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ld 发表于 2010-8-9 16:28

请教签证时间问题,谢谢啦

我想明年7月份左右邀请我妈妈过来
明年3月份倒5月份左右会在国内
所以想在国内的时候陪妈妈一起去签证
我打电话给外管局问了
他们说我们开邀请要在去签证的3个月之内,不然邀请函就无效了
所以我就准备2月份在这里把邀请函什么的都弄好然后一起带回国,3,4月份陪妈妈去签证
我的问题就是我们3,4月去签证,可以签我妈妈7月份来的吗?也就是妈妈能拿到从7月或8月开始往后3个月的签证吗?

写的很罗嗦,为了交代更清楚
麻烦懂得帮忙回答下
谢谢!

泛滥の小青春 发表于 2010-8-9 16:59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半年有效,你2月办,有效到8月,从7月或8月开始往后3个月的签证不大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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