间,恰好是张科长出差的第二天。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43
3、马会计当天晚上参加初中同学聚会,有众多目击证人。刘出纳自称在家中看电视,有老公和孩子为证。
4、死者如何进入到保险柜中的。根据厂方介绍,保险柜开启进出钱款之时必须有财务科三名成员中的二人同时在场。
以上疑点叫我们这些警察着实犯了迷糊。总不成是变成蚊子飞进去的吧。现场勘验无果,我们嘱咐厂方保护好现场,将尸体带回了刑警队。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听完我们的汇报也觉得事情十分蹊跷,这个死者究竟是怎么进的保险柜呢。在目前的状况下,我们只能从死者的身份开始查起。
日期:2009-12-28 19:17:00
通过死者手机上的通讯录,我们查明死者名叫吕阳,无业人员,有过前科劣迹,曾因盗窃被判处过三年徒刑。在案情分析会上,大家都认定这个吕阳应该是入室盗窃,不慎钻入保险柜中的。可是他究竟是如何钻进的,这个问题依然找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接下来,我们将重点放在财务科三名成员身上。通过询问、走访,此三人与死者没有任何交往,其亲友也与死者没有交集,根本没有作案的动机和可能性。
就在我们倍感挠头的时候,转机出现了。这个转机是由另一个案子带来的。
在攻坚战役中,我们曾抓获了一个小型盗窃团伙,在看守所民警深挖犯罪过程中,一名团伙分子为了立功,交代了这样一件事情:团伙老大陈青山与一家洗浴中心的服务生是表兄弟,二人密谋创造了这样一种犯罪形式:服务生负责偷开客人(一般为常来的老板级人物)的衣帽柜,只拿他们的钥匙,然后由陈青山迅速带出洗浴中心,交给他一个配钥匙的朋友负责复制。配好后,由服务生再放回柜子里。等过一段日子后,陈青山用复制的钥匙去被盗者的单位或家里实施盗窃。这样,犯罪的成功率极高,而且还能不被人怀疑。
看守所迅速这一情况告诉刑警队,我们立即对这个团伙的老大陈青山进行提审。经过审讯,陈青山承认了这一事实,并交代出目前只偷开了一次衣帽柜,并配好钥匙,但并有实施具体的盗窃行为,而且那串配好的钥匙也于不久前丢失了。根据陈青山的交代,民警迅速将洗浴中心充当内应的服务生抓获,通过审讯得知,那个被偷开衣帽柜“老板”竟然是纺织厂财务科张科长。
侦查员如获至宝,立即对张科长进行了询问,面对我们的询问,这厮还不太好意思承认,在我们一再保证不追究他是否有过其他不端行为后,他才意意思思的承认了自己常去洗浴中心消费的事实,并一再声明大多数是和领导一起去的,自己去的次数极少。想到纺织厂近年效益滑坡,工人工资都发不出的事实,我们侦查员也感到十分无奈。在认定了其确实曾多次在该洗浴中心消费,随身也曾携带过单位保险柜的钥匙后,我们将从张科长身上取来的保险柜原配钥匙交由陈青山辨认,陈青山基本确定认了这把钥匙的确曾被偷配过。
日期:2009-12-28 19:22:00
在新一轮的案情分析会上,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假设:陈青山在偷配了张科长的钥匙后不慎丢失,而死者吕阳恰好捡到了这把钥匙。然后,吕阳携带钥匙潜入纺织厂财务科实施盗窃。但不知因何种原因,自己反而被关进了保险柜。因此,不排除吕阳有同伙存在的可能,可能是同伙之间发生内讧而故意实施的杀人行为。
副局长的假设符合我们大多数侦查员的构想,但是问题又出来了。
其一:根据陈青山的交代和民警的调查显示,陈青山与吕阳并不相识,即便是吕阳捡到了陈青山遗落的保险柜钥匙,他又怎么就能知道这把钥匙可以开纺织厂的保险柜。除非他能掐会算。
其二:虽然纺织厂所用的保险柜没有验校密码这一功能,但是其复杂的锁芯结构,也不是一把复制的钥匙就能打开的。同时,根据被抓获的配钥匙人(我市一专门修锁配钥匙的工匠)交代,当时陈青山找他配钥匙时,自己曾说过他只管配,打开打不开没有十足把握。对于这点,生产保险柜的业内人士也予以肯定:复制的钥匙在理论上是不能够打开保险柜的。
其三:通过现场勘验,财务科室内的地面上除了马会计、刘出纳和死者吕阳之外,没有留下任何人的足迹。对于这点,我们结合对刘出纳的询问,是这样认为的:刘出纳一早上班后就拖了地,而全天只有她和马会计一人出入,当然,包括那个偷偷潜入的死者吕阳,而张科长又于前日出差,所以地面只留下三个人的足迹。如果非说吕阳有个同伙,那我们只能说那个人会漂浮了。
其四:即便是吕阳捡到了陈青山遗落的保险柜钥匙,并通过钥匙打开了保险柜,但开锁后钥匙只能留在柜门上,若要锁柜门必须拔出钥匙。吕阳自己是无法办到的,因为他在柜里呢(想起个笑话,大象在冰箱里关着呢。呵呵),那又是谁锁上了柜门呢,导致吕阳被闷死在柜中呢?
日期:2009-12-28 19:30:00
这一次案情分析会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开的并不成功。因为案情没有进一步明朗,反而进入了更深邃的迷雾中。越来越多的不可理解之处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散会时,副局长这样说:“如果实在没有一个合理正常的解释,我们就可以任意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往最不可思议的方面去联想。这不是我在开玩笑,因为一切的事实决定了我们必须这样做。周围的理性的墙壁堵死了,我们只能朝着感行的道路上前进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侦查员们专门进行了犯罪现场重建。我们首先找来配置钥匙那位工匠,让他再根据保险柜钥匙配置一把,并用配置的钥匙去试验是否可以打开保险柜。在头几次的试验里,配置的钥匙无法打开保险柜,甚至根本连插进都十分费力。然而我们为了排除极小的潜在可能性,一连试验了20余次。终于,有一把钥匙打开了保险柜。侦查员们精神为之一震,看来后配的钥匙是可以打开保险柜的。为此,保险柜的厂方也表示惊异,认为这简直就是奇迹。同时,他们还暗示我们不要将这种情况对外公布,并许诺年年为刑警队提供福利。对此,我们一笑置之。
随后,我们将侦查的着力点放在死者吕阳身上,侧重查他近期的行动轨迹,试图证明他是否有可能捡到陈青山遗落的保险柜钥匙。虽然如大海捞针,但侦查员们还是全力以赴。同时,我们多次前往纺织厂,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确保不遗漏任何的蛛丝马迹。
这时,又一个转机出现了。
日期:2009-12-28 19:45:00
陈明虎,男,43岁,纺织厂党委办副主任。陈明虎的办公室与财务科毗邻,当我们询问他在案发下午,是否发现有陌生人进出财务科的时候,他有些犹豫。老道的民警立刻就知道有门儿,经过耐心工作,陈明虎摆脱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负担,说出了当天下午他的一些经历。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47
由于眼看临近七一,纺织厂准备发展一批新党员,琢磨着趁着七一搞一个宣誓仪式。说白了,纯扯淡的事,现在工资都发不下来,工人们待岗的待岗,失业的失业,里里外外剩下的就这百八十号人……但这个形式总得搞,国情如此嘛。宣誓总得整一面党旗,难不成让几个小青年对着墙壁喊口号。据陈明虎说,党委办早年有面国旗和党旗来着,现在也不知道甩哪去了。那天上午许书记跟他说,要他出去买面党旗去,还说开个发票回去跟财务报销。
当天下午四点左右,陈明虎拿着新买的党旗和发票到财务科准备报销,看见刘出纳在财务科门口捧着手机打电话,于是就等着她打完电话跟她说报销的事情。可不管好说歹说,刘出纳就是不给报,还说什么张科长没在家,保险柜打不开,没钱。陈明虎说,党旗这百八块钱还用从保险柜里拿,他们抽屉里哪天没有一千两千的活钱儿啊。自己一个老爷们也犯不上跟个老娘们纠缠,于是扭身就回了自己的办公室。他刚进屋,就听到隔壁刘出纳把门甩上了,整得声还挺大。
后来陈明虎上厕所的时候,发现财务科的门敞开了,刘出纳则在走廊的那一边继续讲电话,想到近年来厂子效益不景气,每回报个条子这个费劲,但领导和财务部门条子都是来者不拒的事,他一气之下将党旗甩进屋里。据他回忆,党旗当时完全展开平铺在地面上(这个有点不尊重党旗了),铺开的位置约为门口到保险柜前面。他想反正党旗我买来了,书记问起来就说给财务科了,等着他们报销呢。
扔完党旗,陈明虎回到自己办公室的生闷气。可过一会,他又觉得这样做有些欠妥。于是,他再次回到财务科门前,将党旗收了回来。据他说:当时他在党旗上发现了几枚脚印。当时还暗骂刘出纳太过分,党旗掉地上了不但不捡,还踩上几脚。陈明虎就抖落两下,收进了自己的办公桌里。然后锁门下班回家了。
民警迅速将这一情况上报专案组,专案组随即找来刘出纳进行核实。刘出纳对陈明虎在财务科门口找她报销一事予以承认,至于党旗甩在地面一事却给予否认,据她所说,和陈明虎交涉之后,自己就在走廊口打电话,大概3分钟左右,回来后并没有发现地上的党旗。对于我们之前曾问她下午是否离开过财务科,离开时是否锁门一事,她给出的解释是:在走廊那边打电话,财务科的门就在眼前
,算不上脱离视线。
日期:2009-12-28 19:54:00
专案组立即召开紧急案情分析会,大家一致认定陈明虎提供的线索极有价值。他甩在财务科地面上的党旗上的足迹可视为犯罪嫌疑人所遗留的。第一种可能为死者吕阳的,第二种可能就是锁上保险柜柜门的那个人。其中,第二种可能性最大,因为通过勘验,党旗所覆盖的地面上也留有死者吕阳的足迹,可以认为吕阳是先窜至财务科,而陈明虎扔党旗发生在其后。至于刘出纳所说的在走廊一头打电话,财务科没有脱离视线的言语,专案组认为刘出纳可能过于自信,存在疏忽走眼的概率。
更重要的是,根据陈明虎的回忆,他报销无果后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曾听到刘出纳甩门的声音。而根据刘出纳回忆,自己确实摔过门,而且门是完全闭合的,虽然没有锁死,但肯定是闭合。而陈明虎取党旗的时候,门则是敞开的。专案组据此分析认定:死者吕阳是在刘出纳与陈明虎对话之后,也就是刘出纳走到走廊口打电话的时候窜进财务科办公室的,然后利用偷配的钥匙打开了保险柜。但不知道是何种原因导致他钻进柜中,并将钥匙保留在柜门之上。而此时,案件中隐藏的那个锁门人则踩着党旗走进财务科,将柜门上的钥匙拔出。考虑到这个隐藏的人如果发现柜内藏有人的话应该会有所反应,大致能够判定,吕阳是将柜门轻掩上的,而锁门人并未开柜,排除盗窃和故意杀人的嫌疑,估计恶作剧的可定性较大。当这个人取走钥匙之后,陈明虎则来到财务科门前将地上的党旗取走。
整个案情的脉络由副局长一一道出,所有参战民警均感到不可思议,这么一系列离奇的巧合和对当事人心理的大胆推测实在让人匪夷所思,但是,这一切又无法推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案件,似乎只有这样一种可能性。
案件距离最后的水落石出似乎只有一层窗户纸,但吕阳如何得到钥匙,又是如何得知钥匙就是开启纺织厂保险柜的?锁门人究竟是谁,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同时,这一切的推理假设也仅仅是推理假设,尚且缺乏充分的证据。专案组决定加大侦破力度,全力排查当天下午究竟还有谁到过财务科所在的楼层,吕阳又是如何得到了这把钥匙。
日期:2009-12-28 20:00:00
五天之后,案情有了实质性进展。根据办公楼一楼传达室出入档案记录,我们对案发当天的所有外来出入人员进行了暗地里的逐一走访摸排,当天下午有一名男性送水工进入过办公楼,是给三楼工会办公室送水。考虑到案发现场财务科办公室在二楼,依据常理推断,送水工从三楼下楼后窜至二楼的可能性问题,为避免打草惊蛇,侦查员首先对送水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询问。
送水公司负责人表示,纺织厂所需的饮用水均来自该公司,当天恰恰是送水服务满一整年的最后一天。如需再接受服务,需要支付下一年的服务费,也就是一年的水费。往常这项工作由负责送水的送水工找财务科报账,领钱。但当天那位叫陈云飞的送水工回来后,称纺织厂财务科没人,需要下次再去领钱。而根据刘出纳的叙述,当天并没有送水工来找过她。
送水工陈云飞对公司负责人的回复,与刘出纳的描述两相冲突,专案组立即认定,送水工陈云飞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应立即予以抓捕。我与三名刑警实施了这次抓捕。
送水工陈云飞,男,27岁。面对审问,陈云飞交代,当天自己从纺织厂三楼的工会办公室下来后,直接去了二楼的财务科。当时,他是从走廊的西侧走进来的,看见财务科的刘出纳在走廊的东侧打电话,并没有发现自己。他刚要打招呼,就发现财务科的门口铺着一面党旗,屋内空无一人,而且屋内保险柜的门上插着一把钥匙。他当时脑子一昏,踩着党旗走到保险柜前,本想开柜顺手牵羊,但手一摸到钥匙又立刻害怕起来。而且,当时他脑子在想,自己的指纹已经留在钥匙上面,万一这个柜子已经有别人提前光顾过,警察一验指纹,自己岂不是当个冤大头(我当时真的很佩服这个送水工的脑子是怎么想的,这么复杂的推理都想无端想出来)。于是,陈云飞立即将钥匙一拧,将柜门锁死,然后拔出钥匙溜之大吉。
供述之后,陈云飞可怜巴巴地问我们,自己只不过是偷了一把钥匙,不算什么大罪吧。看他这副样子,每名民警都感到又可笑又可悲哀。算过失杀人吗?哎!陈云飞被立即刑拘。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51
锁柜门之人已经得到确定,但死者吕阳又是如何进入到纺织厂办公楼的呢?根据守门人回忆,当天下午除了送水工并没有外人出入。专案组另辟蹊径,全体参战民警围绕办公楼周边开始搜检。终于,在办公楼一楼的厕所内,发现一扇破损严重的窗户,此处正好紧贴纺织厂后墙,而后墙则有一处坍塌。通过窗台上的指纹检验,确认为吕阳所遗留。吕阳进入纺织厂的可能性被确定。整个案件最后的疑点只有一处:吕阳如何得到钥匙,又是如何知道钥匙就是开启保险柜大门的,同时,他为何要钻进保险柜内?围绕这个疑点,刑警队查了将近一年,最后仍是没有任何头绪。目前,仍被列为省内督办案件。侦查工作持续进行中。
这个案件基本情况就是如此,至于最后一个疑点没有结局,我也没有办法,毕竟,犯罪嫌疑人死了。警察只能做到相对的还原客观真实,但做不到绝对,这个,真的没办法。
日期:2009-12-28 20:20:00
第三个案件:一张小广告
其实无论多么复杂的案件,现场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的。可以这样说:警察和罪犯斗的是谁更细心。罪犯留下的证据和线索越少,我们越累,反之,我们越轻松。当然,能否发现这些线索,需要的是经验。下面的这个案件,考验的就是一个刑警的基本素质:观察力。
大概是去年冬天,我市旧城区的一所老式楼房内发生一起杀人案。到了现场一看,死者是个当时独自在家的年轻女护士,被人用手掐死,生前曾遭强暴。经过死者亲属确认,家中财物没有丢失。死者房间在3楼,一楼二楼居民家没有安装防护栏,排除翻窗作案可能。房门锁没有硬撬动痕迹,没有技术开锁特征,也装了猫眼,依据常理推断,应为熟人作案。
在提取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时,我在床脚处发现一张印有“通下水”等字样的不干胶小广告。当时没有放在心上,以为是屋主收集备用的,就顺手放在了桌上。大队长也拿起来看了看,想了半天,就走出去,从一楼开始,一层一层的爬到顶楼,挨个房门瞅了几眼,然后又跑到这栋楼房的其他单元转了一圈。等他回来,就指着那张不干胶小广告说,按照这个地址把这个通下水的找来,凶手应该就是他了。
见大家不解,大队长说出了自己的推理:这类不干胶小广告一般是粘在房门和走廊过道上的,不同于那种名片式是可以由用户自己收集。这张连后面的贴纸都没有撕,不可能是死者自己找来的。死者家对门邻居和一楼二楼住户的门上贴
