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家庭团聚签证的工作许可,Mutterschaftgeld以及Elterngeld问题
请问1.老公的合同是和工作绑定的,是18,我自己的工作合同即将到期,已经交失业保险超过1年
在德国境内的婚姻状况不满2年
那么,这样的情况,若我的签证换成家庭团聚签证,是否有工作许可?能否领到失业金?
2.本人的工作合同将在预产期之前3周结束,也就是7月底结束,据说可以领到Mutterschaftgeld
那么,从8月份开始的Mutterschaftgeld,是只有从保险公司领取到的每天13欧
还是能领到与7月份一样多的钱,也就是Mutterschaftgeld激活前的3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后者的话,这个之间的差额应该由哪一方来支付?
3.能拿到Mutterschaftgeld是否就意味着能够拿到Elterngeld?
工作合同已经在产前3周,即7月底结束,8月份生宝宝的话
是否申请的Elterngeld是不是只有300欧每个月?
还是Mutterschaftgeld开始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67%?
谢谢前辈指教 这个问题还是去工版,法律版或者宝宝版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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