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1:18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1:21
serenita
发表于 2010-4-24 11:22
那结果呢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结果是找下家。
哈哈哈!
把货处理掉。
一样是有合同,
啥子都有的。
但是经济纠纷运气好就是协调,
不好就是倒霉。
有那个时间和钱来赔,
不如再做笔生意。
呵呵呵。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24 11:22
如果她还是跟我要, 在不给的话就去中国执行去了,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回答她,你没有房子的产权,所以不承担房子的债务
她非要钱的话,要么找她儿子卖房子还钱
要么中国法院确认你对该房拥有产权后,你才能付她钱
看她对你这番话怎样反应
serenita
发表于 2010-4-24 11:24
中国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2: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啊呀,
这样子你根本不要理会那么多了,
带上孩子劝走高飞去吧!
你在德国没有律师么?
还是都给你出馊主意?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1:24
yanghiro
发表于 2010-4-24 11:31
coolball
发表于 2010-4-24 11:34
都快看不下去了,真想骂LZ啊,怎么就SB到这样了.这种人帮也没有用的.最差的结局就是他现在LG因为她懒好人的态度,离开她们,然后他自己女儿也没有,儿子也小.让她尝到苦头才知道自己有多SB,这里给出主意,她一个也不会听.
只有她自己清醒了,才可以.
告诉你,不管你Ex LG是好,是坏.就让他证明.第一他把房子产权还给你,你看他肯不肯.然后让他写欠条说,这个欠款是一人一半的.剩下的钱,要不就你还,要不你就卖房子.
你这样子一切都被动,还想给你女儿保留一切,你怎么不想你LG说你,为了一个将来的不明确的东西,损害你们现在的家庭.
你这种女人真是祸害 , 傻女人知道躲,知道犯了错误不能重蹈覆辙,知道改.你这种人,是死不知道自己有多可恶.我怀疑你是要被蠢死的.你前老公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你前面的,人好有P用啊.
你不醒过来,总有一天你身边所有的人都会被你这种性格害死的.
mausreis
发表于 2010-4-24 11:39
本帖最后由 mausreis 于 2010-4-24 12:48 编辑
太麻烦了,房子是大事,抚养权也是大事,难!
serenita
发表于 2010-4-24 11:49
太麻烦了,房子是大事,抚养权也是大事,难!
mausreis 发表于 2010-4-24 12: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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