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dys 发表于 2010-9-7 13:03

遇到jp男只能报警了

我到德国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jp男,昨天报警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男朋友搬家找Nachmieter, 他那房子无论从地段,房型到价格都非常好,搬家是因为我们打算在一起。当时我们已经找到一家非常nett 的Nachmieter, 但由于工作关系,突然要回国,因此只能重新再找新的Nachmieter,这就是我们遇到的这位jp大哥,就叫他h 吧,看房子的时候说好要接手我们的整体厨房,老实说我们找后手也就是希望那有人接手我们的厨房,因为房子本身不愁租不出去,毕竟厨房拆装会比较麻烦。但后来此人出尔反尔,在和房东签订合同后又突然反悔说厨房不要了。 我们当时非常生气, 但也没有办法,好吧,不要就不要吧,我们打算搬家前几天去拆厨房,然后带走。
就在打算拆掉前,这位h突然给我们打电话说,你们也不要拆了,我怕你们来不及。。。。最后,说出了真正的原因,他自己订的家具没有到,怕住到空空的屋子里啥都没有,说既然我接手你们的厨房,那你们也帮我一下,请你们把你们的家具留下一部分让我用用。
其实,我是不愿留下东西给他的,既然他不愿意买,只是临时用用,我们搬家当天是专门找了搬家帮手来帮忙,付小时工资,另外还花钱租了车, 如果当天不搬走,到时候费用怎么算?但他当时倚在恳求,想想大家必尽都是中国人,再说此人看起来虽然有点麻烦但也不像是坏人,那好吧,就答应把洗衣机和双人床留给他。我们没收他一分租金, 只要求他在一月内归还,他当时一再答应一月内一定帮我们送回来。以防万一, 我们还是签了一个书面协议,收了两百欧元押金。但这比押金比起洗衣机和双人床本身的价值是远远不够的。那两样东西都是名牌,保养得很好,现在至少值500欧。
结果一个月过去了,他那边一点消息都没有。打电话去问,他说人在国内,现在没空管这事,还很搞笑地说,这事我早忘了!呵呵, 他欠别人地东西,他居然说忘了。
接着写邮件,他说他得看看当时的合同,说之后再回复。 又过了一周,没一点消息。我们终于生气了,给他写邮件,说请在三天内给予回复,否则就要报警。
其实,我们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如果他说一下,说我现在在国内,这事能否暂缓一下,我们也是可以接受的, 我所不能接受的是他这种占着别人的东西还一副觉得你就该给我用,你就是sb一样的态度。
昨天收到了他的回复,是这样写的。某名奇妙,报警,赶快去,不报你是孙子!!
实在是太气人了,终于忍无可忍,我们报警了!!
东西现在还在他那里, 我们打算找律师,虽然东西的价值没有那么高,但人活一口气,我就不相信在德国这样的法制社会还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梦随风万里 发表于 2010-9-7 13:06

sw148 发表于 2010-9-7 13:11

就是要好好收拾下这些人。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0-9-7 13:37

Rechtschutzversicherung真的很重要啊。在德国会经常遇到这种不要脸的人,就要教训教训他们。支持楼主

xiayu 发表于 2010-9-7 13:38

支持楼主{:5_394:}

lingziyue 发表于 2010-9-7 13:42

Wie heisstder Arschloch? Bitte die Name und die genaue Daten hier veröffentlichen!!!!!

Ich würde ihn kennenlernen!!!!!!!!

Gladys 发表于 2010-9-7 14:08

Wie heisstder Arschloch? Bitte die Name und die genaue Daten hier veröffentlichen!!!!!

Ich ...
lingziyue 发表于 2010-9-7 13: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楼上的为我打抱不平,现在暂时我还不想暴露他的个人资料,希望你们理解。

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一是希望这里懂法律或有类似经历的朋友能给点意见和建议,我们希望能尽快把这事解决。最关键的是如果最后我们得自己租车找人把那洗衣机和双人床拿回来,所造成的费用是否应该由他来承担。另外,如果我们请律师,是否最后律师费有败诉的一方支付?

