菡萏
发表于 2010-7-14 19:00
可以啊,加呗
chezshen
发表于 2010-7-14 19:27
哇,你家宝宝都这么大了啊?
你们回国了?
testhula 发表于 2010-7-14 14: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回国办婚礼,累死了,回去了快4个月了,好久没上热线了,嘿嘿,宝宝大很多了,要给他做饭,要陪他玩,真没时间和你们8了。
chezshen
发表于 2010-7-14 19:29
本帖最后由 chezshen 于 2010-7-14 19:31 编辑
我不是通过男人实现优越生活的女生。女生要的,看中的,不是钱,而是真心,想要一个真心对自己的好老公 ...
nowo 发表于 2010-7-14 15: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本身想法就有问题,心用钱试,谁也抵挡不住,不管你们多相爱。将心比心,你给你老公什么了???你把心给他,你花了多少代价,你老公是不是也要拿来衡量一下。。结婚就是过日子,平淡到出奇,什么真心,爱情,在我看来在婚姻里只能维持前5年,之后就靠别的了。
cosimo
发表于 2010-7-14 19:44
恩,我自己有收入,要是gg不同意的话,也只能存私房钱了,如果真是这样,说实话我会挺心寒。
nowo 发表于 2010-7-14 14: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在国内买套房子,工资一半付贷款。{:5_342:}
chezshen
发表于 2010-7-14 19:52
好久没看到你了,小家伙那么大了啊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7-14 16: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回国婚礼去了,儿子都10个月了,满地爬了,照片看大哈 。。{:5_328:}
testhula
发表于 2010-7-14 19:58
恩,回国办婚礼,累死了,回去了快4个月了,好久没上热线了,嘿嘿,宝宝大很多了,要给他做饭,要 ...
chezshen 发表于 2010-7-14 19: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回去了这么久啊?真幸福!{:5_318:}
嗯,宝宝小就是忙啊{:5_335:}
u16_jessie
发表于 2010-7-14 20:04
楼主如果有收入, 让LG加上名字不过分, 最好楼主还能帮LG一起还
如果LZ本身就要LG养, LG还要贷款买房子, 作为LP最好还是不要提这种过分的要求
纯属个人见解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7-14 20:07
本帖最后由 湿润乐意 于 2010-7-14 20:08 编辑
结婚后,除非你们经济上AA,你老公的财产就有你的份。他还贷款,你变相也在还,而且要还12年。如果是我,我会要求加。
liuliu66
发表于 2010-7-14 20:10
本帖最后由 liuliu66 于 2010-7-14 20:12 编辑
建议LZ,你可以以嫁妆5-10万元的形式,带去男方。可以用作装修阿,或是房贷阿。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0-7-14 20:11
如果你出了钱,享有部分的所有权是应该的。
chezshen
发表于 2010-7-14 20:13
回去了这么久啊?真幸福!
嗯,宝宝小就是忙啊
testhula 发表于 2010-7-14 19: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会有这天的,哈哈哈 {:5_319:}
testhula
发表于 2010-7-14 20:16
你也会有这天的,哈哈哈
chezshen 发表于 2010-7-14 20: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3:}嗯,到时候你家娃儿也大了,你就可以笑我忙得手忙脚乱了
cooljht
发表于 2010-7-14 20:17
为嘛不加,将来便宜三么。。。
mausreis
发表于 2010-7-14 20:36
人家还没结婚,怎么就知道会有三。。。太不吉利了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7-14 20:42
chezshen
发表于 2010-7-14 20:50
幸福呀,能回去那么长时间。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7-14 20: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反正有时间,回国帮手多,在我妈的调理下,湿疹也好很多了,我妈都舍不得,说他不适合在德国哦,回德国怕湿疹再发。。。。我现在每天小心翼翼的。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7-14 21:0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7-14 21:26
QCheng1
发表于 2010-7-14 21:33
没觉得楼主有多过分, 不过这些问题完全没必要拿出来给外人说. 别人怎么评论对你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老公能不能照顾你的感受, 他有多爱你, 有多在乎你.
靠老公养, 就应该比其他人少点权利?
楼主去把老公搞定才是真的, 只要他肯, 再过分也合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7-14 21: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顶你这几句话!
靠LG养又如何。德国家庭主妇多了,买房子不是一样写夫妻两人的名字。
既然结婚了,家庭收入就是两人共同的收入,不管谁挣的。
搞得定LG,就是让他给自己父母买个房子住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当然是在经济条件
允许的前提下。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7-14 21:45
xieyi
发表于 2010-7-14 21:59
楼上的说话很冲,但是句句在理!!!!顶你
公主宝贝^@^
发表于 2010-7-14 22:09
大家一起供的话写上你的名字当然应该啊~但是如果只是LG供的话~~貌似不妥哦~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7-15 02:10
除非现在变了。以前我是知道房产证上要写两人的名字,非得结了婚才行,谈恋爱的
关系不行。
QCheng1 发表于 2010-7-14 15: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肯定可以,2005年以前我好朋友跟她当时的男朋友合起来买了房子的,房证是俩人的名字,没结婚。
amy_amy
发表于 2010-7-15 02:12
如果是我一定要加上,就算是老公养着那有怎样,婚后,他的工资就是共同财产,他每个月还600,我就少600可以花销。以后的日子天知道,
凌星星
发表于 2010-7-15 02:17
顶你这几句话!
靠LG养又如何。德国家庭主妇多了,买房子不是一样写夫妻两人的名字。
既然结婚了,家庭收入就是两人共同的收入,不管谁挣的。
搞得定LG,就是让他给自己父母买个房子住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当然是在经济条件
允许的前提下。
QCheng1 发表于 2010-7-14 21: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一句,首先法律不保证其贯彻,其次很多人不买这句话的账,还是得看人了
所以,搞得定LG才是硬道理,否则只能算良好愿望
lan
发表于 2010-7-15 07:05
总有些人喜欢把自己摆得高人一等, 因为自己有几百块钱月收入. 切!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0-7-14 21: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日元还是欧元啊,我已经被百万富翁8晕了{:5_371:}
polo
发表于 2010-7-15 07:32
我不是通过男人实现优越生活的女生。女生要的,看中的,不是钱,而是真心,想要一个真心对自己的好老公 ...
nowo 发表于 2010-7-14 15: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要是问了你LG说不定也很纠结。
我不是不愿意让自己的女人实现优越生活的男人。我要的,看中的,是真心,想要一个真心对自己的好LP,结婚以后不分彼此,一起生活。我觉得lp对房子的态度,会说明很多东西,这个让给我现在纠结。
你提了其实多多少少是质疑了他的真心,希望以物质换一些安心。
librafish
发表于 2010-7-15 08:51
我也觉得不过分啊,国内好多不都是写夫妻共同的名字么,毕竟你们以后结婚后是一起供房的,就算你不工作,他的收入就是你们共同的收入啊~
跟他好好说说吧{:5_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