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6666
发表于 2010-3-27 20:02
我爱热钱
发表于 2010-3-27 22:05
kein gewalt, bitte.
Hero2008 发表于 2010-3-27 12: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keine!
ithillad
发表于 2010-3-27 22:25
俺觉得这种人脑子不太正常。。。。不过呆久了,我现在也有讲中文的时候蹦德语单词的现象。。。俺 ...
莫妮卡 发表于 2010-3-27 11: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是正常的啊,很多名词不知道要怎么翻译呢
子迎
发表于 2010-3-28 12:17
老公赚得的钱足够给前妻和新婚家庭,应该就能直接拿长居了吧???
why981801
发表于 2010-3-28 14:56
回复 66# shyshy
why?
Blüte
发表于 2010-3-28 15:02
你结婚,最多给你3年或者5年的居留
不可能马上给你长居
shyshy 发表于 2010-3-28 15: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58:}
why981801
发表于 2010-3-28 15:20
回复 69# shyshy
啊,姐姐你说得对,是我打错了,我拿的是3年的居留,所以从丹麦回来后就没再回国了,谢谢姐姐的纠错,哈哈!
Blüte
发表于 2010-3-28 15:21
{:5_394:}各地政策不同,一般在德国或者欧盟结婚都是3年
从国内团聚过来的先给1年或者2年
欧盟人士在德国工作的给5 ...
shyshy 发表于 2010-3-28 15: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why981801
发表于 2010-3-28 15:24
回复 71# shyshy
是的,我弄错了,我拿的是3年居留,所以请这位姐姐就不要再针对这个居留问题这么严重的说来说去了好吗?原北至是想给这个妹妹一个方便的方法赶快弄到居留,现在却讨论到我的错误问题了,这可能不是这个妹妹原本的初衷了吧,我在此再次真诚的道歉,我把3年居留打成长居了,给大家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对不起!所以请shyshy姐姐就此打住好吗?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3-28 15:26
回复shyshy
是的,我弄错了,我拿的是3年居留,所以请这位姐姐就不要再针对这个居留问题这么严 ...
why981801 发表于 2010-3-28 15:24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shyshy也没说你什么啊,咋如此敏感呢?{:5_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