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nmal 发表于 2004-10-27 19:00

ebay纠纷,问问大家,这个事情我该怎么处理?!

我在ebay上买了本书,拍下来之后,马上通过ebay的手续给卖家发了信,信中包含我的地址(正确地址)。

而卖家却根据拍卖后系统自动生成的信里的地址给我发货,因为我搬了家,ebay系统
内的地址在我拍这个货的时候还没来的及改,所以自动信里的地址还是旧的。
于是信就给退回去了。

这里要补充的是,他是在我给他通知后的几天后才发的货。

我个人觉得我这事上没责任,卖家忽略了我的通知,造成错误,我认为他应当无条件
在重新发给我。

对方是个德国人,他不提是否注意到我的通知,只说我应当在拍卖前就改我在ebay
上的地址。他说他在拍卖结束后马上就登记了我当时的地址。而他也确实发了货。
再发的话,起码我应当和他分担邮费 (5欧)。

之后他又来了封信,说让我尽快答复他,说,我可以给他账号,他要退给我钱(除掉
邮寄的钱)。

大家认为,我的要求(让他无条件重邮) 合理合法么?他有权提出让我分摊邮费么?

我在线等,谢谢!!

cinderella 发表于 2004-10-27 19:05

既然地址变了,那你应该在给他转帐的时候填上新的地址, 这样他就不能赖拉. 现在看来他是耍赖拉. 德国人有的就这样. 现在他就是有2个条件,一你再给他寄5欧. 二,他退给你钱. 你得选其中一个了. 他就耍赖,说没看到你发给他的EMAIL.那也没办法. 以后多个心眼啊.

einmal 发表于 2004-10-27 19:13

Originally posted by cinderella at 2004-10-28 02:05 AM:
既然地址变了,那你应该在给他转帐的时候填上新的地址, 这样他就不能赖拉. 现在看来他是耍赖拉. 德国人有的就这样. 现在他就是有2个条件,一你再给他寄5欧. 二,他退给你钱. 你得选其中一个了. 他就耍赖,说没看到你 ...

谢谢你这么快回复,

我给他的通知,是通过ebay网页里的那个程序 Kaufabwicklungsinformation

等于是通过ebay的标准程序发出的,信也自动给我自己发了一个拷贝。

有这封信,我能算有证据么?

还有,其实我搬家以后,在这次拍卖之前我还买过三样东西,都是从ebay上
的商家买的。我推测,那几次ebay上我的资料自然也还是没改过的,但这三个
商家都按我后来发出的通知上的正确地址给我发的货。

想到这个,我就更觉得是他的疏忽。

comego 发表于 2004-10-27 19:20

为什么不直接改ebay地址呢

cinderella 发表于 2004-10-27 19:22

每次买卖成功后,EBAY都会发确认信给买卖双方,上面就有对方的地址. 卖主将来会说,他是以这封EMAIL上的买主的地址把东西寄出的.他可以说,当他看到你给他发的EMAIL的时候东西已经寄出去了. 所以说,这次的事情,你只能说自己不走运.碰上这种人.

einmal 发表于 2004-10-27 19:25

Originally posted by comego at 2004-10-28 02:20 AM:
为什么不直接改ebay地址呢

改地址这个事情,一直被我忽略,之前的三次买卖因为都无误,
我也没想起改。

这次拍卖之后,我才改的地址。

而且,好像改地址在ebay上要过一段时间才会生效。
不是即时的。

einmal 发表于 2004-10-27 19:30

Originally posted by cinderella at 2004-10-28 02:22 AM:
每次买卖成功后,EBAY都会发确认信给买卖双方,上面就有对方的地址. 卖主将来会说,他是以这封EMAIL上的买主的地址把东西寄出的.他可以说,当他看到你给他发的EMAIL的时候东西已经寄出去了. 所以说,这次的事情,你只能 ...

他是过后好几天才发的货,并且当天还给了我一个邮件,说今天发货了。

现在他不能说马上发货,而是说,他当时就 versandfertig gemacht了。


我觉得我还有个有利的地方,因为我买完东西就马上汇款了,他就给了
我一个positive bewertung,并且还要求我也给他bewertung。

而我一直还没给他bewertung,我总是等到拿到货以后再说。

我觉得,像他这样马虎的发货,给positive bewertung实在勉强!

cinderella 发表于 2004-10-27 19:44

你怎么就那么幼稚啊?他是隔了几天才发的货,但是他可以说,他这几天都没有看EMAIL,然后呢, 他发过货了之后才看到你的EMAIL.但是已经晚拉啊....总之这次你有理也没办法讲啊.

zeitverloren 发表于 2004-10-27 22:05

很多卖家都是自动化完成交易,出货的繁杂手续(确实很烦,每天无数的买家提问,电话,妹儿),所以虽然你尝试及时主动的和卖家取得联系(下次有条件致电),虽然这其中也有卖家小小部分责任,但是买家因该及时更新自己的信息,虽然你这次只是作为的买家,但是下次你也可能是卖家,使用虚假的,或者失效地址是在ebay禁止的。。。秉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尝试和卖家说明情况,要求双方承担责任,对半付费。。。

[ Last edited by zeitverloren on 2004-10-27 at 22:07 ]

lilu 发表于 2004-10-27 22:30

你在自己的信箱里有一个COPY 也没有用啊,并不说明他也收到了,多付一次邮费当买个教训也好。如果他能够出示收到你旧地址的邮件,你稳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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