的了这个小广告,但死者的家门和四楼以上则没有。而且其他单元有的是整个单元贴满,有的是整个单元没有贴。所以,推测应该是这个通下水的在张贴之时与死者相遇,一时见色起意,实施的强奸杀人。临走时,不小心将一张小广告掉在了床脚。
按图索骥把人抓来后,那个通下水很快就交代了罪行。当天他正要往死者家门粘贴广告,正好赶上死者开门外出。由于死者数落了他几句,也不知道是那股子邪火窜上来,他当时脑袋一热,就把死者推回房间,强暴后用手掐死,然后急急忙忙地就跑回了家。却不料,一张小广告在行凶时不慎掉在屋内,最终暴露了自己的罪行。
日期:2009-12-29 21:09:00
第六个案件——救命短信
这不是一起案件,而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个极为巧合的事件。
07年6月,刑警队一名副大队给我介绍了个男朋友——陆超,我市一上市国企的中层。陆超有一个嗜好,就是追捧各类新款的手机。凡是市面上新出的手机,他总是会第一时间买来,然后就拼命的刷机、装软件。偶尔捉襟见肘的时候,就从市场上淘换二手货,反正也是图一个新鲜。玩过一段时间后,他的注意力转移到更新的款式上,老手机则送亲赠友。
当年8月的某个周日,陆超在我市和平路二手手机市场买来一部诺基亚N95,然后就给正在单位加班整理报表的我打电话,约我中午吃饭。
我告诉他在街上先逛一会,弄完报表马上就去找他。据陆超事后和我讲,当时他拿着这部N95就站在一幢写字楼的楼下摆弄。由于是二手机,里面有一些通话和短信记录没有删除,陆超饶有兴味的查看着。
删完了通话记录,又开始删除短信。其中有一条短信引起了陆超的兴趣,短信寥寥数字,全文如下:信不信,往前走三步,你就能捡到宝(此信息目前仍保留在陆超手机内)。
当时陆超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反正鬼使神差的就往前走了三步。刚刚站定,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重物落地的巨响,同时还有街上行人的惊呼与尖叫。
陆超急忙扭头看去,就见他原来所站的位置上,落下来一台空调的外挂机箱,此时已经多处破裂,一根放置机箱的角铁也滚落在一边。
当时陆超完全吓懵了,自己要是不走这三步,这条小命肯定呜呼哎哉了。写字楼里的人也纷纷跑了出来看热闹,其中一个负责人摸样的中年男子连声对受到惊吓的陆超说抱歉,并将陆超请到楼里好烟好茶的暂时算作压惊。通过检查,原来是放置空调外机箱的一根角铁上的螺丝老化松脱,导致机箱坠落。
我赶到后,陆超对我说了经过。在场的所有人都说陆超的命大,还对那条保留在手机里的短信表示好奇。陆超说自己的命是那条短信救的,好在原机主没有删除。
说着,他拿出手机,说是要按照号码拨打回去,不管对方是谁都要说声谢谢。我对陆超这种孩子气的行为表示嘲笑。但陆超仍旧故我。
电话拨通后,就听到写字楼那个中年负责人身上的电话响起来了。中年男子接通后说了句“喂”。当时在场的人都愣住了,原来陆超按照短信发信人的号码拨打的电话,正是那个中年男子的。
事后,我们弄明白了,原来陆超在二手市场里买来的手机正是中年男子妻子于1个月前所卖的,那条短信是两口子互相逗趣时发出去的。中年男子的妻子在卖手机的时候偏偏还没有删除一些非隐私性的记录。
这件事情过后,陆超和中年男子成了朋友。我们结婚的时候还特别邀请了他来参加婚礼。
日期:2009-12-29 21:15: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1)
我市城北15公里处有一座二君山,分为前峰和后峰两座山体,海拔都在500米以上,形似两个头戴王冠,面朝南方而坐的君王,故得名二君山。山上古树参天,怪石嶙峋,景致很是不错。尤为称道的是,前后两峰遍布近百个天然岩洞,洞内石英、水晶、云母构成各类钟乳,异彩纷呈,很是好看。其中前峰的一个最大岩洞内,于清朝初年由当地大户出资捐建一个巨大玉石观音像,据说求子求财求学都颇为灵验,从古至今善男信女始终趋之若鹜。
二君山在我市乃至我省一直都是较有名气的风景区,曾几何时,也经历过游人如织的阶段。但近年来,由于宣传不利,外加票价逐步与市场接轨,但服务就是跟不上,来这里游玩的人少了许多。尤其是后峰,山势极为险峻,曾经发生过游人掉崖事故。因此,除了一些涉奇探险和在峰下水潭内钓鱼的痴迷者,平时是少人光顾了。这个案件就发生在后峰,当时很轰动,有辽宁辽西附近的朋友,可以打听打听。
日期:2009-12-29 21:17: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2)
两名死者身上应携带的诸如身份证、钱款、手机等财物均未找到,疑似凶犯抢劫杀人,并对女受害人实施了强奸。在尸体周围,提取到一块砖头大小带血的石块,估计为行凶所用。现场为岩石地面,足印不可辨别。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55
那年四月初的某一天,正好是星期一。中午刚吃过饭,指挥中心就传来指令,说二君山发现两具尸体。
刑警队抵达二君山风景区山脚下,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带领向后山攀爬,并跟我们介绍着案情:两名户外运动爱好者相约探险二君山,在后峰一个岩洞内,准备用自备酒精炉煮点东西吃。不料却在洞内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两人吓得够呛,一边往山下跑,一边打了电话报警。
案发的岩洞位于二君山后峰,位置极为偏僻。洞口不宽,但越望后走越广阔,整个岩洞纵深约20余米。两具尸体并排倒在在岩洞的最深处,其中,男性呈仰姿,女性呈俯姿。现场未发现搏斗痕迹。
男死者大概55、6岁左右,身材微胖,后脑有硬物凿击痕迹,血液凝固了一大片。女死者20岁出头,长得很漂亮,左侧太阳穴同样有凿击痕迹,而且在脖颈处有一圈紫青的掐压痕。女死者裤子被褪到膝下,阴部红肿,有撕裂伤,肉眼可辨干涸的精液。
日期:2009-12-29 21:22: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3)
法医在现场对尸体进行了初步检验,由于男性死者是仰卧,尸斑出现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女性死者是俯卧,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均已经进入润湿期,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根据尸斑特征推断,推断死亡时间是在一天前,也就是周日的中午,距案发时间整整24个小时。估计是两个人同时被劫持,男子被打死后,女子又被歹徒实施了强奸,同时因挣扎被掐晕,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其脖子上会出现明显的掐压痕。初步判断,行凶者应不少于两人,可能持有凶器相威胁。
民警在妥善采集现场遗留物后,将尸体拉回了局里。我们先将石块与死者伤口创面进行测量,又将上面的血迹进行了剥离,分离出两种血型,通过与两名死者血型比对,初步证实了石块是致二人死亡的凶器。接下来,又将女死者指甲缝隙内的残留物和阴道内的精液提取出来,连同石块上的血液样本一同送去省公安厅进行检验。
(注:证据是中国刑事诉讼的根本,凶器的指定有严格的程序,必须加以科学上的确认,因此上面的血迹是否为受害人的,必须加以检验;强奸时,女性会激烈反抗抓挠,指甲内可能残留加害人的皮肤组织;至于精液检验,那就很正常的了。当年dna检验在我市还不能进行,因此需要上报省厅,而且检验结果也不是马上就可以出来的,所以需要时间。)
日期:2009-12-29 21:31:00
双尸案(2)的文字顺序错了,第一段落应在全文的最后面。大家自己对调一下看看。应该是:
那年四月初的某一天,正好是星期一。中午刚吃过饭,指挥中心就传来指令,说二君山发现两具尸体。
刑警队抵达二君山风景区山脚下,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带领向后山攀爬,并跟我们介绍着案情:两名户外运动爱好者相约探险二君山,在后峰一个岩洞内,准备用自备酒精炉煮点东西吃。不料却在洞内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两人吓得够呛,一边往山下跑,一边打了电话报警。
案发的岩洞位于二君山后峰,位置极为偏僻。洞口不宽,但越望后走越广阔,整个岩洞纵深约20余米。两具尸体并排倒在在岩洞的最深处,其中,男性呈仰姿,女性呈俯姿。现场未发现搏斗痕迹。
男死者大概 55、6岁左右,身材微胖,后脑有硬物凿击痕迹,血液凝固了一大片。女死者20岁出头,长得很漂亮,左侧太阳穴同样有凿击痕迹,而且在脖颈处有一圈紫青的掐压痕。女死者裤子被褪到膝下,阴部红肿,有撕裂伤,肉眼可辨干涸的精液。
两名死者身上应携带的诸如身份证、钱款、手机等财物均未找到,疑似凶犯抢劫杀人,并对女受害人实施了强奸。在尸体周围,提取到一块砖头大小带血的石块,估计为行凶所用。现场为岩石地面,足印不可辨别。
日期:2009-12-29 21:32: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4)
不久,留驻风景区的民警打来电话,说根据门票统计,周末几天内每日客流量都在500人左右,而且整个风景区没有视频监控设施,无法确定死者进入双峰山具体的时间和人员情况。
此时,负责解剖的法医又分别送来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男性死者所传的衬衣为税务部门制式衬衣。专案组立即与我市国、地税部门取得联系,要求他们配合调查,并提供了死者照片。当晚,市地税局来人认尸,确认了男性死者为我市新月区地税分局监察室主任张国富,该人于周末双休后,周一没有正常上班,电话也无法接通。因其女儿在国外读大学,妻子是长途列车列车长,故此当时无法与家人联系。
确定尸源后,我们立即到移动公司调取了张国富的手机通讯记录,发现其最后一次打出的电话是周日上午8时许,机主的的登记姓名为蔡琳琳。我们按照这个号码找到了蔡琳琳,此人为新月区地税分局下属税务所的一名税务员,36岁,离异三年,独自抚养一个男孩。
日期:2009-12-29 21:40: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5)
面对我们的询问,蔡琳琳期期艾艾地承认二人是多年的情人这一关系。当问及张国富周日上午给她打电话说的什么,她告诉我们,张国富说要去钓鱼,晚上回来再接她一起吃饭。可她等了一晚上,也没见张国富回来,打电话过去也是关机,没想到竟然被害了。蔡琳琳提供的情况也得到了印证,新月区地税分局多人证实张国富确实有钓鱼的爱好。但结合现场出现的另一个女子和没有发现渔具这一现象,似乎也说明他应该是为了私会另一个情人,才对蔡琳琳谎称去钓鱼的。为了谨慎起见,我们又出动全体警力,对案发周边和二君山所有适合钓鱼的场所进行大规模搜索,另一组人则去张国富家中进行搜查。结果是,两处均没有发现遗落的渔具。
结合收集上来的情况,专案组开了第一次全体民警参加的案情分析会,会上,对本案的疑点进行了全盘梳理:
1、张国富在周日上午8时给蔡琳琳打电话称其去钓鱼,目前尚不能加以确定,毕竟案发现场没有发现渔具,而且行凶者也绝对不会在杀人之后拿走那套并不值钱的渔具的,似乎是张国富说了谎。但张国富的家中也没有找到渔具,其妻子也证明周六自己晚上去火车站的时候,渔具还在家里,说明张国富有可能是在第二天临时决定去二君山钓鱼的。当天张国富外出时,是否有目击证人,需要调查。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9:57
2、按常理推测,如果是张国富私会情人,两人结伴去二君山钓鱼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问题在于,张国富手机近六个月的通话和短信记录中,所有拨打出去电话和发出去短信的机主,我们不是一一进行见面,就是与其取得了联系。对于这个不存在于手机里的女子,我们似乎只能认定在二人联系时,都是该女子给张国富致电,因此没有留下该女子的通讯记录,但这又太不符合常理。那么,与张国富一同死亡的女子是谁呢?应该立即发出协查通报,全力排查我市近期失踪的年轻女性。
3、如果假设张国富确与该女子认识,二人亦结伴同去二君山,并在后峰遭遇抢劫,那么该如何去证明二人这种关系的存在,这需要直接的目击证人或者其他佐证。但这种排查要开展起来,就无异于大海捞针了。
日期:2009-12-29 21:46: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 6)
案情分析会后,经向局长请示,从全局局机关、大队、派出所临时抽调100名警力补充到刑警队,围绕这些疑点展开了铺天盖地的走访摸排。
在我们走访的过程中,省公安厅DNA检验结论报告出来了。石块上的血迹确实是张国富与无名女子的。女子下身提取出的精液分别为两个男子,指甲残留物与其中一名男子吻合。应该是两名男子对女受害者实施了轮奸,其中第一人在施暴过程中被抓挠,故而在受害人指甲上留下少量皮肤组织。而第二名男子是在女子被掐晕后实施的强奸。这与我们最初的设想完全一致。
连日的走访基本上属于白忙,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都没有搞到,但是也取得了一些成效,是张国富的一位邻居称周日上午8时许,曾看见张国富携带渔具出门,应该是其与蔡琳琳通话的时间段前后。
案件至此进入僵局,大家都感到有些沮丧。就在这时,蔡琳琳找到了我们,说了一些没有被我们掌握的一些情况。据蔡琳琳说,最近一些日子,张国富经常在她面前说抓住了单位一个头头在工作上的小辫子,自己这个岁数也不指望再往上走一步了,准备借机捞点钱,为女儿在国外置个家,同时也给蔡琳琳分一笔,不枉两人情人一场。于是,我们立即按照这条线索顺藤摸瓜开展调查,结合张国富分管税务监察这一岗位特点,请求地税局上级主管监察部门配合市公安局税侦支队对其分管业务进行复核,同时对新月分局所有领导进行秘密调查。
经过公安、地税两部门的通力合作,我们掌握了地税局副局长韩斌帮助不法商家偷税漏税的事实,并且张国富在这个事情上已经有所察觉。于是,我们当即对韩斌展开了秘密调查,调查的结果让我们如获至宝。第一,韩斌的邻居证实,曾在周日的早晨看见韩斌携带渔具开车出门。第二,在去往二君山必经路口的视频监控录像中发现了该车,车内似乎还坐有第二人。第三,……(此处略去一重要技术手段,见谅)
日期:2009-12-29 22:37: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7)
专案组决定立即传唤韩斌,在与韩斌的正面接触中,我们抛出了最有利的证据(就是前文的第三点,恕我不能说,实在是秘密,说了会触犯纪律的),韩斌没几个回合就交代了罪行。
原来张国富发现他包庇商家偷税漏税的问题后,曾多次借此向其索要金钱。几番下来,韩斌发现无法满足其胃口,终于忍无可忍,决定一劳永逸的解决后患,杀掉张国富。为此,韩斌仔细盘算了很久,他侧面询问了张国富妻子的出车时间,并多次提起有机会找其钓鱼,但故意不去约定具体时间,然后在随后的日子里尽量避免使用手机与其联系。当觉得时机成熟了,在那个周日当天,谎称手机落在家中,一大早就用公用电话拨打张国富手机约其钓鱼,让张国富出门后在离其家一个较远处等候自己。
韩斌接到张国富后,开车带着他来到二君山,借故将其骗至岩洞附近,趁其不备,抓起一个石块猛凿其头部,并拖入岩洞,又用力凿击几次,确认死亡后,独自下山开车返回家中。
日期:2009-12-29 23:01: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8)
韩斌的交代始终没有提及无名女子,无论我们怎么讯问都是一问三不知。同时,他还交代,自己当时是将渔具随手扔在岩洞外的,并拿走了张国富的随身财物,那块行凶的石头就扔在了张国富的尸体旁,有意布置成图财抢劫杀人的假象。
这让我们感到了差异,那个无名女子呢,她究竟是谁,为什么会死在张国富的身边,为什么同一个石块又会沾上她的血迹,还有就是,张国富的渔具哪去了?
