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粪涂墙
发表于 2010-7-14 11:39
{:5_355:}=======》{:4_297:}
yanghiro
发表于 2010-7-14 11:40
花常在
发表于 2010-7-14 11:42
日本的签证,护照上是professor
在德国我们也曾打过类似的官司。这我在德国中文网--人在德国社区〔新闻部 ...
chwang 发表于 2010-7-14 12: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还是去开户行问问比较好,即使你们已经没有存折和卡。拿着你们当时登录证的号码(要是不记得去入管问问),开户印章,当时的住址,去银行问问,看看还能不能要出当时的明细。我猜想银行还不会把注销的资料销毁,至少在明细上还能看出这钱是从ATM上提走的还是转账走的。
花常在
发表于 2010-7-14 11:47
回复 127# chwang
我不觉得中国人的工资比日本人低。至少我认识的人里,没有这种情况。
chwang
发表于 2010-7-14 11:48
刚想起来,算不算跑提了?前些时候听那日本台说,日本人因为一笔货款给了美国,而美国没有收到,两国之间打了一场官司,托了好几年。最后,日本人输了,还赔了很大一笔的律师费用。
打官司真是费劲啊。。。。。。
yanghiro
发表于 2010-7-14 11:53
chwang
发表于 2010-7-14 12:30
这里还真有高人,那么懂行的。哦,谢谢了。
那张卡我一直用atm提款的。
我们认识的朋友们基本上从这里跑美国了,开始他们更喜欢美国。。。。不过有去了,又被赶回来的,也有去了后不错,不回的。具体情况不是太清楚。
就拿我丈夫现在同一个办公室的孟家拉国人说吧,他是在日本读本科起步的,日语非常好。去了美国后,刚回来。他的孩子还是美国生的。他说还是美国比日本轻松些,好。就他那个学校里中国人一大堆。既然这样,我们还真不明白,他怎么又回来了?
carin
发表于 2010-7-14 16:25
看了这里的一些帖子,很受启发。不由得又让我回忆起一桩往事。
在日本的时候,我们家里的钱以前都是丈夫 ...
chwang 发表于 2010-7-13 18: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哪一年的事?首先搞清楚日本法律规定的索赔时效,如果已经过了时效,一切免谈。
如果没有过时效,首先搞清楚你和你老公能否确认没有取这笔钱?
如果你们自己无法确定,仅仅是怀疑可能银行出错或者可能被人盗取,那么应语气谦和地向银行提出查询要求,搞清楚这笔款项究竟是何时何地何种方式取出?再根据这些信息回忆核实排除怀疑或证实怀疑,然后致谢道歉或提出索赔。
提出索赔要用挂号信方式寄送,并保存邮局收据,一是作为实体上提出索赔要求的证据,二是作为程序上时效中断的证据。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7-14 16:43
下个月就1岁了。
hope 发表于 2010-7-13 23: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快,我怎么感觉你妈来伺候你月子还是前一阵的事呢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7-14 16:47
我态度怎么不好了?怎么不中听了?
发觉这里愿意出谋划策,助人为乐的人有,爱说风凉话,爱看笑话的也不少。
我已经说了三条理由,当时怎么不想着报案,我认为这已经足够了。我已经强调了多篇,明眼人都应该看得出,最重要的理由是;因为感觉到那银行卡和那银行册子已经给销毁了,法律凭证也没有了。不能明说的理由还有:自己心里也暗想着,怎么会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可能是故意这样弄song的---因为,这更加没有凭证了。如果是他们故意要害我们,我能斗得过?至于有些人理解不了,非要抓牛角尖,那也就不要怪我不理踩了。其实,我也知道了,就像有些mm说的那样,即使我现在后悔当时没有报案,现在再去报案恐怕也来不及了。。只能在此谢谢你们的忠告了。
chwang 发表于 2010-7-14 01: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上海人就是宁波人,要不就是附近一带的人,地域很近,弄不好还是老乡{:4_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