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kisan 发表于 2010-4-23 13:07

他们要回那笔钱其实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正如MM所说大部分钱是他们出的,而且你也跟他们的儿子离了婚,多少是有点心生怨恨的。那房子能卖掉的话就卖了把钱还给他们呗,剩下的钱看能不能买个小点的房子给女儿长大后作安居之所,这么多年了,房价都翻几倍了吧?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3 13:08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3 13:09

zuzuzu 发表于 2010-4-23 13:09

没有, 是我EXLG还的, 我没他的BANKAUSZUG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3 14: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概时间金额你总知道吧,

yuhe 发表于 2010-4-23 13:10

还在, 不过没我的分了, 是我EXLG和我女儿的房子了.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3 14: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跟你的EX商量,看他们能不能看在女儿还小,你又没工作,分的那分早就化光了.还不了那钱.就让GP把那钱当送给他们的孙女和儿子.这样私了.

zuzuzu 发表于 2010-4-23 13:10

我当时要在贷款,案我LG说要给他父母借,贷不要给利息了..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3 14: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结果哩, 空口无凭都是P话不是?

M_G 发表于 2010-4-23 13:10

事到如今,只有卖房了,觉着他们总会留些钱给你女儿,再存起来。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3 13:12

yyjess 发表于 2010-4-23 13:13

我想你应该可以跟你前夫谈谈吧.
你是觉得大部份的钱是前公婆出的才把房子写给他的.   他父母现在来这一脚是不是他们缺钱啊.

真的要是打官司 你可以说他父母当时没找到借条, 可对你保证过..房子过户后他们会将借条撕掉. BEHAUPTUNG GEGEN BEHAUPTUNG德国法律... 口头的承诺 也是有效的. 你就说自己相信了他们.如果对方否认, 好像这官司可以打很很很很久.

{:5_456:}就不知道还是否AKTUELL....

M_G 发表于 2010-4-23 13:15

很多东西都是空口无凭,以后长个心眼,该立字据的别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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