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otubmw 发表于 2004-11-13 09:46

这是违反的

奥丁战神的头像,把人民币改了,这是违反中国法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3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也违反了本站的规定
本站版主必须带头遵守本站发言规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为了维护网站利益,应让他改正。
下面的网址是百元换头术的案例和处理方法。
http://news.sohu.com/20040824/n221695852.shtml

live 发表于 2004-11-13 09:52

谢谢aotubmw!
已处理。

寻之屋 发表于 2004-11-13 16:25

还有阿,好几个斑竹的图片是否太大了?

纳兰 发表于 2004-11-13 19:32

我也不太喜欢签名档里用很大图片的那种;这样打开一个帖子很费力,而且要分很多页才能显示的完。总版主是不是有办法可以限制签名档里图片的高度?

奥丁战神 发表于 2004-11-14 15:48

我是法盲啊,呵呵,改了吧,我没意见

fcb 发表于 2004-11-17 14:50

楼上的并没错
楼主才是法盲

"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1. 此法规指的是使用人民币图样,而不是指使用修改后的人民币图样. 奥丁有使用人民币图样吗? 没有! 请注意人民币图样和修改后的人民币图样之不同.
2. 奥丁是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吗? 根本不是,他是在网站上.
3. 学法守法要注意理解立法的出发点. 法官在判案时也并不完全死咬字眼,而是参照立法者的本意. 显然,立法者是要禁止在纸质品等实物上乱用跟人民币图样百分百相同的图案. 纸质品等实物方可被销毁,网上虚拟的又何从谈起销毁?
4.这只是件小事,但从小事上也能反应出论坛的管理水准.

以上只是我作为一个用户的个人意见,如认为正确,请更正并向奥丁战神致谦.谢谢!

[ Last edited by fcb on 2004-11-17 at 14:55 ]

奥丁战神 发表于 2004-11-20 20:10

算了吧,他也是好心,你也是好心,呵呵,大家都不容易,我理解他。

[ Last edited by 奥丁战神 on 2005-3-3 at 18:59 ]

奥丁战神 发表于 2004-11-20 20:11

顺便说下,我现在的头像不是也很酷吗~~哈哈

喂喂牛 发表于 2005-1-15 20:55

哟 油也不用了

吉娃娃 发表于 2005-1-15 21:59

这是啥时候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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