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的枕头 发表于 2010-4-13 12:14

有人申请妈妈来三个月后又延过的么?

看到个帖子里面提到说,申请妈妈过来三个月,想要在这边再延三个月的话,回去了以后可能就不好再来了,是不是有这样的事啊,因为要生宝宝所以想妈妈在这边多待阵子的。那到底是直接申请6个月好啊,还是每次就三个月呢???6个月的话会不会不好签下来呢,还请了解的jms帮忙解答下哈!!!!!

『懵懵懂懂』 发表于 2010-4-13 16:10

6个月不好签,还是申请3个月吧

wer1973 发表于 2010-4-13 16:43

有申请到延长3个月的,具体得看你们当地外管局。
但是下次再想来的时候,可能会有麻烦。
我家在东德时,有朋友的父母来过半年,但此后就再没来过了,都是他们回去。具体原因没问,是否父母不能再来就不清楚了

梦想的枕头 发表于 2010-4-15 09:58

没人申请过???

Berlinxiong 发表于 2010-4-15 10:20

国内来的飞机上装个心脏病突发.
然后下了飞机找机场的大夫诊断一下.
然后再去家庭医生那里开个暂时不能飞行的证明就能延签证了.
但是父母同时在飞机上犯病的难度大和可信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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