将他押后,我们对其所述供词进行了分析,一致认为应该是真实的,韩斌既然已经招供了杀害张国富的事实,左右是一个死,没必要推脱杀害无名女子的罪名。看来无名女子的死亡,应该是另一起案件,恰好就发生在同一个岩洞,凶器也是同一块石头,结合两人的死亡时间,甚至可能在同一个时间段内发生的。唯一不同的,凶手却是两个人。这样的结论,让我们这些经历各种奇案的刑警感到了前所未有的不可思议。
日期:2009-12-30 19:36: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9)
(很不舒服,尽快收尾了,见谅。其实一个案件只要掌握了任何一条线索,余下的事情就是顺藤摸瓜地查下去而已,千篇一律,没什么可多说的。所谓犯罪表象复杂,但撕开表象之后,和我们吃饭、睡觉一样简单)
本以为抓到了韩斌,无名女尸的身份就能得到确定,但目前看来是没有任何指望了。于是,经请示局主要领导,我们在我市各大媒体刊登认尸通报,并配以死者大幅照片。第二天,我市一琴行经理找到了我们。经他确认,死者为该琴行调琴师,名叫唐莉。唐莉今年22岁,为我市南水县人,家中条件很好,本人曾在省城师范专科学校学习器乐,毕业后来到这家琴行,并在市内租房独居。由于调琴师的工作不需要坐班,因此一时没有人发现她的失踪。
唐莉来本市不久,人际关系简单,我们调取了唐莉的手机通讯记录,发现唐莉死亡前一周曾与一个手机号码频繁联系,最后一次通话就是在案发那个周日的早上7时。随后,唐莉的手机就彻底关机。
专案组认定,此陌生号码机主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我们利用技术手段将机主刘成学带到队里,对他展开了凌厉攻势。在巨大的压力下,刘成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他的供述却让我们更为疑惑不解。
日期:2009-12-30 20:37:00
第七个案件 二君山双尸案
(10)
刘成学与唐莉在案发的两周前通过网络结识,两人聊得十分投机,并在后期频繁通话。案发前一天,也就是周六,两人相约明日一早乘坐旅游小客去二君山探险,也算作第一次网友见面。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0:06
抵达二君山后,两人绕过前峰,直接攀爬后峰。当来到案发现场岩洞附近的一片小树林后,唐莉提议休息一下。打见面就对唐莉十分倾慕的刘成学终于鼓足了勇气,跟唐莉说希望她能做自己的女友。当唐莉得知刘成学自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其父母均为下岗工人的情况后,一口予以回绝。同时,唐莉还对刘成学在网聊中没有如实说出自身情况表示气愤,认为刘成学欺骗了自己,并要立刻下山,以后俩人不用联系。同时,还说了一些很扎人心的话。一直以来郁郁不得志的刘成学被唐莉话所深深刺痛,头脑充血,在失控状态下将唐莉推倒在地实施了强奸。由于唐莉不断放抗,他掐住了唐莉的脖子,错手造成唐莉窒息死亡。见唐莉死去,刘成学感到恐慌,具备一定反侦察能力的他,拿走了唐莉身上的财物,然后下山逃之夭夭。我们问他作案离开的时间,他回答下山时曾看过手表,好像不到上午的11点。
可无论我们怎么讯问他是否有同伙时,刘成学都始终给予否认。经过测谎仪检测,也没有发现异常。面对这样的一个结果,侦查员百思不得其解。唐莉死亡的第一现场既然是在岩洞附近的树林内,而且两者相距30余米,唐莉死后尸体是怎么进的岩洞,太阳穴为何又出现石块敲击痕迹,为何下身又提取出第二个人的精液。
经过一番讨论,副局长给出如下结论:刘成学在上午10时至11时之间强奸并掐死了唐莉,然后抛尸在小树林内;大约在其后的不久,甚至就是在刘成学逃离现场的同时,韩斌将张国富骗至岩洞口,趁其不备将其击杀,两者死亡时间相距不远,所以尸斑特征较一致;在两起杀人案件相隔的短暂时段内,应有另一人恰好路过这一位置,先是看见了赤着下身死在小树林的唐莉,或许是变态心理作祟,对唐莉实施了奸尸行为,也许是在奸尸的过程中,也许是在奸尸完毕还未逃走时,该人发现了在岩洞口行凶的韩斌,并目睹了杀人全过程,但其人没有声张,而是待韩斌逃跑后,为了掩盖自己的这种不光彩行为,同样也许是出于戏虐心理,将唐莉的尸体搬至岩洞内放到张国富尸体的身旁,并用韩斌行凶的石块击打唐莉的头部。出洞后,看见了韩斌故意遗落的张国富的渔具,或许此人也是个钓鱼迷外加爱占小便宜,顺手牵羊将其带走。既然法医检验唐莉是头部受创而死,那么可以说,刘成学的掐压行为并没有造成唐莉真正死亡,而是暂时性休克,真正致唐莉死亡的,应该是这个陌生人的最后一击。
(双尸案到此终结。无论副局长的推理是荒诞还是离奇,案件本原如此,至今未破获,我们的侦查仍在继续中。大家不要骂我,至少我这个还不算是灵异类型,完全是有理有据的推理,虽然很离奇,但也不失为有这样一种可能。我故意将本案分为10个段落,取得就是一个完满的意思,虽然案件并不完满。但天地本不全乎,何况案件哉。。。接下来,发《日租房密室谋杀案》,稍后奉上)
日期:2009-12-30 21:55:00
第八个案件:日租房密室谋杀案
(1)
如果有人问,大学周边做什么买卖的最多而且最赚钱,也许多数人会说,那肯定是网吧和饭店了。但近几年,还有一种行业正悄然兴起在大学附近,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就是日租房。
走在大学周边的住宅区,我总会在墙壁或者公告栏上,看见各种或是不干胶黏贴,或是漆喷写成的“日租、时租”字样,每到周末或者节假日,一对对年轻学子们携手揽肩,嬉笑着走进一间间民宅,去过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或许在这些处于青春躁动期的孩子们眼里,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肆意挥洒旺盛的荷尔蒙,就是爱情的最佳表达方式吧。下面这个案件,就发生在一个日租房内。
前年刚入秋,某个周一的下午,大概三点左右,刑警队接到报警电话,我市师范大学附近一民宅内发生命案,一对大学生情侣被人杀死在屋中。接警后,我们立即来到发案现场,技侦和法医民警负责现场勘验,其他人负责对报案人——女房主进行询问。
案发民宅在一幢老式居民楼的4楼,房间面积不大,也就50多平,只有一卧、一厅、一卫,人就死在卧室的双人床上。两名死者躺在床上,一条毛毯将两个人上身盖住,四条腿露在外面。毛毯覆盖头部的部位有一大片沁润式血渍,一些血水沿着毛毯角流到水泥地面上,床头挡板及上方的墙壁有大量喷溅血迹。掀开毛毯,男女死者赤身裸体呈仰卧状态,男死者的右臂垫在女死者的颈下。男死者前额有一个极深,直径约四厘米的圆形凹陷创口,皮肤严重挫裂性破损,额骨呈内陷倒折状,血液及脑组织外溢;女死者更惨,脑袋几乎被砸扁,五官基本稀烂,一个眼球带着神经纤维滚落在头侧,似乎在看着什么。观察尸表特征,判断两人的死亡时间为12——15个小时之间。
日期:2009-12-30 22:01:00
第八个案件:日租房密室谋杀案
(2)
我们在现场地面提取到三种不同足迹,房间其他可手触位置提取到多枚指纹。外防盗门和内门锁均没有撬动痕迹,各处窗户完好,均从室内锁闭。死者衣物整齐叠放在床边的写字台上,钱物俱在。房间钥匙放在一旁。通过死者钱夹内的身份证件,我们知道了男死者叫王凌宇,女死者叫杜慧慧。
经询问女房东,该人称:两人是师范学院学生,以前曾多次找其租房。上周五晚,王凌宇给她打来电话,要求租住一个周末。双方在租房内见面后,女房东用拖布将整个房间拖了一遍,并换上新被褥,然后将一把备用门钥匙交予二人。双方约定,租住期为周五晚上到周一清晨。二人临走时,会将钥匙放在房间内的电视机上。同时,她还表示,自己只有两把钥匙,备用钥匙给出后,原钥匙一直待在身边不曾脱离。昨天从晚上18时至今日凌晨 6时一直在与人打通宵麻将,然后回家睡觉。案发前接到学生电话要求租房,回到租房内就发现王凌宇、杜慧慧双双毙命,于是立即报警。
封锁好现场,我们将死者遗体和一应物证带回局里作具体检验。通过检验,结果如下:地面足迹为两名死者和房主所留,说明在案发后,没有第三人进入到现场。现场指纹为多人拥有,可辨别的有死者和房东,余下估计为其他租房者留下的。结合死者伤口创面,采取创面应力试验和微量元素提取技术,怀疑凶器为金属制地圆形钝物。
同时,外调工作收集信息如下:王凌宇和杜慧慧均系我市师范大学新闻学院学生,王凌宇为大三学生,学生会主席,杜慧慧为大二学生,班长。师生证明两人系恋人关系,平时人缘不错,没有与人发生矛盾,同寝同学证实两人经常在周末外租房同住,案发前周五当晚两人均和室友打过招呼。日租房所在居民楼有住户表示曾在周末两天内见过二死者出入,发案民宅的邻居表示,当夜没有听到争吵、呼叫等异常响动。同时,女房东打麻将也被人证实。
结合死者钱物未失,行凶者手段残忍等特征,我们一致认为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凶手与两名死者必定有着很深的矛盾,所以才会采取极端手段。但现场室内密闭,没有留下第三人足迹,却有让我们感到十分蹊跷,究竟凶手是如何进入现场的呢?当时有人说,这就是推理小说中常见的密室杀人案了。
日期:2010-1-3 15:25:00
密室杀人,是“不可能犯罪”的一种,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是在表象和逻辑上都不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指凶手通过一系列手段,使被害人被杀的证据全部指向被害人所处封闭的空间内.没有第二者,而又非被害人自杀的杀人方法.
burger
发表于 2010-3-17 20:09
奶宝 ,补充个包子的。刚才老刷新没有,就去搜了搜:
西单人肉包子发生的是二起,我上面说的是80年代初的那起案子,下面这个就是90年代西单人肉包子的事。
看贴子前最好别吃带肉馅的东西。
90年代北京西单人肉包子
下岗后钱贵临街开了一个包子铺,生意马马乎乎,刚够养活一家人。
新年后,猪肉的价格一个劲的涨。成本高了,利润也就少了。钱贵为此很犯愁。再加上老婆又生病了,花了不小的一笔医疗费。眼见小店里连周转的钱也没有了。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开口向哥哥借了。
钱富在市火葬厂上班,老婆也是工人,因该有些闲钱。
打电话,哥哥没有在家。说是去加班了。晚饭后钱贵来到火葬厂找钱富。
其实他是很不愿意来这里的。这里晦气,让人害怕,连风都冷飕飕的入骨子。
问过门房,说他在停尸房,钱贵只能去那里找他。没到走到门口,一股冷气就袭了过来,有点发霉的味道,又有一点肉被火烧焦的味道,很难闻。哥哥再里面给一具尸体在化装。他叫钱富出来,哥哥却招手示意让他进去。
躺在板车上的是个胖女人,被人杀死的,听说是她丈夫。那人已经被逮捕了,要枪毙。胖女人的头被砍了好几刀,伤口翻裂的很大,白森森的肉看的显显的,脑浆子在板上淌了一堆。钱贵的嗓子眼一阵阵的泛恶心。
“啥事?”钱富问。
“出来说!”
“说嘛!我正忙这呢!”
哥哥低头摆弄那个胖女人,掀开毯子给她穿衣服。那个女人全身一点衣服都没有穿,说是尸检时验伤都脱掉了。整个身子肉都都的,像个大木柱子,皮肤白净,就是有几处伤口。
“家里头还有没有现钱啥?给我那些店里周转一下。钱贵难为情地说”
钱富停下了手中的活。“哎呀!不瞒你说。我住的房子现在在房改,要不笑的一笔钱啊!我和你嫂子也犯愁呢,本想管你借点,可这秀兰(钱贵的老婆)一生病,我们也就没有开口,这不,加班挣个十块八块的!”
钱贵没有说话,哥哥递给她一只烟,她准备接,可又看到哥哥手上白白的、一点,一点的东西,又没敢接。
已经有一个已经推进了焚尸炉,钱富按下了点火开关,机器轰轰的响,半尺长的火苗子就在尸体上舔上了,突然里面的那个尸体坐了起来,这下把钱贵吓了一个激灵,一下蹿到钱富身后,捏住他的手“哇”的叫了一声,惊出了一身冷汗。
“没事,烧人时经常这样,一加热,神经一收缩就起来了。一会就躺下了。”钱富解释说。
钱贵没敢在哥哥那多停留。回到家,一夜睡来他满脑子都是猪肉,买不了肉,铺子怎么开啊?一家人怎么活路啊?他来回地盘算。突然他有一个可怕的想法,他想到了女人身上满满的肉,白净净的。都烧掉了,要是…….,他没敢接着想下去。
第二天,所有的钱除了买菜、调料之后只买了十几斤猪肚皮肉。钱贵很犯愁。
晚上钱贵又想起了胖女人的尸体,开始有些害怕,但忍不住还要想,拿来白酒压上两口,感觉好多了。
十二点,老婆、孩子睡的很熟了,他电话给钱富。
“哥!你赶紧来我这里一下,有急事。”钱贵细声对钱富讲。
“都睡了。”钱富不想过来。
“一定过来!急事!”钱贵的声音有些颤抖。
半个时辰,钱富来了。先没说事,钱贵拿了一盘泡菜、一盘花生、半盘火腿肉和两瓶酒。一人倒了一满碗。
“眼下真是没有钱!”钱富以为钱贵还是要找自己借钱。
“不是找你借钱!是让你挣钱!”钱贵神秘的说。
“挣钱?大半夜的上那挣钱?”钱富睁大眼睛问。
钱贵把嘴凑到哥哥的耳朵上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
钱富一拍桌子占了起来.“你疯了?”他大声叫道。
钱贵急忙示意他声音小点。
“你想钱想疯了吗?不行!”钱富语气肯定。
“我都想好了!”钱贵又对着钱富的耳朵。告诉了他自己的计划。
钱富惊诧至极的看着弟弟,自己脑门子上渗出一层汗。
“这不仅伤天害理!闹不好还是掉脑袋的事情!”钱富有些激动。
“哥哥哎!我实在是没有别的法子了,你看我这实在是没有办法、、、、、、”说到困难之处钱贵抽哽咽了起来。
二人沉默了一会。
“赚钱对半分!”钱贵说。
钱富思量了很久问“行吗?”
“肯定行!”
两人一直合计到凌晨。两瓶酒干净了,但都没有醉,全出了冷汗。
天刚白肚,兄弟二人先来到饭馆,收拾好家伙径直去了火葬场。火葬场的处地很偏,再加上天还没有亮,周围很安静,没有一丝声响。钱贵呆在外头,钱富独自进了火葬场。
钱复借口睡不着,提前接早班,支走了值夜班的。自己进了停尸房。
拿着蛇皮袋子,揣着尖刀,钱富有点紧张。心跳的利害,好像自己要去杀人,有点胆怯。
三排二号,和三排一号上面都贴着一个标“可执行”。钱富吧他们拉了出来。一个正是前天化妆的胖女人。丧事都已经办妥了,家属就等着领骨灰下葬了,今天一早就打算烧。
站在旁边,举着刀,半天不敢下手。外面传来弟弟的咳嗽声音,那是在催促自己。
“烧了也是烧了!这不是人肉是猪肉!是猪肉!”钱富自己对自己说。咬紧牙挥起尖刀,拨掉胖女人的衣服。顺着盆骨的骨缝,三下五除二,一条完整的就卸了下来,由于死时已经流了很多血,加之其余的凝聚在肌肉当中了,所以没有流太多的血。
根冲下立起来,一手扶着脚腕,刀从脚脖子向下,一条、一条往下削。肉不算老,刀子很锋利,一小会工夫就约莫削了有二三十斤肉,剩下个骨头架子,血乎乎的。更本看不出人形。
第二条腿也被割了肉。然后把胖女人翻过身子。把后背、屁股、胳膊上挨个剃掉,装进口袋。钱富心里害怕,没有仔细剃,只是把肉多的地方削了。把剩余的尸骨推进焚尸炉,启动了按钮。
钱贵吧肉仍在车上,三轮车消失在蒙蒙的晨色中。
回到饭馆,钱贵把肉倒进绞肉机,全绞成肉馅,和上了一大盆的猪油,足足半斤的花椒粉,一大碗的辣椒面拌匀,在放上盐和酱油。头一回自己拌肉馅,不知道咸淡,鼓足了勇气,用舌尖添了一下,味道除了麻辣和猪油的香味,什麽也尝不出来。钱贵还不放心,他又加了一大勺的料酒。总共满满的三大盆肉馅放在了冰柜里面。
天大亮了,小伙计也来了。
“今天买的肉不错嘛!瘦的还不少。”伙计说。“老板还拌菜吗?”
“不拌了,今天我早起买的肉便宜,今天就包纯肉包子。”钱贵说。
“那卖的?”伙计又问。
“赶紧和面!”钱贵没有回答。
包子出锅,“来小赵,尝尝今天的包子味好不好。”钱贵招呼着。小赵尝了一口,“哎!还真香!”
“味道对不对?”
“没啥不对啊!香!”三口两口小赵就吃完了一个包子。钱贵悬着的心总算落了下来。七点开张,三十笼屉包子不到九点都买出去了。收入一百多块。
晚上兄弟俩碰面,给了钱富五十,二人喝了一顿酒。
没上十天,钱贵包子铺的生意异常的红火,每天出七八十笼屉包子,六点半就有人排队。每天都有两百元的收入。原因是:包子馅大、瘦肉多、香。
后来有几回,人家在包子里面吃出了卷曲的毛发,还有指甲盖。找上了门,钱贵都二话不说给人退了钱,还白送了包子,也就没有出事。
转眼半年,钱家哥俩日子都过的好了,钱贵又雇了一个伙计,除了每天亲自打肉馅,就剩下数钱了。包子铺在城里的名气也大了。听说每早还有开车来买包子的。整个城里的人大半都吃过了钱贵得大陷包子。
又一年开春,旅游火爆,就在城西起了一回车祸,撞死了一个人,是个二十多的姑娘,尸体送到了钱富那里,停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家属。由于怕尸体坏了,公共安全专家局说已经结案了,可以火化。
由于包子的生意好,钱富几乎不放过每一个尸体,这个女子也照旧剃了肉。可是正巧焚尸炉坏了,削了肉后没能火化。就在这时,姑娘的家属从广州赶了过来,无论如何要见自己女儿一面,警车带着家属直接堵到了火葬场门口,钱富拼命也没有拦住。家属看见了尸体。
姑娘的两腮、背部、、胳膊、屁股、、小腿的肉全部被剃掉了,胳膊、腿的骨头散开了,肉剃干净了,红红的骨头和还能看出形状的躯干躺在停尸床上。姑娘的母亲当场晕死过去了,家人痛不欲生。pol.ice也都惊呆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钱富被当场逮捕了。
次日,钱富、伙计也被逮捕了。当天,整个城市炸开了锅,人们都害怕都恶心,因为昨天还吃过那里的包子,有些人在自己的父母亲人火化的日子也吃过钱家的包子,恶心啊!
