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fenlin 发表于 2010-4-29 09:12

我有个朋友办过,当时是这样解决的,女方不肯回国,但是同意离婚,男方拿着女方亲手写的委托书,去国内法院上诉办成的离婚。有委托书的情况下不需要双方在场的。当时过程也不是很复杂,只是需要一方亲自回国办理。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0-4-29 09:14

大使馆没有办理离婚的职能
如果双方都是中国人,选择其中一个的原户籍所在地管辖
双方协商一致对解除婚姻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28 22: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错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0-4-29 09:17

我的一对中国朋友8年前在大使馆结婚,两年前离的。通过这里的德国律师离的。但要找有国际婚姻经验的律师,有的只办德国人的离婚很多东西不懂。他们是在科隆找的一个律师,据说法兰克福也有这样的律师。

corba 发表于 2010-4-29 11:23

可怜,结婚要花钱,离婚还要花钱,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lian_diary 发表于 2010-4-29 13:41

既然是朋友,让他们折腾去吧。难道楼主在后面排队?
BigPeng 发表于 2010-4-28 17: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3:}

zimmer28 发表于 2010-4-29 13:57

{:5_390:}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30 10:19

这个是错的。两个待在国外,持有大使馆结婚证的中国人的婚姻属于涉外婚姻。
ananbear 发表于 2010-4-29 10: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任何国家的大使馆和领事馆根据国际公约都相当于本国领土,因此驻地国司法不能管辖,进入该使领馆就犹如进入其所属国一样,因此在使领馆的婚姻登记是根据本国法在本国领土缔结
所谓涉外婚姻是一方当事人是外籍人士,或是在外国根据外国法缔结的婚姻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30 10:22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0-4-29 10: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当年的中国人已经改变国籍,当然可以根据国际私法规定的管辖地办理离婚手续
否则德国法院无权管辖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0-4-30 10:47

如果当年的中国人已经改变国籍,当然可以根据国际私法规定的管辖地办理离婚手续
否则德国法院无权管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30 11: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两个在德国居住的中国人(持中国护照)可以在德国法院离婚,无论他们是在中国还是德国的中国大使馆结的婚。法律条文我没有,但我见过实例

qiqi84902059 发表于 2010-4-30 11:31

两个在德国居住的中国人(持中国护照)可以在德国法院离婚,无论他们是在中国还是德国的中国大使 ...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0-4-30 10: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学法律的朋友也这么说,不过价格不低,优点是两人回国可以装未婚,而不是离异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请删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