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版专用马甲 发表于 2010-6-13 12:57

谢谢你这么认真的回复我的帖子! 每个人过日子的方式不一样, 也谈不上好坏, 自己觉得舒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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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III 发表于 2010-6-12 21: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目前老公的收入和我们的支出情况来说,很难有存款。有了孩子后肯定在吃穿用上都不能降低要求的,我们在穿的方面支出还算比较少,基本上是平价大众的牌子或打折的时候买,我不买奢侈品。我们在吃和用上还有对孩子的投入方面要求都挺高的。我老公还有很多业余爱好要支出,还有社交,每年的几次度假。我们现在的存款一是给孩子的教育基金,是将来给孩子上大学时准备的,这也是拿我的婚前财产存的,在孩子的名下。另外还有一笔不多的存款帐户,就是我自己拿来应付一些计划外的大额支出的。我想了下,如果婚姻有变数,我自己是完全不需要依赖我老公的,而我老公也还年轻,只要不长期失业也应该没什么大问题。所以这点上我觉得不需要有什么顾虑,我唯一顾虑的是他不要反过来要求分我的财产,因为如果假如离婚后我还要靠这些钱抚养我的孩子。

我想问嫩,嫩说现在考虑这个问题伤感情,那嫩觉得什么时候考虑这个问题好?嫩能不能谈谈嫩家的情况是怎样的给我做个参考?

DLIII 发表于 2010-6-13 20:38

本帖最后由 DLIII 于 2010-6-13 21:39 编辑

就目前老公的收入和我们的支出情况来说,很难有存款。有了孩子后肯定在吃穿用上都不能降低要求的,我们 ...
婚版专用马甲 发表于 2010-6-13 13: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家全部财产, 房子车子存款投资父母赠送等等, 都是共有的, 自从我签了第一份我们共同的投资合同开始, 就发现如果以后分手, 这个财产分配会非常麻烦, 损失会很大。 不过真要分手的话, 谁还会管这些损失, 离婚肯定不会便宜。

具体到房子, 如果真的离婚, 无论什么原因谁的过错, 一般都是爸爸离开家, 房子归妈妈, 妈妈带孩子继续留在家里住, 目的是为了尽量减少父母离婚带给孩子的负面影响, 这样可以起码不改变孩子的居住生活环境, 孩子不用搬家转学失去朋友等等。 这是我和亲戚, 同事, 朋友, 邻居交流之后的普通认知。 我个人认为, 只要是个有责任心的爱孩子的男人, 都不会不同意这么做。

另外, MM好有钱呀, 就算离婚分手不用男人养家, 你可以凭你的婚前财产养自己和孩子, 还能给孩子提供一笔比较大的教育基金。 我没你那么牛, 如果离婚, 肯定得工作才行。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6-13 21:26

我家的房子是婆婆造的,归老公名下,住着没有属于自己的家的感觉。{:5_386:}
我也想用婚前财产给自己买个Wohnung或者小房子,万一离婚了有个去处。

xiaowla 发表于 2010-6-14 13:31

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很难想象啊,就算赠送好像也应该是婚内财产吧???
婚版专用马甲 发表于 2010-6-13 13: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参考民法1374,第2款。
规定的是婚前财产,婚后继承的财产,受赠的财产都算婚前财产。
具体操作要问律师了。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0-6-14 18:29

问个技术问题。
象lz已经那么多年在这里的,估计国内的财产是不会在这里报税的,现在突然跳出笔婚前财产,在德国能全款买房的,就算是个wohnung,都起码要5万以上,到时候你们怎么向税务局解释啊???{:2_236:}

heaven1230 发表于 2010-6-14 18:50

路过,我也想自己掏钱买Wohnung{:5_379:}

婚版专用马甲 发表于 2010-6-14 21:20

本帖最后由 婚版专用马甲 于 2010-6-14 22:27 编辑

谢谢你这么认真的回复我的帖子! 每个人过日子的方式不一样, 也谈不上好坏, 自己觉得舒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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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III 发表于 2010-6-12 21: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嫩说的那么牛的,我的婚前资产大部分都不是现金,如果变现很麻烦也有很多损失,但是万不得已的时候也算是一个后路了。所以我才要确保要买的这个房产以后一定要属于我,因为房租是最大的支出,有了自己的房子不用交房租,日子才会不那么辛苦,特别是还要抚养孩子的情况下。
我们家到目前为止除了我在国内的财产外,德国的所有东西也全部是两人共有名下的,现金银行账户共同的投资等等。但是儿子的教育基金和这个房子,是我给儿子的,这两样我要确保安全。

婚版专用马甲 发表于 2010-6-14 21:30

参考民法1374,第2款。
规定的是婚前财产,婚后继承的财产,受赠的财产都算婚前财产。
具体操作要问 ...
xiaowla 发表于 2010-6-14 14: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mm的信息,这个对我太有用了。我现在就去研究研究。

婚版专用马甲 发表于 2010-6-14 21:34

问个技术问题。
象lz已经那么多年在这里的,估计国内的财产是不会在这里报税的,现在突然跳出笔婚前财产, ...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0-6-14 19: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中国的财产收入全部都在中国完税了,只有中国没有而德国有的税才需要补,我是这样理解的。至今为止税务局也没来问过。

婚版专用马甲 发表于 2010-6-14 21:39

路过,我也想自己掏钱买Wohnung
heaven1230 发表于 2010-6-14 19: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嫩怎么什么都要啊?坐拥大的花园洋房,又要买店铺,又要买wohnung,挥金如土啊。。。建议嫩还是开个建筑公司,嫩想要haus就自己盖haus,嫩想要wohnung就自己建wohnung,多方便。{:5_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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