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4-11-27 05:36

Originally posted by athena_hu at 2004-11-27 06:21:
我是见人就推荐啊,到丹麦去吧,很容易的!!!
我不是中介啊!!!

当初我们也想过去丹麦,,在丹麦一样需要我所有材料的公证件双认证,而且因为我现在国内,去哪个国家都得先申请旅游或探访签证,而且结婚后还要考虑转长期签证(家庭团聚),说不定还会被要求回国内向德国大使馆申请,所以还不如在国内或是在德国注册。。。

不管怎样,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希望接下来能顺利,走一步看一步吧。:P

他昨天没有时间去中国大使馆领回认证材料,因为工作时间冲突,所以,只能下星期找人代领。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4-11-27 05:40

听说,德国女人结婚后一般改夫姓,我可不想改,我还想要他改妻姓呢!

请问MM 们,如果婚后保留原姓,会不会影响到以后的如保险、驾照等等方面呢?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4-11-27 05:49

对了,我昨天去了趟本省民政厅,就外国人所需材料事宜进行了再次的确认。得到的答复是:双方到场 ,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和他(她)经过中国大使馆认证的单身证明,国内的一方带好身份证和户口本,特别叮嘱身份证号码要和户口本上的一致,8张两寸双人合影。如果材料齐全无误,1个小时就可以搞定一切。

工作人员很负责,提醒如果要去国外,记得把结婚证要按所去国要求的语种进行翻译并公证,如果要求认证的,也要提前办好认证。

athena_hu 发表于 2004-11-28 12:03

原来楼主在国内,看贴不细心呵呵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4-11-28 14:16

你既然看了那么久,多少也支持一下嘛。。。

会飞@Kartoffel 发表于 2004-11-29 19:16

原来这么麻烦,本来以为登个记就好了~~~~支持楼主!$支持$$支持$
希望等楼主的事情全部办完后,在这里另开个帖子来庆祝,顺便把所有需要的材料一一列个表啊,当个范本吧$学习了$$学习了$

AceRed 发表于 2004-11-29 20:17

Originally posted by 辣妹子辣 at 2004-11-27 04:40:
听说,德国女人结婚后一般改夫姓,我可不想改,我还想要他改妻姓呢!

请问MM 们,如果婚后保留原姓,会不会影响到以后的如保险、驾照等等方面呢?
没必要,我一直姓我的姓,当初,要不是我公公积极反对,我先生就姓我的姓了。德国几年前改的法律,双方可以保留自己的姓。我婆婆说,要是早有这条法律,当初绝对不会跟我公公姓,呵呵!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4-11-30 04:25

就是,让他跟我姓,又简单又好听还好写。。。。。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4-11-30 05:15

Originally posted by 会飞@Kartoffel at 2004-11-30 01:16:
原来这么麻烦,本来以为登个记就好了~~~~支持楼主!$支持$$支持$
希望等楼主的事情全部办完后,在这里另开个帖子来庆祝,顺便把所有需要的材料一一列个表啊,当个范本吧$学习了$$学习了$

谢谢你的$支持$。

我在第一个贴子里已经非常详尽的列出了所需材料(在国内注册双方所需材料和证明)。

其实,我越来越觉得申请赴德结婚可能要简单一些,也省钱些。当初改为在国内注册,是因为受了德国驻北京大使馆工作人员的误导。它的网页上列的所需材料是:
http://www.deutschebotschaft-china.org/pdf/ch-pdf/Ch-Familie_unicode.pdf
注意第3条:德国户籍部门出具的申请结婚登记证明或出生证明和未婚证明及其附有德文译文经认证的公证书。
就是因为这个“或”字吃不准,所以我电询大使馆。使馆没有设人工咨询电话,只有录音自动播放的那种,而且工作人员原则上在电话里不会回答任何咨询,他们总是让你看网页。但那天接我电话的小姐说,申请结婚登记证明、出生证明、未婚证明三样都得要。出生证和未婚证好办,德国户籍部门出具的申请结婚登记证明就麻烦了。

拿这个东西的程序是这样的:1、双方去德国当地户籍部门递交双方材料。2、其中包括我的出生证明、未婚证明、户籍所在地证明(注意这三样东东都需要双认证)、护照。3、申请好后,拿到申请登记证明。因为我在国内,我只能委托他代办,所以我还得出具一份委托书,连同出生证明、未婚证明和国内户籍所在地证明一起邮寄给他。材料申查通过后取得申请结婚登记证明后,他回邮给我。按照当时德国大使馆工作人员的答复,申请签证时我还得交一次出生证明和未婚证明。所以相当麻烦,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决定国内注册。

后来,我越想越不对劲,德国政府有必要这样重复审查吗?那个“或”字一定是两者任选一的意思。$失败$唉,都怪当时没有指导经验,也太急了。也没有想到德国人是不允许随便在国外结婚的,他要拿那个单身证明也要过层层关卡。看看我从德国驻广州大使馆网而抄的给大家参考一下,很长,但是很有用:

