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越南汉1500元「偷渡套餐」偷渡香港只为「坐监」挣钱
越南汉以1500元购买「偷渡套餐」,带同「套餐」附送的AK47步枪子弹及利刀,匿藏于货车车底,意图从文锦渡过关来港时被警方拘捕。男子10月26日在庭上坦言想来港找工作,而身上的子弹及刀是为自己不幸被捕时,确保他能入狱享受免费食宿,以及在狱中工作挣钱回乡。他终「得偿所愿」被判入狱21个月,经计算,被告扣除「团费」,在狱中仍可挣得近7000元。就同类案件,律政司若申请加刑,未必有阻吓作用,反会使被告有更多挣钱机会。对于如何堵塞这种「另类自由行」犯人来港挣钱,保安局不作评论。而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则表示,面对愿意牺牲自由来入狱挣钱的极端例子,实在是无办法解决,但他强调有关情况暂时并不普遍。
21岁的被告阮文显,26日于区域法院承认于今年7月5日无牌管有弹药及非法入境两项罪名,当法官施允义问及子弹的用途时,被告表示不知道,只称他从越南乡间的年轻人口中得知,若带同武器偷渡来港,不幸被发现时便可坐监,狱中不但有住宿、有食物,更可工作挣钱,他见人人都带武器,所以便花了300万越盾(约1500港元)购买附有子弹和刀的「套餐」偷渡来港。法官表示:「人家参加的是4星级旅行团,你的却是2粒子弹旅行团。」阮点头说「是」。
阮又表示偷渡来港是为找工作,不然就希望能坐监,他不想被即时遣返,但又不希望刑期太长。由于他是次来港花了一笔钱,遂要求法官判处一个适当的刑期,好让他能挣足够的路费回乡。法官随即询问庭警及负责案件的警员有关犯人在狱中的工资详情,得知犯人在狱中工作,一般而言每月可挣400多元。而阮称他在越南每月仅挣约100元工资,不及香港监狱「包食包住」之余,又可挣钱般好。
面对如此渴望坐监的被告,就连其代表律师也大感懊恼。在辩方律师求情前,法官问他是否会替被告申请一个较长的刑期,律师亦坦言甚少面对这种情况,感到案件有点「棘手」,最后只要求法官平衡得失后,判处适当的刑罚。
东方日报报导说,控方指被告在警诫下直认携子弹来港「博坐监」,而携带子弹仅是「人有我有」;被告解释带子弹入境有两个用处,首先子弹变卖后可赚取生活费,第二若被捕后因藏械可望加重刑期「坐长监」。
被告在庭上又向法官讨价还价,他表示不欲来港即捕即解,亦不欲在狱中「住□耐」,总之「住一段时间,但又唔好太长」,他不讳言今次来港已花去越南盾300万元(约1600百港元)作路费,故望能在狱中赚取金钱带返家乡,估计今次坐监扣减假期后需囚14个月,他可赚取约7000元工资。
法官在判刑时说希望能将被告立即遣返,被告闻此即时面露慌张神色,并询问法官为什么只将他一人遣返,而之前犯案的越南人却可以坐监。法官解释虽然他希望能即时遣返被告,让他的同乡明白偷渡来港并非「有利可图」,但这样对之前因非法入境被判入狱的人并不公平。
由于被告所藏的子弹只是确保他入狱的手法,并无犯罪意图,终判被告入狱21个月,被告听罢判决,随即放下心头大石,且面露笑容走进囚室。
[ Last edited by budaoweng on 2004-10-29 at 21:13 ] 那老越会来得越来越多的.....
不如让边警开枪驱回偷渡船,不让其靠岸.... 难怪越南不断在南海抢船。原来已经穷疯了。。。。。 真可算奇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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