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hula
发表于 2010-6-22 22:32
其实,我觉得,孩子可以先保留中国籍,将来等孩子大了,再换德国籍也不迟,弄不好和沈丹萍女儿一样,考不上北大,换德国籍,进北大当留学生,专业还随便选。
中国籍太难拿了,将来想要还真不容易,相对,父母有人德国籍,德国籍还是挺容易的。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6-22 23: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不公平啊,国内考大学竞争那么激烈,最后是个外国人就能进{:5_386:}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2:32
大家一直在说男人可以禁止lz带孩子出境
但是lz在德国怕男人抢走孩子,也同样可以报警啊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3: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的呀!{:5_377:}
我是建议她先搬家,让男的找不到。如果双方见面,人家来几个人,硬生生把孩子抢走,她再报警,比较吃亏。
Blüte
发表于 2010-6-22 22:32
但由于是共有抚养权,男的也可证明自己是爸爸。他可以立即上法院要求限制楼主出境,直到法院判决的孩子 ...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3: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没说,糊涂得很, 她模糊记得自己是监护人,这个现在是关键。
alia1017
发表于 2010-6-22 22:32
回复 239# 湿润乐意
最后悔就是当时没去报警,还在替孩子的爸爸名誉考虑,现在好像都晚了
在说我们都是去年刚搬回到德国,家也是新家
什么值钱的都没有,他连我的手机卡都拿走了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6-22 22:33
楼主,如果你现在还住在原来的房子里,男友不在。好好把家里翻翻,找找他的银行单据,有了银行信息,以后要抚养费比较容易。如果你有朋友,尽量办到朋友家去。家里的东西,什么值钱拿什么,别客气。
你可以去医生那里验伤,去警察局提起刑事诉讼。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开保护令。因为你男友有伤害你的先例,法院可以限制他的行动,不允许他靠近你。在法院他有了坏的案底,你争取孩子把握更大。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3: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单说钱的事,要是我,才根本不等男人送55欧过来,直接拿家里的东西卖了,买吃的。
wakaka
发表于 2010-6-22 22:34
可以的呀!
我是建议她先搬家,让男的找不到。如果双方见面,人家来几个人,硬生生把孩子抢 ...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3: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去人多的公共场所见面,尽量避免单独见面
应该不会被抢走吧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6-22 22:34
可以的呀!
我是建议她先搬家,让男的找不到。如果双方见面,人家来几个人,硬生生把孩子抢 ...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3: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建议她男人来时,楼主叫上警察过来。
Blüte
发表于 2010-6-22 22:34
唉,不公平啊,国内考大学竞争那么激烈,最后是个外国人就能进
testhula 发表于 2010-6-22 23: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她来说北大的文凭没啥用, 脸蛋和母亲的人脉更重要。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2:34
楼主没说,糊涂得很, 她模糊记得自己是监护人,这个现在是关键。
Blüte 发表于 2010-6-22 23: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对。我也看糊涂了。确实是她没记清。{:5_360:}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6-22 22:35
就单说钱的事,要是我,才根本不等男人送55欧过来,直接拿家里的东西卖了,买吃的。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6-22 23: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