发帖的另一个目的是请大家也引以为戒,尽可能都书面立下协议,而且不要怕报警。

dennyy 发表于 2010-9-7 14:16

报警

armerloch 发表于 2010-9-7 14:28

Wie heisstder Arschloch? Bitte die Name und die genaue Daten hier veröffentlichen!!!!!

Ich ...
lingziyue 发表于 2010-9-7 13: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89:}

guitar7785 发表于 2010-9-7 14:42

这种JB,找人打死他都活该。。

augustqq 发表于 2010-9-7 14:46

真是下三滥。。{:5_349:}

keninhell 发表于 2010-9-7 14:46

支持,楼主做的对,这种败类不报警实在不能解气,怎么这种败类出国了呢,丢我们华人的脸

cdstudio 发表于 2010-9-7 14:58

弄死他

hugo119 发表于 2010-9-7 15:33

支持报警,官司打赢了,所有费用都是他承担的,放心吧

irvine 发表于 2010-9-7 16:19

这年头,脸就是用来不要的。。。

闪人路过 发表于 2010-9-7 21:11

Wie heisstder Arschloch? Bitte die Name und die genaue Daten hier veröffentlichen!!!!!

Ich ...
lingziyue 发表于 2010-9-7 13: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JP男虽然可恨,但是也不能随便公布,不然LZ就有麻烦了。
给JP男写律师信。

jasminol 发表于 2010-9-7 21:27

{:5_355:}

bbbinbin 发表于 2010-9-7 21:47

垃圾啊

MDYJ 发表于 2010-9-7 22:45

对这种人好心就是多余

lu133955 发表于 2010-9-8 15:38

我被这个NACHMIETER彻底震惊了。
但还是想怎么解决,楼主
1.你能拿出当时购买家具的原始凭据吗?也就是发票或者购物票据。
2.你应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要求,如:对方必须立刻履行你们之前达成的口头协议,反之则必须在某一时间段内要求退还家具以及使用期间的相关费用,

并且提出警告:如果对方该不履行的话,将追究对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追讨一切由此产生的费用。

记得都的用德文给对方发。

lu133955 发表于 2010-9-8 15:41

‘以防万一, 我们还是签了一个书面协议,收了两百欧元押金。’
我忘记你有书面协议了,那就好办了,他现在预期不还,你对他发出一封正式的警告信,告诉他不还就要预期每天收取一定费用如每天5欧的使用费,或者你要求他必须立刻归还并且附带延迟费用。
估计你们的协议没写处罚条例,不过没关系,打官司他肯定哭。

千寻2010 发表于 2010-9-8 16:34

{:3_249:}

2001耶路撒冷 发表于 2010-9-8 17:07

太jp了吧, 和我当初遇到的那个女人很有一拼!mm别气坏身体

酒酿丸子 发表于 2010-9-8 21:47

报警没用,警察不管的。这个属于民事纠纷

该用户名不存在 发表于 2010-9-8 23:04

回复Gladys


    一定要报警,别犹豫
梦随风万里 发表于 2010-9-7 13: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看!

明日之星 发表于 2010-9-9 11:25

支持LZ,一定要报警!在德国生活惯了会把国人一些丑陋的习惯淡忘。如果在国内肯定是先钱到手再开始的,因为没有信用这个概念。信用到底值多少钱?有些人=一张逃票,这个JP男贵了点,但还是很贱!

倍倍 发表于 2010-9-9 11:30

留名~ 到时候看解决的结果~~
这也太JP了!

lola118 发表于 2010-9-9 12:14

‘以防万一, 我们还是签了一个书面协议,收了两百欧元押金。’
我忘记你有书面协议了,那就好办了,他现在 ...
lu133955 发表于 2010-9-8 15: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办法!

guaguama 发表于 2010-9-9 12:44

我到德国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jp男,昨天报警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男朋友搬家找Nachmieter, 他 ...
Gladys 发表于 2010-9-7 13:03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挺你

恶梦工厂 发表于 2010-9-9 21:51

真是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额。。。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遇到jp男只能报警了