 


德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结婚须知
1. 本须知所有说明是总领事馆根据起草本文时所掌握和估计的情况所写。所以不能保证它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特别是在此期间情况可能有变。总领事馆特别建议申请者与主管户籍登记官员联系,获取可靠信息。
2. 据总领事馆所知,打算在中国与中国人结婚的德国人,目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德国有效旅游护照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留许可(根据经验,90天有效的旅游签证便可)

提交一份领事馆根据可婚证开具的领事证明,证明德方未婚夫或未婚妻是单身。(参看第3点)

提交3张双人照办(规格为4 x 3 cm)

已离婚人士要提交注明前配偶姓名的离婚证书。(参看第5点)
最好也能提交一份出生证。上述材料需翻译成中文并经公证处公证。公证处可自行翻译或让合适的翻译公司翻译。结婚无需证婚人。

3. 总领事馆开具领事证明需要德国现住址或最近住址的户籍登记处开的可婚证明。提交由有关居民登记处开的注明婚姻状况的居留登记证明还不够。申请可婚证明的所须表格可在总领事馆和每个德国户籍登记处领取。请向有关的德国户籍登记处询问应提交哪些材料。

4. 已认证的德方可婚证明也能直接递交给中方婚姻登记处。为使中方承认,应首先把这一 可婚证明提交预认证,然后由德国联邦行政管理署 (地址:Barbarastr, 1, 50735 K?ln/ 50728 K?ln , Tel: 0049-221-758-0, Fax: 0049-221-758 28 23)第二次认证, 接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柏林或波恩大使馆再认证。具体步骤请询问德国户籍登记处官员。按总领事馆的经验,如果可婚证明上无中国大使馆的认证记录,有时不被接受,因为可婚证明与领事证明不同,不注重注明是否单身。


5. 德方的离婚证书一般须经总领事馆证明其真实性或按第4点说明办理,才被承认。


6. 关于下列两项事宜需等候多长时间, 总领事馆的信息不一定准确: a) 从提交结婚申请到结婚登记手续。 根据中国民政部的有关规定,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内可办理结婚。按目前的经验一般需等候3个星期。

b) 从中方配偶申请中国护照到出境。 据悉,无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在进行结婚登记后才能到公安局主管护照科申请护照。至护照签出也许须等候较长时间。进一步的信息可向中方护照部门询问。

7. 中方配偶不能通过结婚获取德国国籍。

8. 中方配偶进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需到德国驻华代表机构申请签证形式的居留许可。可到总领事馆领取"申请签证须知"。请注意,逗留期超过三个月须经逗留地有关外管局批准。签证申请受理时间为2-3个月。

9. 总领事馆特别建议,在最终迁居德国前,让有关公证处开具结婚公证书以及为中方配偶开具出生公证书。为使这些公证书在德国得到承认,应先送本省外事办认证,然后送总领事馆再认证。"认证须知"可到总领事馆领取。


10.德国公民与德国公民或与其它国籍人士结婚可参考上述提示。



未完。。。待续:lol: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4-11-30 05:27

To:会飞@Kartoffel 及同志们

(希望等楼主的事情全部办完后,在这里另开个帖子来庆祝)
$ok$
你的建议不错咧。。。就是不知道其他的人是否感兴趣哦。。。我写这个的贴子的目的也就是为了给将来的同志们打个底,不至于无从着手,如果大家有什么疑问尽管开口,我很乐意回答D 。。。$欢迎$

ashi 发表于 2004-11-30 07:14

严重$支持$MM所有事情完结后再开一帖,MM的帖帖现在是偶的结婚指南红宝帖哩$加油$
PS:老公以后和我姓是姓定了,哇哈哈-他本人要的,我没强迫哦

athena_hu 发表于 2004-11-30 12:41

我LG也姓我的姓,公公说随他便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4-12-1 04:52

上次贴的是德国大使馆对德国人在中国结婚所提供的参考信息。看看我国官方(民政部)的要求吧,这是权威的。

http://www.mca.gov.cn/artical/content/200422316445/2004223165855.html

下面是节选自其中的: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二章结婚登记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4-12-1 05:04

Originally posted by athena_hu at 2004-11-30 18:41:
我LG也姓我的姓,公公说随他便

有趣!:D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4-12-4 03:35

To all

他已经从中国大使馆拿回认证过的证明了。。。:lol: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4-12-4 04:17

在国内登记结婚后,再到德国这里还是要很多手续的,一样很麻烦。其实只要材料全了,办个访友签证到德国登记还是很方便的。我结婚的时候,我们也考虑过在哪里登记,后面我老公在网上查了好些东西,看到有人说在国内登记结婚几年了,到现在还没办到德国来。其实双认证不是很难,我办的时候是先通过了市认证,那里会把文件内容转译成德文,然后再去省外办认证,那里的认证与外交部是一样有效的,不是非要去德国领事馆的。

以上内容供MM参考,我是今年一月份登记的,现在省外办那里有没有变动就不太清楚了,MM可以去当地的省外办问问。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4-12-4 07:29

Originally posted by 享受人生 at 2004-12-4 10:17:
在国内登记结婚后,再到德国这里还是要很多手续的,一样很麻烦。其实只要材料全了,办个访友签证到德国登记还是很方便的。我结婚的时候,我们也考虑过在哪里登记,后面我老公在网上查了好些东西,看到有人说在国 ...

