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10-8-3 11:18

真有此等愚蠢女人之品种?{:5_317:}

gdgdgd 发表于 2010-8-3 11:19

你们是在法兰克福使馆登记的。这个应该算是中国的民事案件吧。回国打官司,还能省点钱,离婚手续费好像记得才9块钱。

dream 发表于 2010-8-3 11:22

真有此等愚蠢女人之品种?
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10-8-3 11: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很鄙视拆散别人家庭的人!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唉

可爱猪 发表于 2010-8-3 11:22

情况如此,我和我老婆都是留学生,在德国结婚,生子,现在快毕业了。小孩现在在德国出生的,在国内女方父母 ...
冰川纪 发表于 2010-8-3 01: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按照中国的法律离婚,你们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的话,很快。
2。孩子应该是双方监护权,抚养的话,一般都是给母亲,除非她放弃。还有如果孩子一直在国内的话,你见不到儿子,每次还得回去,这个需要咨询律师了。
LZ这个情况挺麻烦。主要是孩子。我还是觉得好好考虑一下。

tiantian15181 发表于 2010-8-3 11:30

可怜孩子了{:4_300:}

leolili 发表于 2010-8-3 11:32

ich sitze sich , warte auf 8

tracywyt 发表于 2010-8-3 11:34

坑--鉴定完毕。
如果真是自己发生这种事,是不可能给帖子起个这么样的标题的--标题很八卦{:4_285:}

armerloch 发表于 2010-8-3 11:39

现在的男人都想什么啊, 记得以前有个大花花公子说过一个原则,不动人妻
dream 发表于 2010-8-3 08: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是有本事的花花公子,想花又没本事的,只能见个女人就上了

johndoe 发表于 2010-8-3 12:11

只要日子过得去,哪怕头上有点绿 {:5_386:}

水库小混混 发表于 2010-8-3 12:20

mark

红酒蛋糕 发表于 2010-8-3 12:26

在德国使馆注册结婚的,回国必须要走法院程序。如果想要抚养权,也是要法院判的。
不过在德国也可以请律师,用中国的法律离婚。这个我只是听说,没有具体接触过,不过最近也在关注这方面。

魑魅魍魉2000 发表于 2010-8-3 12:35

坑--鉴定完毕。
如果真是自己发生这种事,是不可能给帖子起个这么样的标题的--标题很八卦
tracywyt 发表于 2010-8-3 11: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坑,在我们城市的小论坛上面也发了,只是那边lz回复的比较多~

dream 发表于 2010-8-3 12:38

不是坑,在我们城市的小论坛上面也发了,只是那边lz回复的比较多~
魑魅魍魉2000 发表于 2010-8-3 12: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什么家园?

dream 发表于 2010-8-3 12:39

坑--鉴定完毕。
如果真是自己发生这种事,是不可能给帖子起个这么样的标题的--标题很八卦
tracywyt 发表于 2010-8-3 11: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是坑的话就发姐妹咖啡了

sleeping_sprite 发表于 2010-8-3 12:41

情况如此,我和我老婆都是留学生,在德国结婚,生子,现在快毕业了。小孩现在在德国出生的,在国内女方父母 ...
冰川纪 发表于 2010-8-3 01: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孩子一直是在女方父母家养育的话,你争取过监护权来谁来养呢?你父母能帮你养么?孩子能适用么?同情你,但是还是要以什么决定能对孩子最好来考虑啊。

魑魅魍魉2000 发表于 2010-8-3 12:45

那个什么家园?
dream 发表于 2010-8-3 12: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的~所以我觉得不是坑,说实在的,这种事情还是孩子最可怜……

dream 发表于 2010-8-3 12:53

对的~所以我觉得不是坑,说实在的,这种事情还是孩子最可怜……
魑魅魍魉2000 发表于 2010-8-3 12: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谁无聊到拿这事挖坑。
鄙视拆散别人家庭的人!

pidi 发表于 2010-8-3 12:57

当然要在国内离。国内对无过错方很保护,无论财产孩子。、首先要抓证据。

ananbear 发表于 2010-8-3 13:11

你们是在法兰克福使馆登记的。这个应该算是中国的民事案件吧。回国打官司,还能省点钱,离婚手续费好像记得才9块钱 ...
gdgdgd 发表于 2010-8-3 11:19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以为中国的法院吃素的啊。进了法院,有9块钱能办的事情吗?

bunnyklff 发表于 2010-8-3 13:20

支持楼主离婚,这样的老婆不值得要,完全没有为自己的丈夫和孩子考虑过。本性难移,有了一次就有下一次。

dream 发表于 2010-8-3 13:22

你以为中国的法院吃素的啊。进了法院,有9块钱能办的事情吗?
ananbear 发表于 2010-8-3 1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刚盖戳的墨也不止9块钱吧

冰川纪 发表于 2010-8-3 13:40

本帖最后由 冰川纪 于 2011-11-14 20:44 编辑

alexjiang 发表于 2010-8-3 14:01

想要拿到证据很难,女方已经将自己说过的话改口了,也意识到现在就住那个男人那是个错误。我已经咨询了一下国内的律师,基本很难判给男方,特别是现在小孩就是在国内女方家里的话。
我可怜的儿子,就为了当一个德国人,还不知道以后要经历几个后爸。
冰川纪 发表于 2010-8-3 1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这么说,你老婆是和的德国人走了吗?

eoryse715 发表于 2010-8-3 14:08

孩子还是归母亲的好,即使归了父亲,等他长大后,还是要找妈妈的。这是人的本性。我不了解楼主的家庭。但是你是否经常忘记你妻子的生日,是否能主动给她一个拥抱,是否是个游戏迷。离婚未必是坏事。这样的事,我想在当今的社会,人人都会遇见。不必谁责怪谁,没有了爱就离婚。孩子没有那么脆弱。

冰川纪 发表于 2010-8-3 14:14

本帖最后由 冰川纪 于 2011-11-14 20:45 编辑

koch 发表于 2010-8-3 14:32

在国内想争抚养权,现在就该去接,而且说句实话,用非正规的手段比用法律手段有效。。。国内的社会风气毕竟容不下这种出轨妈妈。。。

gdgdgd 发表于 2010-8-3 15:38

本帖最后由 gdgdgd 于 2010-8-3 15:45 编辑

你以为中国的法院吃素的啊。进了法院,有9块钱能办的事情吗?
ananbear 发表于 2010-8-3 13: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不是打官司的钱,是民政局的工本费当然不包括那些杂七杂八的乱收费。我当时打听下来是结婚收8块,离婚收9块。这里的收费比国内还是贵好几倍滴。

zimmer28 发表于 2010-8-3 15:50

也许你太太只是一时迷糊,如果她愿意回到你身边,为了孩子,你们还是别离婚了。也许那个男的只是玩玩而已,我觉得夫妻感情还是要挽救一下。说不定你太太只是被人骗了

乐乐 发表于 2010-8-3 16:04

居然在法律版看到这么多婚版的大佬们回贴.

无比同情楼主. 你娘子真混蛋. 如果你真爱你儿子, 还是无论如何要争取抚养权. 跟着这么个妈学不出好来. 替你儿子的未来担心.

穷折腾 发表于 2010-8-3 16:14

大家都坐下来好好谈谈吧。。。。。。毕竟5年的感情呢,不要一时冲动啊{:5_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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