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兔 发表于 2010-4-17 17:46

冒用护照比冒用车票恶劣得多了。

skyliebe 发表于 2010-4-17 18:47

jochenkan 发表于 2010-4-17 20:15

回复 20# 小鸟9746
同学,你和人家拿学生证去坐车不一样的。那个通过欺骗才得到多少好处啊,也就就几欧元吧,所以处理起来也不是很重的。你的情况可不一样,打黑工,欺骗,偷税,如果你再为了保护借东西给你的朋友,承认偷他的东西,更加罪加一等,反正估计法官和检察官对这类案件会很有兴趣的。有才不是律师,不能为你上庭打官司的,最多给你出出主意。你还是好好找个律师,争取好点的判决。

TOC 发表于 2010-4-17 21:18

小鸟9746 发表于 2010-4-17 21:40

本帖最后由 小鸟9746 于 2010-4-17 21:45 编辑

看来来法版还是来看热闹的,说风凉话的多啊。

小鸟9746 发表于 2010-4-17 21:43

还是请大家帮忙推荐一个斯图附近的律师吧。大家帮忙看一下这个案件涉及什么法律?

bahn123 发表于 2010-4-17 22:10

由于 我在 萍聚上无法发链接,lz 就自己在Google栏输入 rechtsanwalt stuttgart, 希望lz 能尽快联系个律师, 如果德语有困难的话,就找份中文报纸,上面应该也有律师事务所的广告。 祝lz 早日解决问题。

zum beispiel: Rechtsanwälte BAYH & FINGERLE,   Dr. (VAK Sofia) Jordan Ikonomov

bahn123 发表于 2010-4-17 22:12

本帖最后由 bahn123 于 2010-4-17 22:22 编辑

Dr. (VAK Sofia) Jordan Ikonomov    --------> keine Werbung, NUR ein Beispiel.

Schwerpunkte:

    * Arbeitsrecht
    * Ausländer-/Asylrecht
    * Familienrecht
    * Inkasso/Forderungseinzug
    * Handelsrecht
    * Gesellschaftsrecht
    * Strafrecht
    * Wirtschaftsrecht

lujiana 发表于 2010-4-17 22:57

我很早就在电视看到纪录片关于处理中餐馆打黑工,不是小事,打黑工和雇佣黑工都罚的很重.

先说雇黑工的老板就往死罚, 具体早就忘记了, 要倾家荡产都有可能,所以老板轻易不敢冒这个险雇佣黑工.

打黑工本人罚款是肯定的,相对中餐馆老板要轻, 但具体不知道, 你的情况还借朋友的身份, 跟借个月票不是一个性质, 还是找律师处理吧, 除非你和你朋友想彻底永不登德国这块地.

armerloch 发表于 2010-4-17 23:15

由于 我在 萍聚上无法发链接,lz 就自己在Google栏输入 rechtsanwalt stuttgart, 希望lz 能尽快联系个律师 ...
bahn123 发表于 2010-4-17 22: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看这人的名字,明显不是德国人啊,叫什么什么“夫”的,都是东欧的吧

maxwellst 发表于 2010-4-17 23:52

觉得楼主不厚道 朋友都冒险借给你证件了 出了事情 为了怕担责任还要拖朋友下水,既然楼主无所谓回不回国 干脆承认那个证件是你偷的或者捡的 和那个朋友没有关系好了 这样才叫朋友

小鸟9746 发表于 2010-4-18 01:08

本帖最后由 小鸟9746 于 2010-4-18 01:12 编辑

觉得楼主不厚道 朋友都冒险借给你证件了 出了事情 为了怕担责任还要拖朋友下水,既然楼主无所谓回不回国 干 ...
maxwellst 发表于 2010-4-17 23: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的这个朋友的关系,大家可以把他和我理解成一个人的左右手…………,或者就是一个人也可以。现在不是跟你讨论,我人格有没有问题的时候。

我不是怕担责任把别人拖下水,在这里鸡鸡歪歪的让大家出主意,让我逃避责任,我是想让大家帮忙推荐个律师,或者在德国打官司有什么要注意的事情。所以不想就这点再回应什么。“觉得楼主不厚道 朋友都冒险借给你证件了 出了事情 为了怕担责任还要拖朋友下水”

shangkal 发表于 2010-4-18 01:41

长见识了。。

selle-79 发表于 2010-4-18 02:50

居然会有人傻到借出自己的身份证明???
文道 发表于 2010-4-17 15:2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真有人问我借过税卡,但我没借,有些人真的很奇怪,什么话都张得开口。

bahn123 发表于 2010-4-18 11:45

一看这人的名字,明显不是德国人啊,叫什么什么“夫”的,都是东欧的吧
armerloch 发表于 2010-4-17 23: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是哪的。 就是google上随便搜索出来的。 lz需要的是建议和帮助。 就不要在这里吹毛求疵了,管他是哪国的,是律师就好了。

钟摆 发表于 2010-4-18 13:53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 楼主你是不是有两本护照。 两本护照的身份不同? 曾经听说过, 通过关系一个人搞到两本护照的情况。 但是这样的话 如何能被查到呢。 奇怪。

itw 发表于 2010-4-18 14:49

大家就不要管LZ和那个朋友是什么关系了, 可能是男女朋友, 甚至是夫妻都有可能的啊.

我以前就认识一对夫妻, 他们都在一家德国餐馆打工, 就用一个人的税卡, 老板也不反对.

LZ就是比较点背, 被查到了,大家看看能否给提供个帮助, 或者知道什么相关事情的, 给个建议, 别的就别管了.

jiahe 发表于 2010-4-18 16:01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AWassermelone 发表于 2010-4-18 16:11

大家就不要管LZ和那个朋友是什么关系了, 可能是男女朋友, 甚至是夫妻都有可能的啊.

我以前就认识一对夫 ...
itw 发表于 2010-4-18 14: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是这样就更加傻x了,哪有拿着异性证件去冒充的,这不被抓技术难度很大。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10-4-18 17:01

跟配偶的签证有关吧。像来跟在这里读博士的人团聚,一般就没工作许可。跟拿长居的人团聚,好像2年 ...
马甲大人 发表于 2010-4-17 09: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的,根据结婚时间定的。如果结婚两年以上才申请的团聚签证就有工作许可。如果不到两年,就要等两年后才有团聚许可。所以有些人过来就有许可,因为人家很久前就结婚了。

sleod 发表于 2010-4-19 14:37

难道不能说你是顶替你朋友来工作的吗,就说你朋友本来在那里打工,只是临时有事找你顶替一下。不知到这种说法会不会判轻点。。。呵呵,当然,人家也不是傻子,也不好糊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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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打工被抓了,急需在才同学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