记者挤满了公共安全专家局的大门,老百姓堵在市go-vern-ment的门口,要求严办凶手。整个城里的包子铺都没有人去了。
没几天,检察院以涉嫌毁坏、侮辱、奸污尸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罪名把兄弟二人起诉到了法院。因为伙计也是受害人所以被释放了。
案件应人们的要求公审了,人山人海。钱贵认罪很彻底,在法庭上讲述了犯罪的主要事实。法庭的书记员是个女的,当场晕倒了。她在过去的一年一直吃钱家的包子。
三天后,兄弟二人随着两声枪响上路了。
自达这件事情以后,城里的包子铺都关闭了,人们早点再也不吃包子了,见着包子就吐。特别是大馅的、麻辣味的肉包子……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0:10
抵达二君山后,两人绕过前峰,直接攀爬后峰。当来到案发现场岩洞附近的一片小树林后,唐莉提议休息一下。打见面就对唐莉十分倾慕的刘成学终于鼓足了勇气,跟唐莉说希望她能做自己的女友。当唐莉得知刘成学自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其父母均为下岗工人的情况后,一口予以回绝。同时,唐莉还对刘成学在网聊中没有如实说出自身情况表示气愤,认为刘成学欺骗了自己,并要立刻下山,以后俩人不用联系。同时,还说了一些很扎人心的话。一直以来郁郁不得志的刘成学被唐莉话所深深刺痛,头脑充血,在失控状态下将唐莉推倒在地实施了强奸。由于唐莉不断放抗,他掐住了唐莉的脖子,错手造成唐莉窒息死亡。见唐莉死去,刘成学感到恐慌,具备一定反侦察能力的他,拿走了唐莉身上的财物,然后下山逃之夭夭。我们问他作案离开的时间,他回答下山时曾看过手表,好像不到上午的11点。
可无论我们怎么讯问他是否有同伙时,刘成学都始终给予否认。经过测谎仪检测,也没有发现异常。面对这样的一个结果,侦查员百思不得其解。唐莉死亡的第一现场既然是在岩洞附近的树林内,而且两者相距30余米,唐莉死后尸体是怎么进的岩洞,太阳穴为何又出现石块敲击痕迹,为何下身又提取出第二个人的精液。
经过一番讨论,副局长给出如下结论:刘成学在上午10时至11时之间强奸并掐死了唐莉,然后抛尸在小树林内;大约在其后的不久,甚至就是在刘成学逃离现场的同时,韩斌将张国富骗至岩洞口,趁其不备将其击杀,两者死亡时间相距不远,所以尸斑特征较一致;在两起杀人案件相隔的短暂时段内,应有另一人恰好路过这一位置,先是看见了赤着下身死在小树林的唐莉,或许是变态心理作祟,对唐莉实施了奸尸行为,也许是在奸尸的过程中,也许是在奸尸完毕还未逃走时,该人发现了在岩洞口行凶的韩斌,并目睹了杀人全过程,但其人没有声张,而是待韩斌逃跑后,为了掩盖自己的这种不光彩行为,同样也许是出于戏虐心理,将唐莉的尸体搬至岩洞内放到张国富尸体的身旁,并用韩斌行凶的石块击打唐莉的头部。出洞后,看见了韩斌故意遗落的张国富的渔具,或许此人也是个钓鱼迷外加爱占小便宜,顺手牵羊将其带走。既然法医检验唐莉是头部受创而死,那么可以说,刘成学的掐压行为并没有造成唐莉真正死亡,而是暂时性休克,真正致唐莉死亡的,应该是这个陌生人的最后一击。
(双尸案到此终结。无论副局长的推理是荒诞还是离奇,案件本原如此,至今未破获,我们的侦查仍在继续中。大家不要骂我,至少我这个还不算是灵异类型,完全是有理有据的推理,虽然很离奇,但也不失为有这样一种可能。我故意将本案分为10个段落,取得就是一个完满的意思,虽然案件并不完满。但天地本不全乎,何况案件哉。。。接下来,发《日租房密室谋杀案》,稍后奉上)
日期:2009-12-30 21:55:00
第八个案件:日租房密室谋杀案
(1)
如果有人问,大学周边做什么买卖的最多而且最赚钱,也许多数人会说,那肯定是网吧和饭店了。但近几年,还有一种行业正悄然兴起在大学附近,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就是日租房。
走在大学周边的住宅区,我总会在墙壁或者公告栏上,看见各种或是不干胶黏贴,或是漆喷写成的“日租、时租”字样,每到周末或者节假日,一对对年轻学子们携手揽肩,嬉笑着走进一间间民宅,去过属于他们的二人世界。或许在这些处于青春躁动期的孩子们眼里,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肆意挥洒旺盛的荷尔蒙,就是爱情的最佳表达方式吧。下面这个案件,就发生在一个日租房内。
前年刚入秋,某个周一的下午,大概三点左右,刑警队接到报警电话,我市师范大学附近一民宅内发生命案,一对大学生情侣被人杀死在屋中。接警后,我们立即来到发案现场,技侦和法医民警负责现场勘验,其他人负责对报案人——女房主进行询问。
案发民宅在一幢老式居民楼的4楼,房间面积不大,也就50多平,只有一卧、一厅、一卫,人就死在卧室的双人床上。两名死者躺在床上,一条毛毯将两个人上身盖住,四条腿露在外面。毛毯覆盖头部的部位有一大片沁润式血渍,一些血水沿着毛毯角流到水泥地面上,床头挡板及上方的墙壁有大量喷溅血迹。掀开毛毯,男女死者赤身裸体呈仰卧状态,男死者的右臂垫在女死者的颈下。男死者前额有一个极深,直径约四厘米的圆形凹陷创口,皮肤严重挫裂性破损,额骨呈内陷倒折状,血液及脑组织外溢;女死者更惨,脑袋几乎被砸扁,五官基本稀烂,一个眼球带着神经纤维滚落在头侧,似乎在看着什么。观察尸表特征,判断两人的死亡时间为12——15个小时之间。
日期:2009-12-30 22:01:00
第八个案件:日租房密室谋杀案
(2)
我们在现场地面提取到三种不同足迹,房间其他可手触位置提取到多枚指纹。外防盗门和内门锁均没有撬动痕迹,各处窗户完好,均从室内锁闭。死者衣物整齐叠放在床边的写字台上,钱物俱在。房间钥匙放在一旁。通过死者钱夹内的身份证件,我们知道了男死者叫王凌宇,女死者叫杜慧慧。
经询问女房东,该人称:两人是师范学院学生,以前曾多次找其租房。上周五晚,王凌宇给她打来电话,要求租住一个周末。双方在租房内见面后,女房东用拖布将整个房间拖了一遍,并换上新被褥,然后将一把备用门钥匙交予二人。双方约定,租住期为周五晚上到周一清晨。二人临走时,会将钥匙放在房间内的电视机上。同时,她还表示,自己只有两把钥匙,备用钥匙给出后,原钥匙一直待在身边不曾脱离。昨天从晚上18时至今日凌晨 6时一直在与人打通宵麻将,然后回家睡觉。案发前接到学生电话要求租房,回到租房内就发现王凌宇、杜慧慧双双毙命,于是立即报警。
封锁好现场,我们将死者遗体和一应物证带回局里作具体检验。通过检验,结果如下:地面足迹为两名死者和房主所留,说明在案发后,没有第三人进入到现场。现场指纹为多人拥有,可辨别的有死者和房东,余下估计为其他租房者留下的。结合死者伤口创面,采取创面应力试验和微量元素提取技术,怀疑凶器为金属制地圆形钝物。
同时,外调工作收集信息如下:王凌宇和杜慧慧均系我市师范大学新闻学院学生,王凌宇为大三学生,学生会主席,杜慧慧为大二学生,班长。师生证明两人系恋人关系,平时人缘不错,没有与人发生矛盾,同寝同学证实两人经常在周末外租房同住,案发前周五当晚两人均和室友打过招呼。日租房所在居民楼有住户表示曾在周末两天内见过二死者出入,发案民宅的邻居表示,当夜没有听到争吵、呼叫等异常响动。同时,女房东打麻将也被人证实。
结合死者钱物未失,行凶者手段残忍等特征,我们一致认为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凶手与两名死者必定有着很深的矛盾,所以才会采取极端手段。但现场室内密闭,没有留下第三人足迹,却有让我们感到十分蹊跷,究竟凶手是如何进入现场的呢?当时有人说,这就是推理小说中常见的密室杀人案了。
日期:2010-1-3 15:25:00
密室杀人,是“不可能犯罪”的一种,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是在表象和逻辑上都不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指凶手通过一系列手段,使被害人被杀的证据全部指向被害人所处封闭的空间内.没有第二者,而又非被害人自杀的杀人方法.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0:10
这是我摘自百度知道中关于密室杀人的一段叙述。多数朋友爱看侦破推理小说,主要是欣赏罪案中凶手谋划设计作案的手段和警探是如何进行破解的。但我想说,那些都是文学作品中的杜撰,现实中这类奇玄的案件少之又少。
其实文学作品看久了,大家应该有所感觉,其中很多作案手段及破案方法都是作者一种想当然的思维延承,是一种主观的铺排设计,将社会背景、物质背景及人物关系设定在一定的范围内,所以虽然看似合情合理,但如果落实在现实中,绝不可能,会受到诸多实际客观因素的限制和制约,甚至完全是不可行的。所以,这是一种想当然。
至于一些离奇的密案,说白了,和魔术没什么区别,当你知道缘由后,你会有一种原来如此不过如此的感觉。不要认为警察或者罪犯很神奇,其实这仅仅是个职业(如果犯罪也称为职业)。还要说一点,我个人一直有种想法,罪犯是永远无法与警察抗衡的,要知道,罪犯只有一个或几个人,其智慧是有限的,而警察是一个群体,拥有多人的智慧,并拥有先进的科学技术装备。以卵击石,不是一句空话。
再说一点,有人经常会说,那为什么还有许多案件无法破获,对于这一点,我举个例子,大家或许就能明白。比如拿我来说,我最近每天都要在医院输液,晚上一个人走回家,路过一个冷清的小公园,对面过来一个陌生的路人,我用自己随身携带的凶器将其击杀后,不留下自己的指纹,不留下自己的物品(身份证、驾照、工作证等等),也没有被其他人看见。然后,我顺利回家,处理好血衣和凶器后,继续在天涯上进行写作,假期也正常休息娱乐,然后按部就班的工作,我想,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的头上,前提是我不大张旗鼓地告诉别人,我曾经杀过人。大家明白了吗?
当然,如果我上瘾了,每天或者每周都去那个公园去杀人,那么就啥也不说了,以后大家就看不到我来这里更新文章了。呵呵。
楼上一位朋友很睿智,密室杀人案确实如你所料,凶手是曾经租过日住房的人。我喜欢大家和我一起进行推理,这也是我写作本文的初衷。
最近一直在医院度过,被确诊得了甲肝,真是一种倒霉。好几天没来天涯,发现点击很高,感谢大家的关注,我发现很多平朋友每天都要留言,甚至留下多条,谢谢。还要谢谢莲蓬版主,将这个文字着色加粗,深感愧疚,一个新人能得到大神的谬赞,实在惶恐的紧。
很多朋友建议我还是保持纪实文学风格,我觉得十分正确。再说一点,现实中多数案件并没有推理情节,完全是利用技术手段和艰辛的努力而破获的。大家经常会在我的文字中看到这样一句话:“开展了摸排走访”,文中简单的一句话,落在实际上,往往是几天甚至几个月的不眠不休,其中辛酸,大家自己体会。
说了这么多,是出于一种感慨,感慨大家对本人及本文的支持。接下来,我将更多的注重案件的真实还原,并适当穿插一些对公安刑侦工作的介绍,让更多的人了解警察。
很累,写了这些文字,身体已经支持不住了。我需要休息。明天晚上继续更新。将密室案件结案。并发表一个小系列,至于是什么,明天就知道了。
大家久等了,对不起,请继续支持我,明天晚上,咱们再见。
还是要说,谢谢每位点击和留言的朋友,谢谢斑竹,大家等等我,明天,咱们一起破案。
日期:2010-1-4 15:18:00
第八个案件:日租房密室谋杀案
(3)
(前言,临场写作,未经校验,大家帮忙看看。抢到这个段落沙发的朋友,你可以提出想看的案件,我结合我经历,进行撰写。许久不来更新,大家依旧支持,很感谢。看结案吧,)
在某种意义上来讲,越是相对复杂的案情往往越是隐藏着相对简单的案由。结合眼前凶手刻意布置的类似密室的凶案现场和死者财物未失的客观事实,专案组再次认定,凶手绝不对随机性的抢劫作案,而是经过长期谋划有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其必与两名死者或房主有着较深的矛盾。
如果是与房主有罅隙,凶手完全没有必要采用如此过激手段,并对死者进行残忍的击杀。但不排除凶手曾与房主有过接触,并偷配了钥匙。因侧重调查有可能接近房主并获取钥匙的人,重点放在曾经租住过该房屋的人员。
男死者头部仅有一处创口,但女死者头部几乎被击烂,说明凶手与女死者积怨更深,甚至完全是冲着女死者而去的。应重点排查女死者的社会关系,结合死者家住外地的现实,排查重点应放在校内。
至于室内没有足迹,也不难理解,如果凶手是预谋在先,完全可以先在脚上套上一层包覆物,比如塑料袋,然后进入室内实施了谋杀
确定了侦查重点后,我们对房主和两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大范围的走访排查。
通过移动公司,我们调取了房主手机6个月的通话记录,从中筛选出97个曾经租住过本房的人员。其中师范学院学生84人,社会人员13人。并对房主亲属、朋友进行了细致摸底调查,排查出有房主有矛盾人员5人。对这102人,我们采取走访摸底,迂回调查,梳理登记,确定重点人6名。同时,我们走访了死者生前的老师、同学,针对死者的交际情况,排查出重点人21名。将结果两相对照,最终的交集锁定快了一个名叫赵东鹏的人。
赵东鹏,男,21岁,家住本市,与女死者杜慧慧同为我市师范大学新闻学院二年级学生。据知情学生反映,赵东鹏曾在大一期间疯狂追求过女死者杜慧慧,曾多次上演在女生寝室下弹吉他,情人节买来几百朵玫瑰,不顾女寝门岗阻拦当众登楼示爱等轰动校园的戏剧性场面。但杜慧慧对此人并没有好感,经常当面给予严词拒绝和挖苦讥讽。一直到杜慧慧与王凌宇相处后,赵东鹏才逐渐停止了追求。与赵东鹏相熟的老师和同学还告诉我们,该人是走读生,平时内向不善交际,与大家接触很少,而且性格比较偏执暴躁,经常为一些小事与同学闹矛盾,甚至动过手。自从追求杜慧慧失败后,就经常旷课,学业也荒废了,大一下半年考试时即大挂三门,根据学分规定,即便毕业也是拿不到学位证了。
综合走访调查的结果,我们对赵东鹏进行了犯罪心理学上的施罪性格分析:该人应为偏执型人格,也叫妄想型人格。其行为特点常常表现为极度的感觉过敏,对侮辱和伤害耿耿于怀;思想行为固执死板,心胸狭隘;爱嫉妒,对别人获得成就或荣誉感到紧张不安,惯于把失败和责任归咎于他人。如果说赵东鹏因为家境较差,恋情失败,学业不成,人格发生严重扭曲,对杜慧慧产生极度怨恨心理,进而采取谋杀,在犯罪心理学上是极有可能性的。我们当即决定,以配合调查为名,依法传唤赵东鹏。
日期:2010-1-4 15:20:00
第八个案件:日租房密室谋杀案
(4)
Antja
发表于 2010-3-17 20:12
天哪,怎么破的案?
