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梦醒时分 发表于 2010-7-6 20:32

沉了吧

本帖最后由 我的梦醒时分 于 2010-7-11 12:52 编辑

就让一切都随风而去吧

lian_diary 发表于 2010-7-6 20:33

{:4_282:}沙花

溪西 发表于 2010-7-6 20:34

{:5_353:}忘不了就写信给他

☆★☆★☆ 发表于 2010-7-6 20:36

提供个连接
方便大家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138519&highlight=

nightdream 发表于 2010-7-6 20:40

{:4_282:}

lian_diary 发表于 2010-7-6 20:44

提供个连接
方便大家
☆★☆★☆ 发表于 2010-7-6 20: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302:}LZ还是快收了他吧,他整天这么在网上寻找幸福,祸害多少女青年啊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7-6 20:46

我也忘不了我老婆呀,同求忘情水

东镇女巫 发表于 2010-7-6 20:47

spider127 发表于 2010-7-6 20:47

前排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7-6 20:47

五星真敬业 {:4_294:}

Piggy-poo 发表于 2010-7-6 20:52

{:4_458:}

Scarlet 发表于 2010-7-6 20:53

lian_diary 发表于 2010-7-6 20:54

太狗血了,我怀疑是坑{:4_458:}
如果不是的话,LZ就好自为之吧,最好赶紧搬到他身边去和他言归于好,看着他,让他过有安全感的生活,别让他祸害别的女人了

溪西 发表于 2010-7-6 20:57

不合适就别再一块了,lz你可能是还没找到新的,现在就应该好好打扮打扮,好好工作,找个新的你就不纠结了。

☆★☆★☆ 发表于 2010-7-6 20:57

五星真敬业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7-6 20: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67:}节约大家时间

Antja 发表于 2010-7-6 20:57

我也忘不了我老婆呀,同求忘情水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7-6 20: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不是女人嘛{:4_458:}

celinecy 发表于 2010-7-6 21:03

你不是女人嘛
Antja 发表于 2010-7-6 20: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0:}不准人家搞蕾丝啊...

GGK 发表于 2010-7-6 21:04

LG的大学同学结婚第2天就离婚了,所以楼主婚后半年认清现实不算晚

Antja 发表于 2010-7-6 21:06

楼主你爱他什么啊{:5_456:}

小惠姐 发表于 2010-7-6 21:09

{:5_362:}

东镇女巫 发表于 2010-7-6 21:15

龍兒 发表于 2010-7-6 21:17

LG的大学同学结婚第2天就离婚了,所以楼主婚后半年认清现实不算晚
GGK 发表于 2010-7-6 19: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458:}

我们以前曾经研究过一个问题

就是领完结婚证之后很短时间内又离婚了,能不能算没结婚过~

Faila 发表于 2010-7-6 21:20

不是都离婚了吗?
那就各走各的路吧,最多也就是做个普通朋友了,要是真的不舍得那么当时就不应该离婚啊。

Butterfliege 发表于 2010-7-6 21:20

今天我们结婚半年了,半年前的今天我们用我们最真的情,最纯的爱营造了属于我们自己的最最幸福的港湾,半年 ...
我的梦醒时分 发表于 2010-7-6 20: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这场婚姻就真的是水与土的结合, 一路泥泞一路艰辛, 所幸是所走还不长, 抽身也算及时.

看五猩的连接, 只看到了你对爱对婚姻付出的沉重, 都是单方面的, 一点读不出他对婚姻有什么尽责, 这种男人, 不离是你衰, 离了是你幸.
另外, 你爱他什么呢, 是因为怜惜他的出生导致母性的爱泛滥, 忍不住要去呵护他去纠正他吗? 还是他很帅啊, 后面的这点是重点哈.

Anonymous 发表于 2010-7-6 21:21

你不是女人嘛
Antja 发表于 2010-7-6 20: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不是要回去了嘛,结果就被抛弃了,我还没走,老婆就另投怀白了,死没良心的啊!

streamboat3 发表于 2010-7-6 21:23

Lz 加油, 忘记过去吧,真正属于你的幸福在等着你!

{:5_342:}

lian_diary 发表于 2010-7-6 21:35

我们以前曾经研究过一个问题

就是领完结婚证之后很短时间内又离婚了,能不能算没 ...
龍兒 发表于 2010-7-6 21: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民政部门出售结婚证,可以搞个RUECKGABERECHT,半年我觉得挺好的{:4_295:}

水鱼悠哉 发表于 2010-7-6 21:35

{:3_243:}

Piggy-poo 发表于 2010-7-6 21:45

这种男人要个p啊

高个子逻辑 发表于 2010-7-6 22:04

这是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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