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ro 发表于 2010-6-20 12:35

要不干脆结婚后,把你老公直接干掉得了,哈哈哈。然后全部继承。
灰太狼2010 发表于 2010-6-20 13: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还得先看遗嘱

灰太狼2010 发表于 2010-6-20 12:36

那还得看遗嘱
kiro 发表于 2010-6-20 13: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就相关人等全部消灭掉,就可以了。

kiro 发表于 2010-6-20 12:38

那就相关人等全部消灭掉,就可以了。
灰太狼2010 发表于 2010-6-20 13: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遗嘱说把财产全部捐给慈善机构或者国家,是不是也得把人家都灭了?

灰太狼2010 发表于 2010-6-20 12:39

遗嘱说把财产全部捐给慈善机构或者国家,是不是也得把人家都灭了?
kiro 发表于 2010-6-20 13: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可怕的媳妇,谁娶了真是倒大没了。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6-20 13:39

你想分他的财产不容易吧,这三处房产是他婚前买的,就是他的私人财产啊,如果以后离婚你只能分到房屋的增值部分(但德国这个楼市的价格好象增值不易啊)。而且现在不是新的婚姻法出来了,离婚也没什么赡养费了(除非离婚时你因为孩子小而无法出去工作,好象也就三年)。我感觉反正你婚前的财产还是你的,他的还是他的。你没有什么损失,但也没有什么得利。
小熊1027 发表于 2010-6-20 00: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小熊所说!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6-20 13:40

德国法律好象在离婚出轨的问题上和中国不同,没有主次责任。如果真要离婚法院才不管你什么原因呢。而且人家是婚前财产,和你也无关啊。离婚只是分割婚姻期间的财产,当然如果他自愿送你除外,而且双方签证的协议内容如果与法律有抵触,也是按法律办。不然你们签个协议说如果离婚,对方不许再婚,就算双方签字也是无效的。
小熊1027 发表于 2010-6-20 01:0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再顶!{:5_394:}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6-20 13:41

找人结婚,干嘛不找中国人?干嘛不找我?
找鬼子,楼主认栽吧!
朝天子 发表于 2010-6-20 02: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与国际人种都无关!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6-20 13:42

如果能分两套房子,搞出个10几万现金,也值。
灰太狼2010 发表于 2010-6-20 13: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LZ真有此等愿望,我祝她好运!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6-20 13:44

既然已经认识到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还要和他结婚,确实是值得考虑的
1。你自己没有财产,也就不存在保护自己的利益的问题了,这应该是他为自己考虑这个问题。
2。这些都是他婚前的财产,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只有婚后增值的部分可以在离婚的时候用于分割。
3。出轨不能作为分割财产的理由,除非婚前协议里写明。
4。最好在结婚前了解清楚,他这三处房产是否都已经付清了。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0-6-20 13: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你所说!请LZ想清楚!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6-20 13:45

要不干脆结婚后,把你老公直接干掉得了,哈哈哈。然后全部继承。
灰太狼2010 发表于 2010-6-20 13: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提议很大胆,但可操作性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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