burger 发表于 2010-3-17 18: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有次是个10几岁女生死了,一般很少有家属会去碰尸体,所以穿上寿衣别人也看不出来,但是那次是个小女生,父母心疼啊,每次看到尸体就忍不住扑上去哭,结果一扑上去就发现不对劲了啊,然后打开衣服一看,屁股大腿那些地方肉都没了,报警就抓出来了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0:13
面对我们的询问,赵东鹏表现的异常冷静,没有否认曾经追求过杜慧慧这一事实,也承认了确实曾找过小姐在日租房居住过。对于问到是否记得具体是哪家日租房的时候,表示时间已久,记不清楚了。对于案发当晚的活动轨迹,他称自己周五放学后就回到家中上网打游戏,此后周末两天均没有外出。由于其母去外地看望亲友,没有时间上的证人。
当我们要求去他家进行调查时,他给予了配合。在他家中,我们发现了很多侦破推理小说,很多都已破旧不堪,说明此人又阅读推理小说的习惯,应具备一定的反侦察能力,或者说熟悉作案手段。同时,我们还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他的家中有一个自己焊制的八斤重铁质哑铃,两端均为球体,中间为手握横杆。按常理推断,哑铃应为一对,绝不是单个存在。面对我们的询问,赵东鹏略显慌张,称不久前晚上拿出锻炼时,不慎遗落在外面一只。我们将其家中哑铃拿回来队里,通过比对死者颅面创口和微量金属提取,大小基本吻合,质地完全同一,只是没有发现血迹成分,不排除击杀凶器为另一只哑铃的可能。
所有的线索似乎已经指向了赵东鹏,但却缺少最直接的现现证据,比如真正的凶器和现场遗留物。如果另一个哑铃真为击杀凶器,那么肯定已经被赵东鹏藏匿,找到的机会不大。他也完全可以说是被别人偷窃后实施了犯罪。而且,室内没有足迹这一现像仍是无法解释,假如真如我们推断,赵东鹏是进屋前将双脚包裹,我们是根本无法找出有利证据的。
在依法留置期限内,专案组发出指令,再次对现场进行勘验,确保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由于发案后现场已经封闭,基本上维持第一时间原貌。多名技侦人员携带大量技术勘验装备进行了新一轮的现场勘查。
通过多波段蓝灯探测器显影,没有第三人足迹;汗液纳米提取,没有赵东鹏指纹……为此,所有侦查员均感到一筹莫展。就在留置时间即将到来的最后一个小时内,一个转机出现了。
一名老技术民警在外房门一侧的墙壁折角处发现了一个轻微凹陷痕迹,虽然不大,但可以判断为撞击痕。由于墙壁的墙围子是蓝色油漆刷的,在最初的勘验中我们并没有发现这个痕迹。同时,我们还注意到最初勘验时忽略的一个位置,在紧贴房门的位置处摆放了一个鞋架,由三块木板拼接钉制而成,几双拖鞋和两名死者的鞋子就放在上面。其中,拖鞋和女死者的鞋子均放在第二层和第三层,鞋尖对着墙壁, 男死者的皮鞋则放置在最上面的一层,鞋尖朝外。鞋子下面有几张折叠起来的超市宣传单,旁边还有鞋油、毛刷和一个插排等日常生活备品。
根据日常生活习惯来说,进门换鞋是不足为奇的,但鞋架第一层横板上已经堆放了杂物,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放在鞋架的二、三层。而且,换鞋一般是身体正对鞋架,脱鞋后,鞋尖的朝向和用手提起的动作,都应该保持鞋尖面朝墙壁方向。而这双死者的鞋子却违背了以上两个日常性习惯。怀疑一切,不放弃一切潜在可能是刑警的必备的素质。当即,我们将几双鞋子带回了队里。通过指纹检验,发现男死者的皮鞋内帮处有几枚非死者指纹,并确定拥有者为赵东鹏。同时,我们在赵东鹏家中发现了一个单肩夸式书包,在书包的布缝中,提取出少量蓝色粉末状物体,经检验,与日租房墙壁上的蓝色油漆成分具有同一性。至此,一个完整的作案脉络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带着这些有利证据,我们再一次讯问了赵东鹏。在大量确凿的证据下,赵东鹏终于放弃抵抗,如实交代了自己预谋杀人的整个作案过程。
追求杜慧慧失败后,赵东鹏感到人生受到了极大挫折,心理极度颓废下,选择了自暴自弃,经常旷课打游戏,偶尔还在按摩房、洗脚屋找来小姐嫖宿。大一下学期,其功课三门大挂,彻底宣告了他未来学业的终结,此人更感生活无望,对周边一切都充满憎恶。案发前的上个学期,他无意中看到王凌宇和杜慧慧去日租房居住。内心充满怨毒的赵东鹏认为自己能有今天是杜慧慧造成的,便经常在周末伺机跟踪两死者,当发现两人经常去同一家租住时,他也在心中逐渐酝酿出了一个杀人计划。
由于经常阅读推理小说,赵东鹏自认为还是有一定作案天赋的。在大二开学后,他就找到日租房女房主要求租住,并偷配了房门钥匙,然后等待时机。一个月后的周五,当他发现两死者又去那间日租房居住时,他决定实施自己的犯罪计划。
案发的周一凌晨2时左右,赵东鹏将家中的一个哑铃放在自己的单肩书包内,在距离自己家较远的位置打车去了日租房。通过靠门倾听,判断二人已经熟睡后,他悄悄用钥匙拧开两道房门。由于疏忽,他将携带的手套遗忘在出租车上,只能借着钥匙插在门上的力道将门推开。门开后,他发现墙边放置的鞋架,原本准备用塑料袋套脚的他,觉得警察会发现塑料袋留下的痕迹,临时灵机一动,站在门外将男死者的鞋子拿了出来自己穿上,然后走进房间。
进到主卧后,他借着外面的月光看到两死者相拥而眠,心内更是怨恨难当。据他交代,当时看了足足5分钟之久,内心也曾犹豫过。但看到女死者熟睡中将身子紧紧的帖在男死者身上的亲密状,内心醋意、愤恨立刻膨胀到了极点,觉得是这两个人害了自己的一生。毕竟追求过杜慧慧,赵东鹏将第一个目标选择了王凌宇。他拿出包内哑铃,猛力向王的头部砸去。王凌宇当时毙命。惊醒的杜慧慧睁开眼看到了他,当时惊呆了。情急之下,赵东鹏又对杜慧慧实施了击杀。带着一腔恨意和惊恐,一连凿击了杜的头部10余下。
二人死亡后,赵东鹏感到一阵恐惧,尤其是看着杜慧慧滚落在一旁的眼珠,更是毛骨悚然。于是,他将毛毯拉拽覆盖到了二人头部。并在原地,将哑铃放在了随身携带的塑料袋内,装进书包,退出了主卧。
走到外门口时,不小心让书包内的哑铃撞到了墙壁,当时他也没加留意。出房门后,褪下死者的鞋子,隔着房门又摆放在鞋架上。可能是出于情急和紧张,他忽略了死者鞋子原本是摆放在第二层的,而是放在第一层,然后锁闭房门逃离了现场。
逃离现场后,他将哑铃丢到了附近的河沟内,又将身上的血衣脱下,换上早就预备在那里的衣服,血衣则在现场进行了焚烧。至于书包,由于没有沾上血迹,便没有抛掉,而是带回了家中。
得到供述后,我们带着赵东鹏找到了河沟内的哑铃,上面的血迹证明了这就是凶器。同时,还发现了焚烧痕迹。至此,这起案件顺利告破。
破案后,我又回到了那个日租房解除封锁。在阳台上,看到那里堆满了饮料瓶,大概有上百个。女房东告诉我,现在的大学生找日租的特别多,不长时间就能收集到不少瓶子。看这那些空空的瓶子,我突然有种感慨,希望那些大学生所谓的爱情真的能够长久,而不要像这些瓶子一样,一时畅饮之后,就被遗弃在某个角落了。
东镇女巫
发表于 2010-3-17 20:13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0:17
第九个案件:都市狼影系列——可笑的狼
呵呵,无推理无惊悚无悬疑,大家对付看,女性朋友尤甚,大家看完要多注意了。呵呵。看吧。
我市城北区属于旧城区,大前年市里新换了一届领导班子,搞的第一个民心工程,也可以说是面子工程,就是对旧城区进行改造扩建。一声令下,在众多挖掘机、铲土机的连夜工作下,许多多年的老民居均被拆除,成为一片瓦砾。但由于后来主抓该工作副市长因经济问题被双轨,和后续资金链断裂,工程进展到一半就搁置了下来,而且这一耽误就直到现在。
大片的空地被闲置,许多有经济头脑的人就在上面建成了简易民房,那种多间板房围成的四合院式建筑,并以极其低廉的价格租住给了外来务工人员和一些大学刚毕业尚在都市中打拼的年轻人。
由于租住人员成分复杂,外加流动性极大,,一些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其中多以盗窃为主。
去年8月的一天晚上,恰好轮到我在队里值班,大概9点刚过的样子,突然接到指挥中心的电话,旧城区一板房区内发生入室盗窃案。接警后,急匆匆拔掉还煮着方便面的电锅插销,叫上两名技术民警赶往事发地。
案情其实很简单,租住其中某一个大院内的单身女孩回家后,发现房门虚掩,进屋一看,所有值钱物品被洗劫一空。
说实话,这样的案件很难破,平时白天这个地区的人多进城务工,许多盗窃分子都是流窜作案,或者是临时起义,只要现场没有遗留有利证据,基本上是无迹可循。
按照办案流程,技术民警对屋内进行勘验,我带着一个新分来的男实习生在院内对报案人和周围的邻居做询问记笔录。
由于夏天天热,院内很多人都睡得很晚,见我们警灯警车的呼啸而来,不明所以的人们纷纷出屋,在其他院内居住的人也跑来瞧热闹。
对询问人的笔录做完后,我叫实习生对周围的邻居做笔录,权当一种锻炼。我则绕着院内踱步,思索着最近这个地区曾发生过的类似案件,看看是否可以进行串并案侦查。
看热闹的人见没什么新鲜东西,也纷纷散了回房间。其中一个年轻男子见我走进,表情变得既不自然,欲走还留的样子,僵了一会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往屋里蹭。
出于职业的敏感,我不由得多打量了这个人几眼。借着院内架起的灯泡不甚明了的光线,我突然发现这个人下身穿着似乎很别扭。
他上身光着膀子,下身是一条样式普通的运动短裤,见我打量他,神情更是慌乱,低着头急匆匆地往屋里走。
就在他即将进屋的瞬间,我终于发现了为什么此人看着别扭的原因。原来,他的短裤内,竟然穿着一条女性的肉色裤袜,裤袜的袜桩露在短裤腰部松紧带外面。趁着灯光,两条腿显得异常光滑细腻。
我立刻叫住了他。见我叫住他,这个年轻男子立刻萎了下来,慌乱地说,不是我干的,真不是我干的。我也没说破,叫他走到我近前,直直地盯着他。在我眼神的攻势下,年轻男子愈发的慌乱。他低着头,我没去她屋里偷东西,我......我就是......
周围未散的人也纷纷围了上来,在大家的注视下,这个男子汗水直冒,吭哧憋肚了好半天,终于说了出来。我就是偷了外边晾着的女士乳罩、裤头和丝袜什么的,从来没有偷东西啊。
他的话让大家哄笑了起来,一些在附近居住的女孩子也纷纷嚷了起来,都称自己晾晒在外面的内衣有过丢失。
面对这样的情景,我感到十分可笑,问他到底怎么回事。这个年轻人称,自己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但又不想回到乡下老家,就在这里租住了下来,平时东一头西一头找活度日。由于没有固定女朋友,时间久了,就打起了外面晾晒的女士内衣的主意。
案发的当天,他回来比较早,看到晾衣杆上的一条裤袜,心痒之下偷了回来。等晚上,就破不接待地穿上,一边摆弄着以前偷来的衣物,一边看着电脑里的淫秽图片,并准备自慰。
刚巧这时,我们到来。听到外面人声,他以为自己偷裤袜的事情发了,但又不能不出去,这样难免会招人怀疑。于是迅速地将以前偷来的内衣裤和丝袜藏好,却偏偏忘记自己腿上穿着的这一条,套上一条短裤就跑了出来。
对于这样的人及行为,我们基本上还是以训诫教育为主。于是狠狠地批了他一顿,让他归还拿走的衣物。
回来的路上,我坐在车上突然乐了。同去的实习生问我乐什么。我说,你们小男生是不是都好这个口儿啊?那个年轻的实习生的脸立刻红了,半天也不支声。
呵呵,这个是都市狼影系列案件中比较有意思的一件。临场写作,未加校验,博君一乐,笑谈笑谈。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0:24
奶宝 ,补充个包子的。刚才老刷新没有,就去搜了搜:
西单人肉包子发生的是二起,我上面说的是80年代初的 ...
burger 发表于 2010-3-17 19: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承认你这个故事比我那个好,让我又吐一回{:5_330:}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0:27
关于盗窃器官的解答
借用鬼吹灯里一句话,盗窃器官是一个技术活,不是请客吃饭...需要完备的医疗条件、高超的手法和妥善的保存措施。流传甚广的活人被摘取肾脏更是子虚乌有。要知道,盗窃肾脏基是为了移植,移植前要进行各种各样繁琐的配型试验,然后才能确定是否具备移植条件。试想,你随便找个人把肾脏摘了,将来你卖谁去?就算摘了,你怎么保存,运输?还有说把人迷晕后,让进冰块堆里,等被害人苏醒后自行拨打电话求救,呵呵 肾脏的作用是干什么的,俩肾脏都摘掉了,这人只能去找阎罗王报道了。
呵呵,也就这样解答了。不知道满意否?
日期:2010-1-5 20:19:00
第十个案件:连环刨锛案
(1)
(根据真实案例改变,有少量杜撰成分,比较血腥,心理素质薄弱者勿入。ps:临场写作,想哪写哪,没准还会推倒重来。呵呵。但在结案后,会整理成一个完整帖。大家先对付看。)
200*年11月的某个晚上,女教师孙洋带着微微酒意从同学聚餐处回来。走进楼道,她咳嗽了一声,借着亮起的声控灯,边走边低头在挎包内掏摸着钥匙。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喊了一嗓子,“嗨”。出于本能,她回头瞧去,未等看清来人,就觉得眼前一暗,然后头顶一阵剧痛,紧接着又是一阵剧痛,随后脑子一蒙,倒在了地上。
当晚21时左右,刑警队接到电话,我市某居民楼楼道内发生命案。我们抵达现场一看,都不禁哆嗦了一下。女死者仰面朝天躺在一楼楼道地面上,颅骨多处塌陷,下颌骨双侧粉碎性骨折,牙齿全部粉碎,头部几乎被凿成了瘪茄子,大量血液和脑组织红的白的流了一地,已经开始凝固。即便是冬夜,现场仍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死者身边丢弃有一个女士挎包、一个空钱包和若干女性日常用品,没有发现手机。通过肉眼观察,尸体后脖颈有浅淡勒拽摩擦痕,中指有圈形印痕,应为行凶后,将死者随身佩戴的戒指和项链拉拽洗劫造成。
根据先期抵达的派出所民警汇报,报案人为该楼居民宋某。宋某称,当晚加班回来较晚,刚进楼道就发现死者躺在地上,于是跑上楼通知了死者的丈夫娄国栋,并立即报警。死者的丈夫娄国栋称,由于孙洋在下班前打来电话说晚上同学聚餐,便邀请几个朋友在家喝酒,直到有人告知妻子被害。
确认现场遗留物提取无误后,经过拍照固定,我们将死者拉回局里做详细尸检。
日期:2010-1-6 19:01:00
(第十个案件我将采取了相对小说化的笔法,原文第一段大家略过。当然,本人文笔实在拙劣稚嫩,毕竟成天撰写程式化公文,所以难免污浊大家眼球。但我依旧坚持在本文这样做,主要是想让大家知道,刑警不是天天风火来去、不食人间烟火、不懂儿女情长的神,我们也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难处。但出于使命和责任,我们只能抛弃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希望仅以此文能稍稍扭转阅读我作品的朋友对警察的一贯误解。希望吧。)
第十个案件:连环刨锛案
(1)
200*年11月初,久旱的城市终于迎来了第一场雪。
连续三天的大雪过后,气温骤然下降,白天温度接近零下三十度,到了晚上,更是冷的扎骨头,让外出的人死的心都有。
案件就发生在雪后的第二个晚上。
那天晚上,女教师孙洋带着微微酒意从同学聚餐处返回。
下了公汽,她踩着积雪,七拐八拐的,走进自家这个已经略显陈旧的开放式小区。
单元防盗门早就坏掉了,后来也不知道被那个缺德鬼给摘了下去。
孙洋心里暗骂着,物业都干什么吃的,早晚出点事就好了。
她边骂边嘘着手走进楼道,稍微停了停,使劲跺了跺脚,磕下上面附着的泥雪,然后借着亮起的声控灯微弱的光线,低头在挎包内掏摸着钥匙。
“嗨”,突然,身后有人喊了一嗓子。出于本能反应,孙洋回头瞧去。
一个黑乎乎的身影快速冲了上来,未等孙洋看清来人面目,就觉得眼前一暗,然后头顶一阵刺骨的剧痛,紧接着又是一阵剧痛,一股热乎乎的液体从头顶泻下,立刻模糊了双目。
随后,孙洋脑子一晕,倒在了地上……
当晚21时左右,刑警队接到电话,我市某居民楼楼道内发生命案。
在队里值班的副大队长罗显阳立刻向大队长肖天明做了汇报,然后通过指挥中心群呼系统给全队民警的手机上发出了到现场集结的指令。
当时,女儿陆爱艾正在发高烧,我和陆超连夜送她去了市儿童医院。
在病房里接到手机指令后,我为难地看了看陆超,将手机递到他面前。
陆超扫了一眼,没好气地说:去吧。
见我出门,又突然叫住了我,将遗忘的围巾绕在我颈上,淡淡地说了句,路上滑,你开车长点眼睛。
我心里一暖,只是笑笑,亲了他一下,又瞅了一眼仍在熟睡的女儿。然后走出医院,发动车子向案发地驶去。
天黑路滑,车速始终提不上来,我是最后一个抵达现场的。
法医小刘看我来了,朝我摆了摆手,喊着:一个女的,脑袋都被敲碎了。尽管有心理准备,但看到尸体时我还是不禁哆嗦了一下。
女死者仰面朝天躺在一楼楼道地面上,头顶颅骨多处塌陷,下颌骨双侧粉碎性骨折,白森森的骨茬刺破面颊露在外面。嘴唇被撑得大张,往里瞧去,牙齿全部粉碎。整个头部几乎被凿成了烂茄子,大量血液和脑组织红的白的顺着伤口流了一地,已经开始凝固。
虽然是冬夜,但现场仍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大队长肖天明跟我说,好像是刨锛,你检检现场,我去上楼问目击证人。
我戴上手套,仔细勘验着现场。死者身边丢弃有一个红棕色的女士挎包、一个空钱包和若干女性日常用品。翻检了一下,没有找到手机。
法医李文生一边摆弄着死者的肢体,一边念经似的说,死者后脖颈处有浅淡勒拽摩擦痕;左手中指根部有累积性圈形印痕,整根手指表皮轻微破损,应为行凶后,凶手将死者随身佩戴的戒指和项链大力拉拽造成的。死亡原因,就不用我说了吧。
我点点头,让技术员开始照相。
看着死者与我年纪相仿的脸庞,我不禁有些愣神。隐隐中,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头。但当时,却始终想不出来。
过了一会,肖天明带人下了楼,手里攥着几页笔录纸。
弄好了没,他问我。恩。没什么问题了,可以回去了。我扫了眼现场,回答他。
临走前,肖天明让外围警戒的派出所民警务必告诉围在一边的记者,一定不能透露案情,这样的案件肯定会造成社会恐慌。
在确认现场遗留物提取无误后,我们将死者搬上车往队里开
路上,肖天明和我说说了询问情况。
报案人为该楼居民宋某。当晚这个宋某加班回来较晚,刚进楼道就发现死者躺在地上。由于邻居相熟,宋某立即跑上楼通知了死者的丈夫娄国栋,由娄国栋打电话报警。
