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üpchen
发表于 2010-3-17 22:20
回复 160# hhs
谢谢MM 非常受用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0-3-17 22:27
说实话,对楼主mm,我也有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的人生彷佛一直在飘荡。。。为了逃避国 ...
莫妮卡 发表于 2010-3-17 21: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在这里讲讲故事倾诉一下就好了,大家不要太着急
lampenampel
发表于 2010-3-17 22:27
国内的房子千万不能卖,有房子的时候家人都不待见你,难道还指望没房子的时候你家人会给你好脸色看。
ANNA2010 发表于 2010-3-17 21: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是我为什么说她非独生女,父母偏心了~~{:6_404:} 她既然不是独生女,父母又偏向哥哥,这种情况下,想回家奢望家人的温暖,那真是傻的可以啦~~回去的前几天,还有个新鲜感,长了十有八九就要被家人嫌弃厌恶,有事没事就拿楼主失败的婚姻来数落挖苦一番~~那时候,不就等于雪上加霜了吗~~{:6_404:}
hhs
发表于 2010-3-17 22:28
回复 161# Püpchen
{:5_380:}
lampenampel
发表于 2010-3-17 22:30
{:6_419:}回复马甲暖和
问个偏题的问题。
楼主怎么在那边公用电脑上面装中文输入的啊。
我想给我德国系统 ...
Püpchen 发表于 2010-3-17 22: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下载搜狗拼音或者紫光拼音的汉语拼音字母狗一下即可下载这方面的软件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0-3-17 22:30
这帖子看得真是憋气~~~
想打人~~~~
TOC 发表于 2010-3-17 21: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太认真了
Püpchen
发表于 2010-3-17 22:31
回复 165# lampenampel
谢谢!{:5_360:}
lampenampel
发表于 2010-3-17 22:35
回复lampenampel
谢谢!
Püpchen 发表于 2010-3-17 22: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114982&extra=page%3D1
看到你还没拿到红包啊~~你要点回答才能收到的~
{:6_404:}话说,你要是嫌钱多咬手的话~~~考虑一下我渴望的那颗心啊~~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3-17 22:36
本帖最后由 lillyanna 于 2010-3-17 22:42 编辑
TOC 请你自爱,别无聊纠缠JJWW拍砖消遣。请你自尊自重,我从此不理你,请你也别啰嗦
楼主,你如果已经打定了主意离婚,那么我说你应该再原谅他7次就作废哈。我不主张离婚的理由是,我认为婚姻出了问题,不能简单归罪于一方,肯定双方都有责任。即便一方责任更多些,另一方不能不依不饶。既然楼主说她老公痛哭流涕地求饶要悔改,为什么楼主不见好就收呢? 非要赌气离婚的话,那么请便吧。你是大人能够对自己的决定负责,我可以就程序问题告诉你怎么办
1. 楼主立即委托一个律师代理你的案子,先是提出婚姻没有解除之前的扶养问题,分居期满一年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因此楼主的确可以在委托律师后立即回中国
2. 分居满一年后法院才能受理你的律师根据你的委托代理你所提出的离婚申请,法院在审理离婚申请的同时,一并对财产和扶养问题裁判。离婚案是唯一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出庭的民事案子,不能由律师代替当事人到庭。估计从分居开始到法院送达出庭通知最快也得1年3个月左右
3. 因为法院受理案子后,先是要向对方送达离婚申请,等对方答辩后,法院又把答辩送达起诉方。。。这样折腾几个回合几个月过去了,法院确定了开庭时间,楼主来德国出庭就行
Püpchen
发表于 2010-3-17 22:37
回复 169# lampenampel
恩好像我爱猫猫还没给我确认~
{:5_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