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zhao
发表于 2010-8-6 12:04
打人之前的事情,男的做的,女的做的,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开始打人,就彻底的男的不对了。
那个男的应该是没有什么自信,而且挺闷的一个人。我是这么觉得
mokko
发表于 2010-8-6 12:10
本帖最后由 mokko 于 2010-8-6 15:47 编辑
潜水半天,不得不出来表达一下个人想法。
前面大家都在极力劝LZ报警,还生气为什么那么犹豫不决。现在终 ...
nanina 发表于 2010-8-6 12: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94:}{:5_394:}{:5_394:}
本来也就是小事儿一件,找工作火气大点儿,其实还是能理解的,甚至这种情况下两个人吵个架,我都还能理解。但任何理由上升为暴力打女人就是坚决不能认同的,什么理由都不能打女人。
而且动手打人了还不说,还不承认错误,我。。我无语了{:5_386:}连醉酒家庭暴力后的男人,很多事后都还是后悔下跪的,这么个男人,我。。。哎。。。谁摊上谁倒霉。。。
本来是不随便说谁是JP的,可这么男人,还。。。真是:
小气,过分清楚地AA;家暴后只想到那180的眼镜; (我没有看到两个人经济收入情况,收回这句)
打女人;
不会承认错误,完全没有悔过之心。
以上任意一条放在两个人的关系中都是致命的,只要有其一者,坚决分手。。。
因为其中任意一条,不论这个男人是因为找工作火气大,还是得了Anzeige,最终找不到工作,任何结局完全不值得同情。
总之就一句话,鄙视之{:5_349:}
mokko
发表于 2010-8-6 12:12
再说一句,因为同情,就可以赔钱了事,那要警察做什么{:5_309:}
专心做只猫
发表于 2010-8-6 12:20
{:5_394:}...赞一下深夜开车陪LZMM的MM!真是好人。!!!QQ的JMS最好了~!!{:5_380:}。 LZMM好好休息下。调整心情。好好生活~ 以后一定会遇上MR。Right! {:5_335:}
100
发表于 2010-8-6 12:27
极品啊~。。。他要和你AA制的时候 你咋不考虑清楚。。。还是说已经木已成舟了。。
totoroyi
发表于 2010-8-6 12:34
还是咱坛子里热心mm多啊,给半夜带lz去报警的那个mm鼓掌,献花
focusblue
发表于 2010-8-6 12:35
极品啊~{:5_311:}
珍珠爱奶茶
发表于 2010-8-6 12:51
lzmm你人在哪里?我带你去报警,你给我打电话,我帮你讲给警察听,不用怕,把事情七七八八讲讲就可以了 ...
jovermis 发表于 2010-8-6 02: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这位MM带LZ去报警的吗,好有正义感啊,撒花~~
guagua515
发表于 2010-8-6 12:52
赞帮忙的MM{:5_335:}
pinacolade
发表于 2010-8-6 12:58
这男的变态阿?!mm抱抱!{:5_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