死者的丈夫娄国栋称,孙洋曾在下班前打来电话说晚上同学聚餐,自己便邀请几个朋友在家喝酒,直到宋某上楼报信才知道妻子被害。
我问肖天明对案子怎么看。
肖天明想了想:看现场应该是刨锛抢劫杀人,可凶手这手段也忒狠了些,一榔头下去人肯定晕了,没必要将脑袋敲成烂倭瓜啊。
停了一会,他又说,回去你再给派出所去个电话,告诉那边一定要封住记者的口。这帮孙子有一个能说俩,有俩就敢说一万。一定不能透露具体案情,尤其是行凶手段,就说抢劫杀人。让记者在媒体上告诉大家最近提防点就行了。
说完,他使劲蹭了蹭车窗上凝结的一层白霜,露出一个圆洞,看着暗夜里深邃沉默的都市,肖天明叹了口气:如果不出我的预料,系列刨锛案即将开始了……
日期:2010-1-6 22:55:00
第十个案件:系列刨锛案
(2)
回到队里,法医老李和小刘尸体将尸体抬进尸检房进行详细检查。
我抽空给陆超打了个电话,询问孩子怎么样了。
电话里,陆超的声音很疲惫,说孩子的烧已经退了,叫我别担心,并问我什么案子,是不是要干通宵。
我简单的和他说了几句,告诉他今晚是回不去了,或许这几天都不能完事。
陆超嘱咐我悠着点,孩子就交给他了。
撂下电话不久,前期负责外调的民警陆续回到队里。
一个民警揉着耳边,骂骂咧咧地说,这破天太他妈的冷了,都给我冻成犊子型了。
肖天明杵了他一下,别废话。然后让大家去会议室说说外调结果。
当晚与孙洋一同参加聚会的同学证明,孙洋离开饭店的时间是20时15分左右,一位男同学与她一起坐的公交车。民警模拟孙洋步速,从饭店走到公交车站,乘车后,又步行走到小区,大概花了20分钟。结合报案时间来看,孙洋遇害的时间应在 20时35分至21点之间。至于死者的社会关系,由于天晚,只能明天再做具体调查了。
法医的尸检结果也陆续送上,死者躯干部没有外伤,胃内容物未检测到有毒物质,死因确实为颅骨破裂引发的大出血,凶器应为刨锛之类的金属质锐物。同时,从创口破损面的深度来看,凶手的臂力应该极大,每一次击打都深入颅骨。
看到基本上都是些无用线索,肖天明说,今晚大家别回去了,翻翻过去的案件登记,看看有没有类似案件,然后就在队里窝会儿吧,明天一早接着查。
当晚,所有民警都在大队办公室凑合了半宿。
大概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值班室的电话又一次响起。市某小区楼道内又发生刨锛案,死者是一名赶早上学的高中生。
听到这个消息,肖天明咬了咬牙,看来年前是闲不着了,走,去现场。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0:32
真喜欢这人肉包子的故事,
东镇女巫 发表于 2010-3-17 19: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哪天把你做成包子,对啦,你怎么不发那个流鼻血的贴啦{:5_318:}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0:35
第十个案件:连环刨锛案
(3)
报案人是一个早起买菜归来的老年妇女,看到死者当时就吓得腿肚子转筋不会动弹了,坐在地上使劲嚎了几嗓子,惊动他人报的警。
这个现场与第一个基本如出一辙,男死者是一名起早去上自习的高三男孩,头朝下脚朝上,俯身趴在一楼的缓步台上。后脑勺正中有一个明显的击打凹坑,体表没有检测其他伤痕,身上财物也被劫掠一空。除此之外,未在现场提取到任何有价值线索。
我安慰着死者父母,做着询问笔录。根据他们叙述,死者是清晨5点30从家出门上学的,推测应该在一楼遭遇凶手刨锛杀害的。想到死者是头下脚上的趴在楼梯上的,我估计应该是下楼时从后面遭到凶手偷袭的。
想到这里,我爬楼梯来到7楼。那里有个天台,门锁早已脱落。推门进去,靠近门边的雪地里有很多新鲜凌乱的足迹。有极大地可能,凶手是很早就窜到本楼蹲守在这里,听到有人下楼的脚步声尾随行凶的。我立即叫技术民警喷射固体石蜡进行保护,然后反复喷胶,加固支撑材料,提取了几枚相对完整的脚印。好在当时天冷,脚印边缘不会以为温度升高发生扩散现象。
下楼后,我把这一情况跟肖天明说了。他狠狠骂了句,操他血妈的,这犊子真有忍劲儿,天没亮就跑楼顶蹲着去了。
日期:2010-1-8 12:32:00
不设小标题了,以后我尽量不跟帖,跟帖就是案件,有需要和我交流的,站内信息联系。
一夜之间发生两起刨锛劫案,这样轰动性案件立刻成了街谈巷议的热点话题,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谣言长了膀一样四处乱飞。有人说年轻少妇与高中男生苟合,少妇丈夫于是刨锛妻子,第二天又刨锛男生;还有人说,楼道恶魔现身,随身带着一把大榔头四处敲人,死者惨状也被描述的无比放大……反正什么说法都有,引发的恐慌不亚于当年艾滋针事件。
来自上面和社会的压力十分巨大,全队民警自第二起案件发生后一律取消休假,全力投入侦破中。无论是蹲坑布控,还是串联类似案件,嫌疑人找了一大筐,就是没有找到真正凶手,倒是顺带着将几起抢劫、强奸的积案破了。这个刨锛恶魔也蒸发了似的,此后一个多月再也没有作案。
侦破一直在继续中,眼看着春节将近,这时我市又出了一件轰动性案件。
(刨锛案绝非太监,穿插案件,只为说明很多案件都是同时发生。这个案件发完后,继续撰写刨锛案)
这个案件由一起自杀事件引起。
我市“城市在线”网站有个灌水论坛。某天,一网友在上面贴出10余张女浴池换衣间偷拍照。此贴一出,顿时掀起轩然大波,一时间盖楼无数,留言满天。其中有一张是一女性清晰正脸照,正在穿戴内衣。巧的是,某网友在下面留言,称该女子为本市某企业的女职工。众多无聊的人犹如打了鸡血,展开了疯狂的人肉搜索。一些原本是女受害人的朋友、同志、甚至是亲人的人,怀着某种不可言喻的扭曲心理,在网上狼性大发,短短两天内,该女子的姓名、电话、qq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甚至其配偶和子女的信息纷纷被公之于众。
也不知道该网站管理员是不是最近忙着过年,反正是第三天才发现此贴,并做了删除。但帖子已经被多人转载,流传甚广,事件变得不可挽回。
在这帮缺德兽的推波助澜下,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开始电话骚扰这名女子,一些人甚至将电话打到了其单位和家里,语言极尽下流猥琐。个别心理变态者还将照片洗印贴在了该女子的家门口。
女受害者心理素质还较差,煎熬两天,一个没想开,趁丈夫上班之际,一脑袋从7楼扎了下去,留下了一个才上小学的7岁儿子,和一个痛哭流涕的丈夫。这件事在我市引起了强烈震动,原本乐此不疲的网友又摇身一变成了卫道士、同情者,在指责部分网友缺德行为的同时,究竟这些照片的拍摄者是谁也成了焦点。
(注:我所选取的案件均有原型基础,试图反映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并勉力做一些成因分析。头几年,我曾十分关注铜须门、死亡博客等事件,人肉搜索确实可怕可畏。希望大家在狂欢的同时,能为当事人做些考虑。同时,这个案件也算狼影系列的一篇,总之想为女性朋友提个醒。小心点,现在狼多……)
市领导十分重视,责成公安局必须尽快破案。这类网络案件本该由网监科负责,但分局的网监人手少,而且又隶属刑警队,由于刨锛案还在攻坚阶段,肖天明就指派我领导网监几个人负责侦查。这时候,我已经是负责技侦中队的副大队了。
我们通过发帖者的ip地址迅速找到了他,具体就不说了,反正不是什么好鸟。该人称自己是在一个色情网站的视频中截取下来的。按照他说的网址,我们登陆了这个色情网站。里面充斥着乳房大腿,丝袜内裤、裙底透视,其中有一个原创偷拍专栏,是网友自行上传的偷拍照和偷拍视频。在一个id叫“我是美人”的专辑里,我们发现了照片的原始视频,同时,还发现了另外的14段偷拍视频,都是在女浴室更衣间拍摄的。上传时间不同,而且女浴室室内陈设也证明不是同一家。
我们把这个情况跟该网站服务器所在地公安局做了通报,打击该网站的工作他们自己搞,单说我们这边的事情。
通过技术手段,我们找到了“我是美人”的上网处所,没想到是家网吧。管理很混乱,上网根本不需要身份证,想查证嫌疑人是没指望了。看来,只能从这些视频入手。
长袜子皮皮
发表于 2010-3-17 20:39
本帖最后由 长袜子皮皮 于 2010-3-17 19:40 编辑
太。。刺。。激。。。了
不过人肉包子这事我打小学就听说过,一是说西单附近一家,另一说是动物园附近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0:43
结合图像对比和跳楼女子配偶提供的线索,我们找到了这家澡堂子。至于其他偷拍地,还需要根据图像进行深入排查。
由于技术设备有限,我们找来专业人士,对这些视频进行降噪、增益处理,将图像尽可能弄得清楚些。通过反复观看,我们摸出了这样几个线索。(通过线索,进行罪犯心理和行为画像,从而确定嫌疑人基本特征身份,锁定排查范围,这是个技术活。大家别嫌墨迹。)
1、作案者应为男性,因为所有视频均在更衣间内拍摄,而且视频内有急促男性喘息和吞咽唾沫声音。说明该人心内紧张,是化妆潜入。看拍摄对象衣着,说明拍摄时间是冬天。因为是冬天,衣服厚重繁多,可以只脱掉外衣,然后装作休息。否则,你穿得跟狗熊似的,还不脱衣服,谁不瞅你啊。
2、混入女澡堂绝对不简单,既然是化妆潜入,说明作案者自身形象应偏重阴柔瘦弱,否则一个满脸胡子长的跟张飞似的,你就叫他穿上迷你裙,估计打死也混不进去。
3、偷拍者应该是事先在家中化好妆的,作案时段估计是夜晚,以免没等进去在途中就被人发现引起怀疑。选择的澡堂不同,但不应离其所居地太远,理由同上。
4、既然是手机拍摄,通过拍摄角度,推断作案者是在佯装打电话。看拍摄的专有手机视频格式,分辨率很高,拍摄画面清晰,应为高端手机。由此判断偷拍人经济状况不会太差,但也不排除穷得叮当山响,但装逼得瑟的可能。
5、结合视频拍摄的女性身体部位,该人应该有严重的窥阴癖好,不排除本人有露阴癖,需要查证近几年发现的同类治安案件进行嫌疑人锁定。拍摄对象均为30出头的少妇,偷拍人似乎有着很强的少妇口味,可能是未婚的青年男子。当然,也有一种可能,该人的妻子处于怀孕妊娠期间,自身性生活得不到满足。
带着以上寻找出来的线索,我们围绕女跳楼者周边的澡堂开展摸排。几天走访下来,我们将视频中所涉的5家澡堂全部找到。彼此之间距离较近,附近为我市一大型石化公司的家属住宅区。该公司效益很好,为我市税收支柱企业,其员工工资属于我市中等偏上。
由于案件引起轰动,蹲坑守候已不可实施。于是,我们联合附近三家派出所,进行户籍档案翻阅、同类案件调卷,同时,深入社区、街道开展摸排走访,试图找出疑似人员。
几天下来,我们将目标锁定在了住宅区内的一个人身上。其人名叫罗阳,24岁,南方人,身材瘦小,面白肤嫩,某石油学院毕业,大前年分配进该石化公司从事分析化验。并于去年5.1结婚,妻子怀孕6个月,亦为该公司职工。更重要的是,罗阳有一架高倍数望远镜,夏天曾因疑似偷窥而被对楼女主人报警,后因证据不足未予处理。其所有特征均符合前期确定的重点人特点。
据此,我们对罗阳开展了调查。几个回合下来,心里有鬼的罗阳就交代了自己化妆潜入女浴室偷拍的犯罪事实。
罗阳有着特殊的性癖好,异常喜欢偷窥,平素经常浏览色情网站。妻子怀孕后期,被婆家回去照顾。因性生活得不到满足,受到网络偷拍启发,于是,购置了假发套,擦胭抹粉,穿戴妻子衣着,经常在晚上化妆潜入女浴室进行偷拍。其作案手段与我们推测的基本一致。
后来,我们通过其妻子了解到,这个人确实癖好异常,有时候妻子半夜醒来,会发现自己的内裤被剥掉,而罗阳则缩进被窝打着手电窥探。妻子为此曾多次发脾气,又不是不让你看不让你碰,你这是何苦?罗阳说了句没劲,翻身睡觉。
通过与罗阳交谈,我们还知道了这样一件事。罗阳在初中时代曾被班主任,一个30多岁的少妇勾引偷尝禁果。同时,
日期:2010-1-8 12:39:00
通过与罗阳交谈,我们还知道了这样一件事。罗阳在初中时代曾被班主任,一个30多岁的少妇勾引偷尝禁果。同时,他是单亲家庭,打小与母亲长大,深受溺爱。平时母亲也大大咧咧,毫不避讳儿子,洗澡、换衣时经常房门大敞。
看来,罗阳现在的性癖好与少年时代的经历不无关系,其性心理养成严重偏离正常轨道,最终导致了现在的局面。
(本案终,下午继续写刨锛。吃饭去了)
日期:2010-1-8 15:36:00
(可笑的狼中的一些细节。女孩租屋被盗,案件未破,这类案件不怎么好破。人员流动太大,偷完就走人了。对于偷内衣的,由于涉案物品价值不大,再加性质特殊,基本上还是教育训诫。呵呵。接着发刨锛案。)
女澡堂偷拍案破获后,我又回到刨锛案专案组。案件一直没有眉目,大家的春节都没过好。年三十仅仅回家吃个晚饭,弄得每个人急赤白脸的,恨不得立刻逮住刨锛恶魔就地先奸后杀。消停了近两个月后,大年初6那天,第三起刨锛案发生了。
死者为女性,叫唐亚琳,在地下商场弄个摊床卖皮鞋,丈夫劳务输出去了韩国洗碗刷盘子。当晚10点左右,死者在老婆婆家出来,依旧是在一楼楼道遭遇刨锛。发现的是俩下楼放炮仗的孩子,吓得尿了裤子,估计得接受心理干预治疗了。
现场就是第一个的翻版,同样的死者仰面朝天,同样的颅骨破损严重,同样的财物俱失,也同样的毫无线索。
案件惊动了省厅,技侦总队派了一些专家协助我们。可弄了一六十三招儿,还是啥正经东西没捞出来。两节两会前后,出了三起恶性案件,局长激眼了,一声令下,全局除指挥中心、交警、户籍等岗位的全体民警一律抽调专案组。每晚路面警灯都不断,便衣民警整宿埋伏在重点部位等着鱼儿上钩,一个个冻得跟个三孙子似的。
可一直折腾到元宵节过后,还是毫无进展。连续多日的不眠不休,大家都有点扛不住。
就在这时,第四起刨锛案如约到来。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0:43
编外篇:人皮鼓
我是去年临近重阳节才从刑警队被调进政治处的,当时负责老干部工作的张姐去外地出差了,所以重阳的老干部慰问等活动就由我暂时分管。
根据政委“关爱老干部,开展新活动,打造闪光点”的指示,我们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其中有一项是组织部分老干部票友自编自演一台反映公安生活的现代京剧。
我联系了市京剧团,希望他们能给提供帮助,并许诺给予丰厚的资金回报。由于近些年京剧不景气,剧团团长对我的来访表示异常欢迎,不但给我们安排了指导排练的导演,还免费提供了京胡、板胡、锣鼓等伴奏工具。
第一次排演那天,京剧团团长亲自将导演和一应伴奏家伙儿送到了局里,然后就跟我们政委坐在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老干部们咿咿呀呀。
排演的间隙,一名退休的老刑警面带凝重地找到我。
这名退休老刑警是局里的老字辈,当初我干刑警时带我的师傅还得管他叫声师傅呢。我很尊重他,一直叫他老张叔。老张叔将我叫到门外,和我说了一件很奇怪的发现。
老张叔是负责敲平鼓的,他说在鼓面上看到一些奇怪的花纹,似乎..似乎..他似乎了好几句,还是摇了摇头,说这件事不好说,非叫我自己亲自去看。
这个平鼓已经很老旧了,鼓身的红漆脱落不少,露出块块暗黄色的木纹,鼓面有些发黑,脏污的地方也很多。老张叔简单擦拭了几下鼓面,指着鼓面中间的区域让我仔细地看。
我辨别了好半天,这才隐隐约约看出个大概轮廓。我抬头问老张叔,我似乎看到一只鹰……
老张叔点了点头,掏出擦花镜的鹿皮,蘸了点水在鼓面上使劲蹭了蹭,鼓面上的鹰形花纹变得清晰些。这是一只展翼高飞的鹰,通体是暗绿色的,笔画线条粗狂豪放,凌厉之势扑面欲出。整体给我的感觉,这更像是个刺青,而不是图画。
老张叔用指端轻轻摩挲着鼓面,低低地说,这个图案是个刺青,我以前曾经看过。但,是在一个人的身上。老张叔的话让我感到一寒,您…是说这是张人皮?话出口,我感到自己的可笑。怎么可能是人皮呢,摸着鼓面的质感,完全是牛皮。我问老张叔是不是记错了,或者,同样的花纹刺在鼓面上也不是不可能。老张叔摇了摇头,这个鹰我记忆太深刻了,是刺在一个人的身上。
老张叔的话让我浑身发冷,我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他。老张叔点了点头,让我坐在一边听他细细说来。
80年代末,我市曾活跃过一个流氓团伙,为首老大的叫郝雷,此人五大三粗,一身蛮力,早年在市体校柔道队做教练。退役后纠集了一帮社会流氓和街头混子专门做些打架斗殴、调戏妇女的勾当。发展到后期,这个团伙手里光是绑架勒索、致人重伤就不下20起。89年严打开始,公安机关一举端掉了这个团伙,负责抓捕郝雷的就是当时年纪轻轻就已经当上刑警队长的老张叔。
抓捕是选择在一个深夜,根据内线反映,郝雷就住在一个姘头的家中。当晚,老张叔带着警察摸到了那处平房外。在妥善地分布好警力后,老张叔一脚踹开了房门,十数名刑警蜂拥而进,借着门外透进的月光直接扑向床头。
床上的两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民警牢牢压在身下。点灯后,郝雷和他的姘头被民警披上衣服,正要戴手铐时,郝雷身子一挣,凭着一股巨力,将别住他胳膊的两个民警甩开老远,光着脚丫子就往外冲,堵在门口的民警被他冲得七零八落。
老张叔眼疾手快,紧跟在后面,伸手抓去,将郝雷披着的外衣抓掉,露出光光的背脊,上面一只展翅腾飞的鹰状刺青在灯光下异常醒目。同时,老张叔的指甲也划破了郝雷背上的皮肤,留下一道血口子。
二人一前一后冲出平房,在深夜的街道上追逐着。其他刑警也跟在后面。七拐八拐的,郝雷和老张将后面的刑警拉开老远。转进一个胡同口时,后面已经听不到别人的声音了。
这是个死胡同,两侧都是居家住房,兜底是个高达3米的围墙,围墙后就是贯穿城市的太子河。安静的夜里,河水流动的声音清晰可闻。
郝雷依靠在墙壁上,气喘吁吁,目带凶光地看着老张叔。老张叔也是筋疲力尽,但还是死死地盯着郝雷,以防他狗急跳墙。
凄冷的秋夜,静谧的胡同内,只有两个男人浊重的喘气声,和两双彼此交锋对峙的阴寒目光。
郝蕾低声向老张叔哀求放他一马,将来必有重报。老张叔告诉他别做梦了,今天一定要将他绳之以法。
话不投机,二人揉在了一处。在激烈的交锋中,老张叔逐渐占了上风,眼看就要将郝雷制服。就在这时,老张叔就觉得后脑猛地一痛,一声沉闷的硬物撞击后脑的声音让眼前的世界一黑,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老张叔说到这里停住了,我急忙追问后来。老张叔吁了口气,说:等我醒来郝雷已经跑了,根据后来调查,当时我是被一块砖头砸中后脑的。至于是谁干的,不知道。此案后来也就成了悬案,这个郝蕾始终没有露面。
说到这里,老张叔又将那面鼓搬来,指引着我的目光。果然,在那个鹰状刺青上,有一条极淡的指甲抓痕。老张一边摸着那条痕迹,一边说:难道说这个郝雷被扒了皮,做成了这面鼓?
