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法律手段能不能帮女人消灭“小三”?
“君”爱美丽--马君的博客似乎现在的很多中国人都喜欢拿中国和美国进行比较,而很多东西到头来比较的结果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确实是两个级别的国家,尽管中国在大踏步前进,可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美国在更高的起点上以更快的速度飞速发展着。
当我们在国内火热的讨论小三且此趋势久热不冷的时候,或许没有人曾想问起美国人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是怎么处理的?正当我为此感到饶有兴趣的时候,近日一条新闻进入了我的眼帘。不久前,美国60岁妇女辛西娅与丈夫的婚姻由于第三者插足破裂。辛西娅根据一条仍然没被废除的19世纪“通奸法”,将夺走她丈夫的情敌告上法庭。法庭日前判决第三者安妮向辛西娅支付900万美元的“通奸伤害”赔偿金。
900万美元,没看错,确实是900万美元的巨额赔偿。《蜗居》已经过去整整一年了,但是其对于小三和房子讨论的热度均未曾消退。虽然在2010年流行的女性新标准中,“斗小三”成为新女性必备技能,但在目前中国实施的法律中,还未有直接对第三者惩罚的条款。目前我国法律中,仅有《刑法》在重婚罪这一罪名上,对惩治“小三”有所规定。除此之外,可向法院起诉赔偿的,只能针对婚姻中的过失方。
现在网络上争论最多的大概就是小三的出现究竟是出轨方的责任大还是小三的责任大,双方都有责任是肯定的。小三与外遇,本来就是一个更关于道德和感情的问题。第三者始终是第三者,婚姻破裂的责任,更多的在夫妻两个人身上。但是若真的出台一则法律,仅仅是针对小三而放过出轨方,似乎又很不公平。在一项调查中,74%的网友认为婚姻破裂,出轨方的责任最大;57%网友反对婚姻破裂后找“小三”索赔,因为小三不可能让本来完美无瑕的婚姻破裂。
看来,大家虽然都记恨小三、调侃小三,但是站在事情之外说话显然要轻松和客观得多。法律即便真的能惩治夫妻之间的不忠诚,要做到完全公平,似乎也是很难的事情,尤其是在关乎婚姻和第三者的情况下,真的需要好好斟酌。连清官都难断的家务事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因为这其中常常纠结着的不仅仅是法律,还有道德和情感。而且,怎样界定是不是小三,又怎样去判断到底是感情先出了轨导致的家庭破裂,还是本身两个人的感情就已经出现了危机从而导致婚姻的失败?
人的不幸有各种各样,但其实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与其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经营爱和婚姻的能力,还有身边男人当初的承诺和现在的魄力。其中道理,我自然是不必多说,婚姻不比爱情,确实是需要用心去经营的。
经营要点一:婚后也要继续谈恋爱,这不肉麻。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还是太早放弃了自己?与其把婚姻看做一劳永逸的避风港,不如在婚后继续谈恋爱,保持住那份纯真与热情。失去爱情的家庭,也会慢慢失去牢固。要知道,总是和锅碗瓢盆过日子,你的重点似乎偏离了重心。
经营要点二:保持清醒与理智,不要破口大骂。
当一切揭穿时,上门教训小三成了很多妻子的常用手法,但技巧和成本还多需考虑。撒泼耍赖不能增加你的价值和竞争力,鱼死网破只是下下策。《蜗居》里面宋思明太太之所以受到很多网友的喜欢,大概也是在这件事情上处理的方式和态度都显示出了自身的素质,都21世纪了,还是不要随便就把自己的形象败坏了为好。
经营要点三:拯救家庭,不是不可以。
我们也见过拯救成功的案例,这无关尊严和面子,只是一种选择。如果你还想拯救婚姻,如果他还值得你继续,很多事都有挽回的余地,毕竟大家走在一起都不容易。
这三点“经营理念”也是我的一些小小建议,我明白很多网友现在心里可能都想着要是能真的出台这样的一条法律,就像我第二段提起的那条美国新闻一样,那该是一个怎样的场面。我们都知道任何一条法律的出台都是为了维护人权和社会秩序,若真是也出台这样的一条法律,那只能说明小三已经成了一种气候,威胁到了大家的生活,我不希望看到社会的大环境变得如此物质和轻率,希望大家能够重新认识什么是婚姻,不要再把它当做儿戏,对自己和你得那个一半负责。
法律其实灭不掉小三,能够真正让小三这一特殊的现象不如此大张旗鼓的,也许只有处在婚姻中的人们本身,也就是每一个家庭,每一对夫妻,尽可能呵护婚姻,不让它出现裂缝。 小三犯法吗?先搞清楚法律再说。 我们国家好像没有通奸法
不过其他国家例如韩国还保留着通奸法,一旦发现通奸,奸夫淫妇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我们国家好像没有通奸法
不过其他国家例如韩国还保留着通奸法,一旦发现通奸,奸夫淫妇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元昊他姐 发表于 2010-5-29 15: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呼唤这个法 我们国家好像没有通奸法
不过其他国家例如韩国还保留着通奸法,一旦发现通奸,奸夫淫妇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元昊他姐 发表于 2010-5-29 15: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敢问上次那个教授换妻是以什么法律判的? 敢问上次那个教授换妻是以什么法律判的?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5-29 16: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
你想说是“通奸法”?
如果有,当然好了,只是不明白怎么还有这么多小三,二奶横行于世 gg了下
主题:中国大陆有通奸法吗?
2009-9-21
中国大陆有通奸法吗?若有,是怎么样规定的>?
回复人:王宇律师电话:13803867306 如果我长时间没有回复您的问题,可直接拨打我的电话^-^
我国刑法上没有对通奸的专门法律规定,道德上进行谴责,如果是和别人已夫妻名义通奸的话有可能构成重婚罪。如果不以夫妻名义,那么通奸的事实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王宇律师。 敢问上次那个教授换妻是以什么法律判的?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5-29 16: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是 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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