如果你是属上海、广州签证的就不需要外交部认证,只要所在省的外事办认证就可以了。其它省市必须去北京签证,所以要通过外交部的认证。

属北京签证的朋友,当然也不必亲自去北京递交认证,而由所属省外事办代办也行。无论哪种途径,你的材料都会送往外交部认证。差别只是时间问题,第一贴里已经说明了我亲自去北京的原因,自己去比由省外事办代办快了三个星期。

访友签友不困难,但有一个转签证的问题,我们的担心是要求我回国申请家庭团聚签证。这个方面我们还真没把握。。。。

我有一个贴子提到过,可能我们这种不是最好的方式,走了些弯路。。所以多少还是有些后悔的。。

您提到了国内注册后来德还要很多手续,不知具体是哪些,能告诉我吗?谢谢。;)

malawiseefische 发表于 2004-12-25 12:48

Originally posted by 辣妹子辣 at 2004/09/21 11:40:
听说,德国女人结婚后一般改夫姓,我可不想改,我还想要他改妻姓呢!

请问MM 们,如果婚后保留原姓,会不会影响到以后的如保险、驾照等等方面呢?
我就是用原来的自己的名字,也没有改姓呀。不会有任何影响的。$加油$

fayewang 发表于 2004-12-25 22:04

$辛苦$$辛苦$$辛苦$

ouyangxuanyu 发表于 2004-12-27 20:48

楼主成功了没有呀

kalissy 发表于 2004-12-28 21:10

Originally posted by 辣妹子辣 at 2004-11-27 04:40:
听说,德国女人结婚后一般改夫姓,我可不想改,我还想要他改妻姓呢!

请问MM 们,如果婚后保留原姓,会不会影响到以后的如保险、驾照等等方面呢?

你们可以各自保留原姓。

也可以把姓连起来,中间加个连接线就行了。但是这样的问题是,以后孩子的姓是不许用这个合成的姓的,必须在原来父母的本姓里挑选一个。我有对朋友就是这样的,他们夫妻用合成的姓,孩子的姓跟妈妈。

angelinatan_cn 发表于 2004-12-31 16:31

Originally posted by Linny at 2004-11-19 22:35:
在中国结婚德国承认吗??偶认识的一对说就没承认,所以又在德国结了一次...问清楚了啊,不要白花一番工夫.

在中国结的婚,德国是不承认的。

楼主花了多长时间?俺花了半年准备的。这认证那认证的。。。我的妈。。不堪回首啊。。。。

DELA1116 发表于 2004-12-31 19:38

虽然麻烦,但是还是祝福你们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5-1-8 05:32

可以请大家吃糖了。。

好久没上热线了,因为前段时间太忙。昨天刚从北京签证回来,现在就等消息了。

keanchen 发表于 2005-1-8 06:36

没有,我就是和德国人在中国结婚的

请问楼主是不是湖南人?省民政厅那个老女人最麻烦了, 不过我们什么材料都齐全,所以她也没则。中国结婚是承认的,只是去省公证厅公证一下200块,然后去北京, 在中国外交部交260再工作,然后交去大使馆就行了, 跟德国人结婚在大使馆不用再交钱了。拿的是入境签证,到德国去户口办理,然后去移民局转签证就行了。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5-1-8 15:12

Originally posted by DELA1116 at 2005-1-1 01:38:
虽然麻烦,但是还是祝福你们
谢谢你

scharfandy 发表于 2005-1-8 20:18

找中国人多好呀!!!!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5-1-9 07:35

Originally posted by scharfandy at 2005-1-9 02:18:
找中国人多好呀!!!!

同志,这不是中国人和外国人的问题。:P

辣妹子辣 发表于 2005-1-9 07:45

Originally posted by keanchen at 2005-1-8 12:36:
请问楼主是不是湖南人?省民政厅那个老女人最麻烦了, 不过我们什么材料都齐全,所以她也没则。中国结婚是承认的,只是去省公证厅公证一下200块,然后去北京, 在中国外交部交260再工作,然后交去大使馆就行了, ...
谢谢。民政厅的老女人没看见,有几个小女人和一个不错的中年男人接待的我们,态度很好,公证费是210元。然后由旅行社代办的双认证,460大洋。;)

keanchen 发表于 2005-1-9 09:11

啊·

估计她太讨厌了被炒了。:)
旅行社赚了200。
不过不用想事到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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