听着老张叔的讲述,我愣了很久,惴惴地看着那个鼓,脑子里闪现出各种可怕的画面,一张巨大的人皮,被整个从脊背上掀起,露出白色筋膜下汩汩跳跃着的鲜红血肉……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和老张叔将发现的情况及我们的猜想报告了政委。政委十分重视,带着老张叔和我找到了副局长司马强。司马强听完老张的讲述后,也是很惊讶,当年郝雷案件他也曾参与侦查过,不过那时候他还是初入警队的小伙子。
随后,政委和司马强副局长将这一情况请示了局长,局长沉思了一会,叫老张叔和我也进来。他指示我们,由于这个事件比较怪异,而且已经过了这么久,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暂时不要大张旗鼓的查,但也不能不闻不问,暂时就由司马强、老张叔和我三个人在小范围内进行再次侦查。
离开刑警队后,我一直没有参与过案件侦破,能有这次机会,而且还是这样有趣的案件,我觉得十分兴奋。但是当时我绝对没有想到,就是因为这个案件,司马局长、老张叔和我的命运都由此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当然,这是后话了。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0:46
(人皮鼓是没事瞎扯的一篇文字,大家完全可以略过,我也没打算继续写下去。接着发《刨锛案》。现写现发,估计错误不少,有机会再修改吧。)
当天法医小刘的媳妇正准备生孩子,小刘从医院赶到现场第一句就是,别叫我抓住那鳖犊子,要不我第一个削死他。
此次受害的是一名老年妇女,晚上串门子回来,在一二楼之间的缓步台上被凶手袭击,左侧颅骨被击碎。
由于案发时恰好有人下楼,凶手一击之后仓皇逃窜,老太太算是捡了一条命,已被送到医院,但尚未苏醒。
作为四起刨锛案的唯一幸存者,我们将希望寄托在她的身上,如果老太太能够及时醒来,或许会给我们提供最有利的目击证言。
在现场做完初步检验后,我就被指示立即赴医院,了解老太太的病情,如果苏醒过来,争取一切可能抓紧时间提取证言。
车子还在医院的路上,我的电话就响了,队长肖天明告诉我,第五起刨锛案刚刚发生。这次死的,是一个警察的妻子。
日期:2010-1-11 19:23:00
自己的沙发,自己坐。
死者是城郊分局刑警队一名民警的妻子,死的很惨,头部被击打多次,现场零落地是她手包内的各种杂物。
这个同志当时正在外地追逃,其所在单位的局长来了,正发愁该如何将这个消息告诉在外地的战友。大家的心情都极差,几乎没什么人说话。
根据询问受害人的女儿和报案人,案发时,该女子应该是刚从单位加班回来,然后在一楼遭遇了凶手。
将尸体运回了局里,所有民警一律继续蹲守。同时,全市各主要道口都实行了布控,遇到可疑人员全部予以留置。
虽然我们心里明白,一夜之间连续犯案两次,第三次的可能微乎其微,但破案在很大程度上讲究的就是一个撒大网式的疲劳战术,尤其是在这种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人海打法还是可取的。
日期:2010-1-11 19:42:00
与此同时,一些情况也陆续汇总了上来。全市共排查出有过楼道抢劫、 强 奸等前科人员多名,经过连日工作,全部被排除;高中生那起案件现场楼顶所提取足迹的鉴定结果也出来了,为男士皮鞋所留,鞋码为42号。这个结果基本上也没有多大价值。
结合上面的线索,我们对凶手凶手的轮廓有了大概印象:男,年纪不详,孔武有力,具有反社会人格,作案时间的选择能看出其心思极为缜密,手法娴熟凶残,多为一击毙命,应该有前科和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尤其是,对30余岁的女性有强烈的仇视心理。
根据前面几起罪案发案时间的无规律性,我们给不出这个凶手第六起案件会选择在什么时候。目前,只能继续加大对前科人员的排查,同时以传统手段进行蹲坑布控,必要时候让女警要化妆上阵。
日期:2010-1-11 19:51:00
这起案件发生的第二天,死者家属,也是那名其他分局的刑警同行从外地赶了回来。我带他去停尸房见死者最后一面。看他痛不欲生,我心里也十分难受,留他在那里自己先出去了。
关门的瞬间,我听他哽咽着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几年我都没有陪过你几天,我对不起你啊......”
他的话让我心里一跳,过去一连串的案件回放都浮现在脑中,我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了一些什么。
嘱咐其他同志先看着,我立刻回到队里,将所有受害人的资料全部翻了出来,还包括其家属(主要是配偶)的资料。
按照案发顺序,将这些资料并列排放在一起,通过仔细研究,我尝试着理清了一条脉络。
日期:2010-1-11 20:04:00
整个系列刨锛案共有5名受害人,其中第一、三、五名受害人为30出头的女性,也就是少妇,第二名为17.8岁的高中男生,第四名为老年妇女。
所有少妇都遭受到了极为残忍的击杀,多为头部严重破损。高中男生遭到一次击打,老年妇女因中途有人下楼,发案时也是遭到一次击打。
所有死者都在遇袭后遭到洗劫,但三名少妇均为职业女性,随身会携有一定钱物,但凶手选择高中生和老年妇女下手就让人费解了。如果是预谋作案,凶手应该会有一定的选择概念,可以预料到男孩和老人随身不会带有太多财物的。
最重要的,我发现了这三名少妇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也就是他们的老公......
日期:2010-1-11 20:18:00
(有些细节遗忘了,比如人物姓名和身份,因为都是在天涯上写作,所以我没有存档,也懒得去帖子前文翻找,现在就随口编了,但不影响主体情节阅读)
第一名死者孙洋,老公是某厂推销员;第二名死者的老公是铁路局基建工程队工人;第三名死者的老公是一名刑警。他们所有人的老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常年在外工作,至少也是多日不能回家。而高中男生和老年妇女的家庭则很普通,没有发现任何关联性。
凭着直觉,我不相信这仅仅是一种巧合,似乎凶手是在有意识的寻找这类目标。而中间穿插的两名死者......我有点不敢往下想了,因为我想到,这很可能是凶手故意洒下的烟雾,试图掩盖他真正的目标选择。
我当即将这个猜测上报了专案组组长司马强局长,司马强想了想,说,如果真的如你所料,那么接下来要是会发生第六起刨锛案,受害人则绝对不会是个少妇,而应该是凶手随机选择的普通人。也就是说,还会出现一个倒霉的,成了凶手的烟雾弹。
日期:2010-1-11 20:37:00
除了司马强局长,所有人都对我的猜测表示质疑。因为按照我的推测,凶手如果是专门寻找配偶常年在外的少妇实施击杀的,那也就意味着,凶手对死者的家庭状况比较了解。但根据排查结果显示,这三名少妇的社会关系极为简单,本人和配偶没有发现与人结怨。
还有一点无法解释的是,这三个少妇彼此之间毫无任何关联交集。如果说,凶手是有意选择这样的少妇,那么,第一个要满足的条件是:凶手必须与某三个家庭都相熟;第二个条件是:这三个家庭的男主人还偏偏都是常年在外。举个例子:我认识王二、张三、李四,而这三个人都彼此不认识,但这三个人偏偏都是脚气病患者。
凶手要在满意以上两个条件的家庭中寻找适合的作案目标,并在短短两个月内完成作案,这简直就是巧合中的巧合,奇迹中的奇迹,几率极小,难度极大,应该是长期谋划而成的。同时,还要故布疑阵,再随机选择其他人进行击杀。尤其是: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日期:2010-1-11 20:55:00
三十年河西
发表于 2010-3-17 21:03
利于减肥,看我,我估计今天还得轻一斤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18: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完后吃了排骨汤,尽量克服心理障碍{:5_342:}
三十年河西
发表于 2010-3-17 21:04
嗯,这是我们那也有,不过没这么胆大,是买通了火葬场停尸的,小时候听爸爸说的,从那以后我都没在国内吃过 ...
Antja 发表于 2010-3-17 18: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小时候吃肉包子就爱吃皮,不爱吃馅儿,馅儿都给我爸吃。{:5_383:}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1:08
(人皮鼓是没事瞎扯的一篇文字,大家完全可以略过,我也没打算继续写下去。接着发《刨锛案》。现写现发,估计错误不少,有机会再修改吧。)
当天法医小刘的媳妇正准备生孩子,小刘从医院赶到现场第一句就是,别叫我抓住那鳖犊子,要不我第一个削死他。
此次受害的是一名老年妇女,晚上串门子回来,在一二楼之间的缓步台上被凶手袭击,左侧颅骨被击碎。
由于案发时恰好有人下楼,凶手一击之后仓皇逃窜,老太太算是捡了一条命,已被送到医院,但尚未苏醒。
作为四起刨锛案的唯一幸存者,我们将希望寄托在她的身上,如果老太太能够及时醒来,或许会给我们提供最有利的目击证言。
在现场做完初步检验后,我就被指示立即赴医院,了解老太太的病情,如果苏醒过来,争取一切可能抓紧时间提取证言。
车子还在医院的路上,我的电话就响了,队长肖天明告诉我,第五起刨锛案刚刚发生。这次死的,是一个警察的妻子。
日期:2010-1-11 19:23:00
自己的沙发,自己坐。
死者是城郊分局刑警队一名民警的妻子,死的很惨,头部被击打多次,现场零落地是她手包内的各种杂物。
这个同志当时正在外地追逃,其所在单位的局长来了,正发愁该如何将这个消息告诉在外地的战友。大家的心情都极差,几乎没什么人说话。
根据询问受害人的女儿和报案人,案发时,该女子应该是刚从单位加班回来,然后在一楼遭遇了凶手。
将尸体运回了局里,所有民警一律继续蹲守。同时,全市各主要道口都实行了布控,遇到可疑人员全部予以留置。
虽然我们心里明白,一夜之间连续犯案两次,第三次的可能微乎其微,但破案在很大程度上讲究的就是一个撒大网式的疲劳战术,尤其是在这种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人海打法还是可取的。
日期:2010-1-11 19:42:00
与此同时,一些情况也陆续汇总了上来。全市共排查出有过楼道抢劫、 强 奸等前科人员多名,经过连日工作,全部被排除;高中生那起案件现场楼顶所提取足迹的鉴定结果也出来了,为男士皮鞋所留,鞋码为42号。这个结果基本上也没有多大价值。
结合上面的线索,我们对凶手凶手的轮廓有了大概印象:男,年纪不详,孔武有力,具有反社会人格,作案时间的选择能看出其心思极为缜密,手法娴熟凶残,多为一击毙命,应该有前科和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尤其是,对30余岁的女性有强烈的仇视心理。
根据前面几起罪案发案时间的无规律性,我们给不出这个凶手第六起案件会选择在什么时候。目前,只能继续加大对前科人员的排查,同时以传统手段进行蹲坑布控,必要时候让女警要化妆上阵。
日期:2010-1-11 19:51:00
这起案件发生的第二天,死者家属,也是那名其他分局的刑警同行从外地赶了回来。我带他去停尸房见死者最后一面。看他痛不欲生,我心里也十分难受,留他在那里自己先出去了。
关门的瞬间,我听他哽咽着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几年我都没有陪过你几天,我对不起你啊......”
他的话让我心里一跳,过去一连串的案件回放都浮现在脑中,我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了一些什么。
嘱咐其他同志先看着,我立刻回到队里,将所有受害人的资料全部翻了出来,还包括其家属(主要是配偶)的资料。
按照案发顺序,将这些资料并列排放在一起,通过仔细研究,我尝试着理清了一条脉络。
日期:2010-1-11 20:04:00
整个系列刨锛案共有5名受害人,其中第一、三、五名受害人为30出头的女性,也就是少妇,第二名为17.8岁的高中男生,第四名为老年妇女。
所有少妇都遭受到了极为残忍的击杀,多为头部严重破损。高中男生遭到一次击打,老年妇女因中途有人下楼,发案时也是遭到一次击打。
所有死者都在遇袭后遭到洗劫,但三名少妇均为职业女性,随身会携有一定钱物,但凶手选择高中生和老年妇女下手就让人费解了。如果是预谋作案,凶手应该会有一定的选择概念,可以预料到男孩和老人随身不会带有太多财物的。
最重要的,我发现了这三名少妇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也就是他们的老公......
日期:2010-1-11 20:18:00
(有些细节遗忘了,比如人物姓名和身份,因为都是在天涯上写作,所以我没有存档,也懒得去帖子前文翻找,现在就随口编了,但不影响主体情节阅读)
第一名死者孙洋,老公是某厂推销员;第二名死者的老公是铁路局基建工程队工人;第三名死者的老公是一名刑警。他们所有人的老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常年在外工作,至少也是多日不能回家。而高中男生和老年妇女的家庭则很普通,没有发现任何关联性。
凭着直觉,我不相信这仅仅是一种巧合,似乎凶手是在有意识的寻找这类目标。而中间穿插的两名死者......我有点不敢往下想了,因为我想到,这很可能是凶手故意洒下的烟雾,试图掩盖他真正的目标选择。
我当即将这个猜测上报了专案组组长司马强局长,司马强想了想,说,如果真的如你所料,那么接下来要是会发生第六起刨锛案,受害人则绝对不会是个少妇,而应该是凶手随机选择的普通人。也就是说,还会出现一个倒霉的,成了凶手的烟雾弹。
日期:2010-1-11 20:37:00
除了司马强局长,所有人都对我的猜测表示质疑。因为按照我的推测,凶手如果是专门寻找配偶常年在外的少妇实施击杀的,那也就意味着,凶手对死者的家庭状况比较了解。但根据排查结果显示,这三名少妇的社会关系极为简单,本人和配偶没有发现与人结怨。
还有一点无法解释的是,这三个少妇彼此之间毫无任何关联交集。如果说,凶手是有意选择这样的少妇,那么,第一个要满足的条件是:凶手必须与某三个家庭都相熟;第二个条件是:这三个家庭的男主人还偏偏都是常年在外。举个例子:我认识王二、张三、李四,而这三个人都彼此不认识,但这三个人偏偏都是脚气病患者。
凶手要在满意以上两个条件的家庭中寻找适合的作案目标,并在短短两个月内完成作案,这简直就是巧合中的巧合,奇迹中的奇迹,几率极小,难度极大,应该是长期谋划而成的。同时,还要故布疑阵,再随机选择其他人进行击杀。尤其是:凶手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日期:2010-1-11 20:55:00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1:09
司马局长和省厅刑侦总队支援我们的副总队长商量了一会,最终还是选择相信了我的推测。他又补充了一句:在目前没有任何线索的条件下,不应该轻易否决桑佳慧的推测,或许这还是一条打开突破口的捷径呢。但是,我还要补充两点,桑佳慧的推测终归还是推测,巧合总是无处不在的。而且,这三名少妇的配偶均是常年在外的事实,似乎仅仅是种表面的现象,其中一定还隐藏着没有被我们发现的共通点。经专案组领导研究,从现在开始,在一方面保持布控蹲守警力持续增加的同时,全力调查三名少妇,力争在她们身上挖到那个隐藏着的共通点。
说完这些,司马局长还颇为促狭地说:老公常年在外,妻子独居在家,最容易引发的事情应该是红杏出墙,大家做到心里有数吧,尤其是你们这些小年轻的。
最后,司马局长又说了一句:兄弟们,我不希望用第六起案件来证明桑佳慧的推测。大家玩命吧。
日期:2010-1-11 21:08:00
(在线写作就是不爽,遗漏了一点。我在这里补充上)
我自己的研究中,还想到了这样一点:要是随机的抢劫杀人,凶手击杀之后,第一反应应该是拿着到手财物立即逃离现场。实在想不出那个凶手会在现场,有条不紊地将死者的手包打开,一件件的细致挑选着值钱财物,然后再将无用的抛弃。凶手这样做,如果不是有着极好的心理素质外带失心疯,就只能说明,凶手是在故意伪装抢劫杀人的现场。
(补充完毕,接着发下文)
我的推测得到了专案组的认可,但传统侦查还在继续进行中。通过对死者创口的检验,我们发现,这5起案件,共使用了三种凶器,分别为羊角锤、锛子、榔头。所以,全力摸排凶器来源,对全市木工工具售卖店进行拉网排查,对全市木工,尽最大可能进行摸排。(大海捞针)
继续加大对前科劣迹的人员的跟踪布控,重点掌握疑似人员的近期行动轨迹。
同时,侦查重点也放在这三个少妇身上。
日期:2010-1-11 21:21:00
(注:人皮鼓有构思,但绝对不是长篇,也不灵异,刨人案件写完,我会找时间撰写。对了,今晚我会持续更新,同学们使劲顶哦。我保证,结果不是你们想的那样,甚至凶手都不是你们想的那个“他”。呵呵。接着发刨人案下文。)
我们通过对死者配偶、亲属、同志和邻居的大量走访,了解到死者平时有上网的习惯,尤其是比较喜欢登陆天涯社区的莲蓬鬼话(最后一句话可以略掉,我开玩笑的)。但上网这种习惯对于多数人来说都是很正常的,除非凶手是通过这一点接近的死者。
在移动、联通、电信等多家运营商的配合下,我们尽可能地将死者的全部通话、短信记录提取出来,一个电话一个短信的进行排查,没有发现任何相同的记录。也就是说,没有一个电话号码是同时出现在两个以上死者的手机中的。同时,我们赶赴深圳腾讯公司,在当地警方的斡旋下,调取了死者qq聊天的记录,逐人进行比对,结果还是没有发现疑点。
莫非我们的侦查方向错了,凶手的目标选择真的是随机性的,三名少妇受害人真就是这么巧的都是配偶在外?就在我们焦头烂额中,第六起刨锛案件还是不幸地发生了。
日期:2010-1-11 21:37:00
受害人为本市某大学女生,家住外地,在校外租房居住,案发当晚是从家中返校而归。下火车后在所租楼道内遇到凶手,其面部遭到重击,所幸没有致死,但已经严重毁容。鼻梁骨粉碎性骨折,右眼视力全失。
女生被紧急送去救治,在做了医生大量的工作后,终于同意我们在手术后的间隙对该受害人进行了询问。伤者只说了一句:戴着黑色的帽子,没看清脸,但体格很绑(注:绑,三声,意思是身体强壮或魁梧结实的意思)。
凶手为男性这点应该是确凿无疑了。虽然案件还是不幸地发生了,但也在另一程度上印证了我的推测,凶手第六起案件是随机选择的,第七起案件极有可能还是配偶在外的少妇。
紧急案情分析会上,司马局长对我的推测再次表示了认可。并说,连续的刨锛杀人案,警方已经动用大量人力进行侦查,可谓是满城皆知。在这么风紧的时候,凶手仍旧顶风作案,大家分析分析这是为什么?
日期:2010-1-11 22:03:00
有人联想到了艾滋针案件中,司马局长所说的凶手受犯罪意识连贯性的趋势。还有人说,凶手一定是在向警方挑衅,试图证明自己作案手段的高超,是在示威。众说纷纭中,司马局长说了这样一番话:
大家说的都对,但套用一句老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大家想想,咱们已经开展了铺天盖地地侦查,路面四处是警灯,制服警察随处可见,甚至还在一些重点部位派了便衣女警,这个动静不可谓不是惊天动地了,就是傻子也能察觉的出局势的紧张。如果凶手如我们所推测的,是一个思维缜密、有犯罪前科并掌握一定反侦察手段的人,他肯定会暂时消停下来,没必要继续疯狂作案,这简直就是扛着手枪往公安局跑嘛。
我不认可司马局长的话,也许凶手就是自信极高,相信自己不会失手,就是要挑衅我们呢?
司马局长笑笑,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前期的一切疑云在今天这起案件的发生中都应该已经散开了,我知道凶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在大家的注视中,司马局长说出了自己的推理:凶手绝对没有犯罪前科,即便是掌握一定的反侦察手段也仅仅是皮毛,完全就是一个新手。老手不会这样的。其实有多少人是老手呢?
大家纷纷表示不可置信,罪案时机的选择是在打警方的时间差,受害目标的选择如此具有针对性,同时还拉上了众多的垫背者,这怎么么能是一个新手所为呢?
司马局长继续说:大家有没有这种经历或者常识,当我们犯了一个错误的时候,一旦被别人发现指出,我们会找出各种各样的弥补方式,试图自己并没有错。所以说,凶手在局势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冒着极大的风险继续作案,就是这样的心理在驱使,而绝不是简单的犯罪连续意识。
凶手现在已经紧张了,他在试图欲盖弥彰,试图搅乱我们的视线,试图让我们的侦查走向误区,试图让我们真的认为这就是一起随机抢劫杀人。
(下文涉及到心理学中一个分支,心理暗示,我理解不深,姑且写之,请行家指正)
大家知道心理暗示吗?呵呵,心理暗示是个极为玄妙的生理性行为。比如你,桑佳慧。司马局长指了指我。我要是一直盯着你耳朵看,你难免不会发毛,以为自己的耳朵上有什么东西,肯定会用手抓一抓。这是外因式心理暗示。
还有一种是内因式心理暗示。比如你偷了大队长肖天明的一个东西,该死的司马局长又指了指我。肖天明成天在队里嚷嚷自己丢了东西,你作为一个盗窃者,肯定不会无动于衷,有意无意地总会或明或暗向大家显示,自己不会偷东西,甚至会找出一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而这起案件的凶手正是受到了自己的内心暗示,他已经心虚了,他正在努力地证明自己是个随机性的凶手,自己是一个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的丧心病狂分子。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1:10
说道这里,司马局长顿了顿,当然,也不排除我以前说过的犯罪连续意识驱使,也许这个凶手真的刨人刨上了瘾,不犯案就手心刺挠。我再重复一遍,我不允许第七起案件发生,如果再次发生,你们,还有我,都去派出所干片警和老头老太太打交道吧。
日期:2010-1-11 22:22:00
(呀,快点击45万了,窃喜,虚荣心,大家别见怪。724052478 我的qq。在线用天涯写作,前文有些细节遗忘,也懒得翻找,所以人物姓名等都是临时编就,但不影响整体阅读。接着发:)
就在这时,市局网络监察部门传来这样一条线索:通过漫长繁冗的比对,在其中两名少妇死者的手机中发现了唯一的一个共通点,就是他们都曾在生前给一个陌生号码去过电话或者短信,但这两个号码均不相同。
按照常理,这也是很正常的一个事情,我们每个人几乎都会遇到。比如突然接到一个响一声电话,或者一个莫名短信,手欠的人都会回一下,询问对方是谁。或者是我们通过其他方式得到某人电话号码,然后进行拨打或者发信。死者也不排除上述两种情况的发生,并且在其手机记录上也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
但按照两名死者手机上所有类似号码来查,我们分别给那些陌生号码去了电话,并调取了通信记录。只有这两个号码是停机,并且......这两个号码与死者在生前某一个时间段内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关键还在于....这两个号码没有拨打过其他电话,也就是说,这两个号码是与死者进行联系的专线。
日期:2010-1-11 22:37:00
虽然第三个死者类似的疑似号码没有找到,但考虑到电信运营商的通话记录只保留6个月,保不准已经被过滤掉了。(请电信运营商的朋友指正,上文是否符合实际。再说一句,所有案件仅借取现实案件的轮廓,具体内容全为本人虚构,大家不要对号入座,也不要进行模仿。)
而且通过分析,这两个号码与死者频繁联络的时段,偏偏还是两死者丈夫外出,或者即将外出的前夕。
迷雾渐渐地散开了,我的推测得到了有力的佐证,如果是凶手是同一个人,有极大的可能性,他是在延续着手机这条看不见的脉络在行使杀人计划。
这时,我们又疑惑了,如果凶手是个新手,他怎么会有如此的忍耐力和谋划力,在行凶前还要与死者进行联系,而且在联系之后的很长时间才实施杀人。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与死者究竟是什么关系,难道是在预先通知死者。
司马局长说了一声,放屁,你们看侦破小说看多了吧,还弄出个预先预告的谋杀。
日期:2010-1-11 22:50:00
技侦民警此时也送上一条看似没有价值的发现,在女学生受害的楼道内,有一台停放在一旁的自行车,前车筐的铁丝棱角处提取到一条黑色衣物纤维,经过物证化验类比分析,应为羊绒大衣之类的衣物纤维。也许是自行车在其他地方刮蹭下来的,但也不排除是凶手行凶后不慎遗留的。这个证据暂时被保存下来。(现场物证提取考验的是技术民警的细心,马大哈是不能胜任的)
这个证据暂且不提,单说我们的分析。凶手究竟是新手还是老人成了一个争论的焦点。若按照司马局长的说法,凶手是新手,但就目前手机上的发现,凶手如此的耐心和筹谋,似乎说不过去。应该一定是老手,还是老人中的尖端人才。
司马局长彻夜未眠,第二天带着兔子眼睛和我们说:不对,我们一定漏过了什么,一定是漏过了什么,漏过的这一点很重要,但我现在还说不出到底是什么。说完,他将装着衣服纤维的塑料物证袋放在眼前仔细看着,说了这样一句话:虽然我现在也不是很清楚,但我总会无意识地想到二君山案件。好了,大家当我没说,继续围绕死者社会关系和手机进行排查。
(不出意外,我会在今晚持续更新。明天上班的朋友去睡觉吧,养肥了看。我明天休病假。)
日期:2010-1-11 23:01:00
此时,经请示市公安局长,并向省厅呈报,全市警力全部投放到严防死守中,其严密程度为我市历年罕见。同时,经省厅协调,外市、外县的大量警力被抽调我市。三千名参战民警不眠不休、连续奋战,时刻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务必将第7起案件扼杀在萌芽中(机关公文体,大家可以略掉,但也要让大家知道,我们的艰辛。对了,那个叫我桑格格的,你是内网的朋友吧,内网我被人称为桑格格。莫非是大眼妹妹?)。
围绕死者社会关系和手机这两条线索,空间细致的侦查展开了。一条条线索不断地涌向24小时灯火通明的专案组指挥部,同时,一条条线索也接二连三的被否定。
最有效的办法通常就是最笨的办法,在案发后极大的压力下,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这个决定是司马局长提起的。
就目前来看,凶手再次作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以凶手的性格来看,酝酿作案时他的一个显著特点,也许,在我们眼下的侦查阶段中,这个凶手正在物色着另一个作案对象。谁知道,他会在何时继续作案呢?也许我这个方法笨了些,但不失为眼下一条未雨绸缪的方法,也不用太多的警力投入,大家听我说。
日期:2010-1-11 23:44:00
通过户籍调阅和ip显示,我们将他锁定。在侧面了解中,这个人的外形首先就引起了我们的疑惑。孙忠民,男,41岁,我市某事业单位一般干部,个子不高,体型偏瘦。平素在单位表现一般,但凭借一张巧嘴,善于招蜂引蝶,曾有桃色新闻流传。按照第六起案件受害女生的描述,作案者体型很绑,无论如何与孙忠民是对不上号的。莫非,这又是一个巧合。
同时,肖天明一组也反馈了信息。根据走访,现场提取的衣物纤维确实为羊绒大衣的纤维成分,但根据毛质、长度和相近款式来看,应为我市今年较为流行的女士衣款。由此可以判断,衣服纤维是从别处刮蹭下来,与本案没有多大关系。
司马局长听完了所有汇报,只说了一句:未必吧。你们正面接触一下孙忠阳,看看什么情况。大衣这个东西嘛,我老伴还总穿我的警服呢,呵呵,先养着。
当孙忠阳第二次打电话的时候,我提出大家见见面,彼此了解一下。这个人还装上了,表示电话里了解也是一样,一个人的素质是无法伪装的,通过聊天也能有所了解,等大家觉得差不多的,再见也不迟。
他如此的态度是我们始料不及的,本以为会如苍蝇见血一样立刻扑上来。司马局长只是笑笑,继续联系着。
日期:2010-1-11 23:58:00
奶宝
发表于 2010-3-17 21:10
与孙忠阳的联系还在保持着,虽然没有确凿证据,但随着时间的深入,我越发觉得这个人可疑,持久的耐心和超凡的谨慎,完全符合凶手的特征。但同时,我们经过调查,也查出,某两起案件的发生时段,这个人有很充分的不在场证据。对此,我询问了司马局长。司马局长还是那句话,继续联系着。
联系了一段日子后,我和孙忠阳见了面。(大家会发现这几段有明显小说笔法,只为增强客观性,也是一个铺垫,因为凶手另有其人,也为了满足我自己的一个写作愿望,探讨人性。虽然,我没这个本事)
为了不给对方充分反映时间,根据司马局长指示,当天见面我穿着一身警服,带着三名男刑警来到了星巴克。
孙忠阳明显慌了。我们单刀直入,由于近日连续发生多起刨人案,我们对你已经产生怀疑,需要你跟我们回去调查。其实,这明显是一种心理战术,当时我没有实际证据。但孙忠阳的表现确极为强烈,被我们带回队里接受询问。
询问过程中,我们直接将全部死者照片放在了孙忠阳的面前,并注意观察他的反应。
当看到三名少妇的照片时,孙忠阳表现的很不自然。我将手里的案卷啪一声摔在他的面前,说吧,还用我给你点出来吗?
孙忠阳为难了半天,表示,自己似乎应该是认识这三个人。
日期:2010-1-12 0:26:00
案件峰回路转,所有的少妇都由孙忠阳被串联在了一起。但是,孙忠阳又说,那三个人是谁,我不知道啊。而且,我没杀人啊,我就是...就是和她们发生过一夜qing。这个不犯罪吧,你们不能什么屎盆子都往我脑袋上扣吧。
通过心理攻势和细致询问,我们问出了这么一个结果。孙忠阳这个人一向举止不端,男女关系混乱,尤其偏好少妇口味,但又是比较胆小怕事之人,曾经因为和有夫之妇勾搭被人堵在家里胖揍了一顿,而且还闹到了两人的单位,影响极坏。
后来,他发现网上有很多无聊饥渴的少妇,于是经常上网钓鱼,也屡次得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天上班务必就是开机上网。
三名少妇均为网上结识,通过手机聊天后接触了很长一段,并发生了xing关系。
他还是比较谨慎的,为了避免沾包或者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每次都是和一个女性联系,所用手机也是现买的。并且发生过一次或几次之后,坚决停止联络。
问道这里,我们真的有点疑惑了,孙忠阳与三少妇的联系莫非依旧是种巧合,凶手刻意的选择竟然和孙忠阳不谋而合?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巧合的事?
司马局长看完询问笔录,你们问的不细,我亲自问他。
多年未问笔录的司马局长出马了。他问的第一问题就是,你说你曾经被人堵在家里,谁堵的?孙忠阳坑次了半天,是我媳妇。你媳妇是干什么的?她是一家建材公司的经理。
问了几句,司马局长出屋对我们说,调查孙忠阳的妻子,我要最详细的资料,什么都不能遗漏。
冯娟,早年曾为市举重队主力队员,多次获得国家运动会奖牌,后来因为一次伤病选择了退役。上个世纪90年代下海,经过一番拼搏,成立了一家建材公司,坐拥家资数百万。
对孙忠阳的风流韵事,冯娟也是早有耳闻,但由于常年在外做买卖,也是无可奈何。孙忠阳口中那次被堵屋里,就是冯娟在一次突然回家中发现的。当时,冯娟是破口大骂,给两个男女一顿好揍,并扬言,再发现一次,就要了孙忠阳的命、
我们立刻找到了冯娟,冯娟面对我们的询问表现的很是冷静,顾左右而言他,表示一定是怀疑错了对象。
当问其每个案发时段去向,冯娟表示记不清楚,无法给出答案,但基本上都是在单位度过,最近业务多,老板加班也是难免的。
在询问的过程中,专案组经过市委特许,对冯娟的家进行了全面搜查。发现了一件黑色羊绒短大衣,成分与女学生被刨案中提取到得衣物纤维对比同一。
其所公司办公抽屉里发现羊角锤一把,但没有提取到血痕,看成色应为新近购买。
日期:2010-1-12 0:45:00
司马局长捏了捏脸,看来快结案了,现在要做的,就是弄清楚这个冯娟是怎么作案的,又是为了什么。
我们排查了冯娟的全部社会关系,调取了全部的手机通话记录。一个私家侦探公司浮出了水面。
根据私家侦探公司反映,冯娟曾在很久之前就找到了他们,提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要关注丈夫孙忠阳的行踪,包括去过哪,见过谁,甚至还要有现场照片。
至于女死者的照片,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时间已久,无法确定,而且全部资料,根据行规,已经交给了冯娟,并没有留存备份。但自冯娟要求以来,肯定是对孙忠阳开展了密切监控,肯定不会有任何遗漏。孙忠阳和所有女性见面都拍了照,而且其购买手机后的通讯记录,也通过电讯公司内部关系搞到了。(此案另行侦查)
带着这些证据,我们立刻对冯娟进行讯问,具体方法就不说了,反正冯娟交代了。
原来,冯娟退役后虽然自创了一家公司,并取得不错的业绩,但其骨子里的自卑情绪一直没有消除。尤其是和孙忠阳结婚后,当初自己还只是一个退役运动员,面对一个家庭优越的干部,外加自己外貌并不突出,因此经常疑神疑鬼,生怕哪天丈夫有了外遇。
孙忠阳在家中鬼混那次,她是故意半途回家的,当时的场面让她十分痛苦,留下了深刻的思想印记。从那时起,她就将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提防丈夫上面,反正不缺金钱,雇佣了私家侦探队丈夫进行监控,并调查了与丈夫接触的女性的个人资料。
当她发现丈夫依旧死性不改的时候,她并没将全部的憎恨放在丈夫身上,而是对那些女性产生了极度的仇恨,认为是她们的放浪,才导致丈夫有机可乘。
于是,她生出了报复心理,一定要那些狐狸精付出代价。本来只是想找人收拾她们一顿,但随着丈夫一次次的外遇,她的心灵越发受到折磨,最后竟然发展到欲除之而后快的阶段。
出于本身潜意识对犯罪的恐惧,和一定的基本常识,她并没有选择立即作案,而是将这些女性深深记在心理,通过私家侦探的不断汇报,随时寻找时间进行作案。
每当丈夫玩弄过一个女性后,她总是忍耐,知道第一起案件发生前,她又一次发现丈夫有了不正当的关系。压在骆驼身上的最后一颗稻草终于发挥了效力,已经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她决定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
(赶时间,来不及校验了,意思大家看懂就成,心理分析的不好,勉强把)
日期:2010-1-12 1:05:00
司马局长捏了捏脸,看来快结案了,现在要做的,就是弄清楚这个冯娟是怎么作案的,又是为了什么。
我们排查了冯娟的全部社会关系,调取了全部的手机通话记录。一个私家侦探公司浮出了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